第37章(3/3)

警也不会同意博德斯先生到处乱转的。所以我要在这间法庭召开闭门秘密会议,先请各位证人、媒体记者以及其他旁听人员退场十五分钟,然后我们再来听取你的陈述,哈勒先生。”“谢谢您,法官大人。”“法庭摄像机可以保持原位,但必须关闭。

加尔萨警官,请你安排一位警官站在法庭门口,等我们完事再请各位进来。”众人起身离场,法庭内一时一片嘈杂。博斯静静地坐着,回味着哈勒的妙招。因为已经向法官简要介绍了证词和证物的情况,哈勒就不需要再进行宣誓,这样一来,即便事后哈勒被发现有夸大之词甚至不实言论,也不用承担后果。

在这场原本对博斯十分不利的案件中,哈勒终于获得了自由发挥的空间,而肯尼迪和克罗宁对此无能为力。[1]根据《元照英美法词典》的解释,“法庭之友”指“对案件中的疑难法律问题陈述意见,并善意提醒法院注意某些法律问题的临时法律顾问;协助法庭解决问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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