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得及看,因为这当儿是"看客"在表演"夺门"运动。
里边满得可怕!但是我们居然挤了进去,而且也还看得见“运动"。刚刚占定了一个地方,就听得播音喇叭叫道:“你们好好看踢球,不要打架!"接着(过不了五分钟)又是"不要打架,你们是来看足球的!"那时,场中是香港对广东,那时满场十万的看客,大概至少有一半以上是真正热心在看"运动"——不是"球迷"们在看"球王"。
我看了十多分钟实在挨不下去了。太阳是那么热,人是那么挤,想看"看运动的人"也不成。而我于足球也还够不上“迷"的程度。
我只好亏本一回,把花了半小时工夫、运用了"策略"或“技术"抢门而得的权利,仅仅享用了十多分钟。
慢慢地走出运动场的时候,已经四点十几分。我忽然感到不满意了。论理我不应当不满意,因为我确乎很正经地看完了一场篮球。然而我总觉得未尽所欲似的。
因为有点不满意,就只想赶快回家,可是,呵!有多少人在等车!而且还有多少人陆续从运动场里出来!我到了公共汽车停车处时,刚刚有一串的公共汽车远远驶来,那是回来的空车,我知道。但是人们像暴动似的一哄而上,半路里就把空车截住,我也不由的往前跑了一段路。我看见车子仍在走,不过慢些,车门是紧闭着的,人们却一边跟着车跑,一边就往车窗里爬;一转眼已是满满一车子人。我虽然并不"安分",可是这样的"暴动"只好敬谢不敏!
各路公共汽车的空车不断地长蛇似的来,其中夹着搬场汽车和货车(当然此时全要载人了),但是没有一次没有一辆不是被半路截住,而且被"非法"爬窗而满了座。搬场汽车和货车没有窗,人们便吊住了那车尾的临时活动木梯,一边跟着车子跑,一边爬上那摇来摇去的梯子。
我一算不对,十五六万的看客,差不多同时要回去,就算是五万人要坐公共汽车,而公共汽车连临时的搬场汽车货车也在内一共是一百辆(后来我知道估计差不多),每车载四十人,二十分钟打个来回,那么要搬运完那五万人该得多少小时?我如果不取"非常手段"也许要等到八点钟罢?这未免太那个了。
然而我终于安心等着,而且我愿意。因为想不到运动会散场以后,居然还可以看到一种"运动"——五六万看客们表演“抢车"那种拼命的精神,比广东足球队还要强些。
这第二次的去看,我终于满意而归。我看了两种并非"选手"的而是群众的"运动"——夺门和抢车。
全运会闭幕后第九日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