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不是什么光荣的事儿,也不见得合乎潮流。尽管如此,海滩的召唤还是惹得爱德华心烦意乱,但凡他晓得该怎么开口,或者找得到合适的理由,他没准儿就会提议马上出门了。他曾经照着一本旅游指南,向弗洛伦斯大声朗读过,说是数千年的暴风骤雨,将十八英里长的海滩上的鹅卵石按其大小筛滤、分类,大石块都堆在东头。
有个传说讲当地的渔民若是在晚上登岸,也能根据砂石道的各种级别准确判断他们处在什么位置上。当时弗洛伦斯还提议,他们可以在相隔一英里的地方,各抓一把石头,自己比比看。沿着海滩长途跋涉,总要比坐在这里好。天花板本来已经够低了,现在看起来离他的头顶更近,整个儿逼下来。
从盘子上飘起来一股子湿湿冷冷的味道,跟海风搅在一起,就像是家养的狗嘴里呵出来的气。也许,他并不像他一直告诉自己的那么快乐。他觉得有一种可怕的压力将他的思绪愈逼愈窄,将他的言辞愈束愈紧,他浑身难受得要命——他的长裤或者内裤似乎缩成了一团。
因此,但凡有个魔仆在他们桌前现身,答应满足爱德华最迫切的需求,那么,世上无论什么海滩他都不想去。他全心所想,他万念所及,都只是弗洛伦斯和他自己,一起赤身裸体地躺在隔壁房间的床上,终于面对那教人敬畏的经历,这经历与日常生活相隔得如此遥远,远得仿佛一幕饱含着宗教狂热的幻景,甚或就像死亡本身。
这份期待——那事儿当真会发生吗?会发生在他身上吗?——再一次让他的小腹上仿佛爬过凉凉的手指,刹那间,他只觉得心醉神弛、蠢蠢欲动,为了掩饰,他只能惬意地舒出一口气来。就像大多数同时代(或者说,任何一个对淫词艳句无法泰然处之的时代)的小伙子一样,对于那件时下被开明的权威人士称之为“自我消遣”的事情,他总是乐此不疲。
爱德华很高兴能发现这种说法。作为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生人,他不会像先辈那样相信“自我消遣”会伤身体,会让他的视力下降,或者在他天天忙活这件事的时候,上帝会在边上板着面孔,满腹狐疑地看着他。也不相信人人都能从他那苍白而羞怯的神色里窥见端倪。
即便如此,他在劳神卖力的时候,头顶上似乎仍然悬着某种暧昧不清的耻辱,那种感觉里交织着失败与颓废,当然,还有孤独。其实快感只是顺带的好处。真正的目的是释放——从迫不及待、一头钻进了牛角尖却又难以马上实现的渴望里挣脱出来。
真是不可思议啊,就那么一勺子自家生产的玩意儿,只要从他的身体里喷出去,他立马就能变得气定神闲,继续研究纳尔逊在阿布卡湾[6]如何杀伐决断。对于筹备婚礼的诸般事宜,爱德华最重大的贡献就是“禁欲”,时间长达一个多礼拜。
自打十二岁起,他还从来没有如此彻底地“守身如玉”过。他想把自己最棒的状态留给他的新娘。这可不是件轻而易举的事,尤其是夜里躺在床上,或是早晨醒来,或是午饭前那几个钟头,或是晚饭后上床前的那些时间。现在他们总算是结婚啦,而且眼下就他们俩。
为什么他不站起身,丢下烤牛肉,用一连串的吻淹没她,把她带到隔壁的那张四柱大床上去?事情不是那么简单的。他已经跟弗洛伦斯的腼腆较量了好久好久。渐渐地,他开始尊重这种腼腆,甚至对此崇敬有加,误以为那是一种羞涩,一道因循守旧的面纱,掩盖着风情万种的本性。
总而言之,这是她那幽深难解的个性的一部分,也能充当她品格高洁的证据。他说服自己:他宁可她是这样的人。他虽然无法自圆其说,不过她的寡言讷行与他的懵懂无知和缺乏自信正好般配;若是换了个更风骚更苛求的女人,一个生性狂野的女人,没准会把他吓坏。
他们的恋爱就像是跳了一支孔雀舞[7],整个过程庄严肃穆、循序渐进,受到既不曾统一认识、亦不曾放声宣告却被大致遵守的协议的束缚。什么都没讨论过——他们倒也不觉得缺少亲密无间的交谈。这些事情无须言辞,也无须定义。
当时,心理治疗的术语及实践,将情感竭力分享、彼此剖析的潮流,都还没有广为传播。轻描淡写地把自己当成一个不解之谜,当成一场叙事史练习,或者一个等待解决的问题,这在当时还不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在爱德华和弗洛伦斯之间,没有什么事情是仓促发生的。
任何重要的进展,任何默许他多看到一点、多抚摸一点的表示,都只能是循序渐进的。十月的某天,他第一次看见她赤裸的乳房,直到很久以后的那一天——十二月十九日,他才能碰碰它们。次年二月,他亲吻了乳房,却没亲到乳头,直到五月份,他才用嘴唇轻轻蹭了蹭乳头。
至于她在他身上的逐步推进,就更是小心翼翼了。从他这边发起的任何突然的举动或者激进的建议,都会让几个月的上佳表现化为乌有。那天晚上在电影院里看《蜜糖滋味》[8]的时候,他抓住她的手伸进他双腿间,这么一个动作就让发展进程倒退了好几个礼拜。
她倒也没有冷若冰霜,连淡漠也谈不上——这向来都不是她的风格——但她流露出微妙的疏远,或许是失望,甚或还觉得遭到了一点背叛。不知怎么的,她从他身边躲开的时候,并没让他怀疑她的爱有什么变化。然后,他们终于又回到了原来的轨道上:三月末,某个周六下午,就在他父母位于“切尔顿山”[9]的小房子里,乱作一团的起居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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