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见(7/7)

呃,我要去体育馆。我想我能找到。”“我下一节课也是。”他似乎很激动,尽管在这么小的一所学校里,这并不是多大的巧合。我们一起向上课的地方走去。他是个话匣子——主要是他讲我听,这让我感到很轻松。他十岁以前住在加利福尼亚,所以他能理解我对阳光的感受。

后来才知道,他跟我英语课也是同班。他是我今天遇到的最好的人了。不过,我们进体育馆的时候,他问了一句:“那你有没有用铅笔什么的刺了爱德华·卡伦一下?我从来没有见过他那样。”我愣住了。这么说来,我不是唯一注意到了的人。

而且,显然爱德华·卡伦平时也不是这样。我决定装傻充愣。“你是说生物课坐我旁边的那个男生吗?”我问得很不艺术。“对,”他说,“他看上去好像很苦恼或者有什么难言之隐似的。”“我不知道,”我回答说,“我没跟他说过话。

”“他是个不可思议的家伙。”迈克在我边上耗着,迟迟不去更衣室,“要是我当时有幸坐在你旁边的话,我肯定就跟你说过话了。”我冲他笑了笑,进了女更衣室。他很友好而且明显对我有好感,但这还不足以平息我的愤怒。

体育老师克拉普教练给我找了一件校服,但并没让我穿着上今天这节课。在我家那边,只要求上两年的体育课,而在这里,体育整个四年都是必修课。福克斯对我而言,简直就是一座人间地狱。我观看了同时进行的四场排球赛。

想起我曾经受过多少伤,遭受过多少痛苦,我就有点儿恶心。最后的铃声终于响了。我慢慢地到行政办公室去交还我的纸片。雨已经飘到别的地方去了,但风很大,而且更冷了。我抱紧双臂,缩成了一团。走进那暖和的办公室后,我差点儿转身就出来了。

爱德华·卡伦站在我面前的办公桌边,我又认出了那一头蓬乱的古铜色头发。他似乎没有注意到我进来的响声。我贴着后墙站着,等着负责接待的老师闲下来。他正在用很有吸引力的声音低声同她理论,我很快就抓住了他们争论的要点。

他想要从第六节开始把生物课调到别的时间——任何别的时间都行。我怎么也不能相信这事和我有关。肯定是因为什么别的事情,发生在我进那间生物课教室之前的事情。他脸上的表情肯定百分之百和另外一件恼火的事情有关。

他跟我素昧平生,绝对不可能突如其来地对我产生如此强烈的厌恶之情。门又开了,冷风突然灌了进来,把桌上的报纸刮得沙沙作响,吹散了我的头发,纷乱地贴在我的脸上。进来的女生只不过是走到桌边,往铁筐里放了一张纸条就又出去了。

可爱德华·卡伦的背都僵直了,接着他慢慢地扭过头来瞪了我一眼——他的脸漂亮得不可思议——锐利的目光里充满了仇恨。刹那间,我感到了一阵真正的恐惧,胳膊上的汗毛都竖起来了。他只瞪了我一秒钟,可这一瞪比刚才那阵刺骨的寒风还要令我感到寒冷。

他把头又扭回去,面向接待员了。“那么,没关系,”他用天鹅绒般柔和的声音匆匆说道,“我看得出来那是不可能的了。多谢您帮忙。”说完,他转身就走,没有再看我一眼,然后就消失在门外了。我懦弱地来到了桌前,但这次脸不是变红而是变白了,我把签了名的纸片交给了她。

“你第一天过得怎样啊,宝贝?”接待老师慈母般地问道。“挺好的。”我撒了个谎,声音有些发虚。她好像并不太相信。来到停车场的时候,那里几乎就剩下我的那辆车了。车似乎像一个避难所,已经是我在这个潮湿的绿洞里所拥有的最接近家那边的东西了。

我在里边坐了一会儿,一脸茫然地盯着挡风玻璃外边,仅此而已。可是,很快我就被冻得需要打开空调,于是我钥匙一转,引擎咆哮着发动起来了。我驶上了回查理家的路,一路都在竭力不让泪水掉下来。[1] 一译菲尼克斯,是美国亚利桑那州首府,也是该州最大的城市和美国第六大城市,位于该州中南部索尔特河(the Salt River,一译“盐河”)北岸,面积839平方公里。

1897年在古印第安人遗址上始建,1881年设市。凤凰城的年日照率达86%,居美国各大城市之首。凤凰城的地形四面环山,所以又有“阳光之谷”(Valley of the Sun)的美称。(本书注释如未特别标明,皆为译者注。

)[2] 美国人谈论气温时多用华氏温标,75华氏度约合24摄氏度。[3] 派克式外套(Parka):一种防备冷天穿的有风帽并常有暖和衬里的外套或夹克。[4] 位于克拉勒姆县(Clallam County)境内。

[5] 贝儿(Bells),贝拉(Bella)的昵称。[6] 拉普西(La Push),位于华盛顿州西北,太平洋沿岸的一个小村庄,属印第安人聚居区。村民以捕鱼、伐木等为生。[7] 原文“And I never looked a free truck in the mouth—or engine”是仿拟“Never look a gift horse in the mouth”而来,意思是别人送的马,就不能看它的牙口如何了,也即:馈赠之物莫挑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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