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后的手指就跟冻僵了似的,搓都搓不热,哪怕身上还带着一层薄汗。她僵硬地从筷子筒里抽了双木筷出来,在茶水里烫了烫,正用卫生纸擦干净,就察觉到一群人风似的从身旁掠过。气势汹汹。抬头一看,一群年纪差不多的人,穿得乱七八糟,逮着个男生,动作粗鲁地往步行街尽头推搡。
街角是地下停车场,阴暗冷清。她转头的瞬间,瞥见那个被人押住的男生,一愣。眉目清秀,个子挺高,最要紧的是,眼熟。叫什么来着?……好像是凌什么。陈声的室友。好几次在跑操时闲闲地立在一边,结束后等着陈声一块儿去哪。
那群人,大冷天穿机车装,牛仔裤上破洞无数,还有人脖子后面纹着刺青,张牙舞爪的。路知意一顿,站起身来,想了想,搁下筷子跟了上去。老板在后面叫她:“诶,姑娘,你的米线不要啦?”她匆忙撇下一句:“要。您先煮了搁那儿,我回头就来。
”“凉了可就不好吃了!”她顾不上答话,快步追上去了。作者有话要说:.那支舞用的音乐是Lorde的《Team》,很酷的一首歌,歌词很适合知意。我简单译了一下,感兴趣可以去听听。脱离了高原,变白和高原红消失是迟早的事,大家不用急。
但我希望陈声爱上的是原原本本的她,因为心动,会觉得她的可爱无人能敌。以及,大家不觉得今天的知意就已经很美很帅了吗?下章预告:大不了,要死一起死呗。(突破性进展啦=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