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其实没有太戏剧化的改变——不过换上了工作裤、跳伞靴,再涂上一点褐色化妆品,根本不算什么乔装打扮,绝对算不上什么伟大的乔装打扮。他不知道该如何解释这件事,所以大半时候都不去想它。他在越南时学到这个道理,也学到其他很多道理。
年轻黑人还站在大门外面(他现在把帽子翻起来),对着威利摇晃破烂的保丽龙杯。他看到这个提着修理工具箱的家伙脸上挂着笑容,所以也咧嘴笑了。“赏个铜板吧?”他问这位修理匠,“好不好,先生?”“你这懒鬼,别挡路,听到了没。
”威利告诉他,脸上仍然带着笑容。年轻人退后一步,眼睛睁得大大的,惊讶地看着威利。他还没想到该怎么搭腔,修理匠先生已经快步走到转角,被购物人潮所淹没,巨大的箱子在他戴着手套的手上晃荡着。早上十点他走进惠特摩旅馆,穿过大厅,搭电梯到楼上,那里有公共厕所。
他每天唯有在这个时候会感到紧张,而他说不上来为什么会这样。当然在他进厕所之前、之后或待在厕所里面时,都不曾发生过什么事情(他轮流到城中二十几个公共厕所里做这件事),不过他总觉得,如果事情失控了,最可能发生的地方就是旅馆厕所。
因为接下来的改变和从比尔·席尔曼变成威利·席尔曼不一样,比尔和威利是兄弟,也许甚至还是双胞胎,从其中一人变成另外一人,感觉再自然不过了。但工作日的最后蜕变——从威利·席尔曼摇身变为盲眼威利·葛菲——他一向都觉得不太自然。
最后的变装总是令他觉得偷偷摸摸、不可告人,甚至变态。直到变装完毕,他又走到大街上,伸出白色手杖咚咚轻敲地面时,他感觉就好像一条蛇刚蜕去旧皮,而新皮尚未长硬一样。威利环顾四周,看到男盥洗室里空荡荡的,整排厕所中(一定有十二间左右)只有第二间厕所的门下面可以看到一双鞋子,里面传来清喉咙和晃动报纸的声音,还很有礼貌地轻轻放了个屁。
他走到最后一间厕所,把箱子放下、闩好门,然后脱下红夹克,把橄榄绿的内面翻出来,只消从夹克内面拉出袖子,立刻就变成一件老兵的军服外套。这是莎朗的神来之笔,她是在一家军用品旧货店买到军服外套的,她拆掉原先的衬里,再把它缝在红夹克内面。
不过她在缝上衬里之前,先在上面缝一块中尉的臂章,再加上一条已经看不出姓名和单位标示的黑布,然后把这件外套洗了大约三十次,现在臂章和单位标示当然都不见了,不过原本有臂章和标记的位置仍然留下明显的痕迹——袖子和左胸部位的布料都显得特别绿,服役过的老兵一看就认得出来那个痕迹代表什么意义。
威利把外套挂在钩子上,脱下长裤坐下来,然后提起箱子放在大腿上。他打开箱子,拿出拆成两段的手杖,很快地把它重新组合起来。他握着手杖的底端,坐在马桶上把手抬高,将手杖挂在钩子上。然后重新锁紧箱子,从纸卷上抽了一小张卫生纸下来,发出解放完毕的适当音效(也许不是必要的动作,不过宁可未雨绸缪,不要事后追悔),接着让马桶冲水。
走出厕所前,他从外套口袋里掏出眼镜,口袋里还放着装了贿款的信封。那副有弧形镜片的太阳眼镜总是让他联想到熔岩灯和彼得·方达在电影中扮演的亡命天涯的摩托车骑士。但是这招对招徕生意倒是很有用,部分原因是人们一看就知道他是退伍军人,部分原因是即使有人从旁边偷瞄,也看不到他的眼睛。
于是,他把威利·席尔曼留在惠特摩饭店的厕所里,就好像他把比尔·席尔曼留在五楼西部土地分析公司的办公室一样。走出盥洗室的男人——穿工作服、戴墨镜、咚咚地伸出白色手杖敲打地面的男人——变成了盲眼威利,从福特总统主政时期就固定在第五大道乞讨的盲人。
当他穿过大厅往楼梯口走去时(没人陪的盲人从来不搭电梯),看到有个穿红衣的女人朝他走来。由于他戴着墨镜,那女人看起来就像在污水中游泳的怪鱼,当然,不完全是眼镜的缘故。每天到了下午两点钟的时候,他的眼睛就真的看不见了,就像他和萨利以及天晓得其他还有多少人在一九七〇年那天撤离东河省的时候一样。
他当时大喊,我的眼睛瞎了,即使在小径上抱起萨利时,嘴里仍然不住尖叫,但其实他当时还没有真的瞎掉。他在闪光后的一片白茫茫中,看到萨利拼命按住爆开的肚皮在地上滚来滚去,他把萨利扛在肩上往前跑。萨利的块头比威利高大很多,威利不知道自己当时怎么扛得动这么重的一个人,但是他办到了,一直跑到丛林中的空地那儿,休伊直升机有如上帝的恩典般载他们离去——上帝保佑休伊直升机,上帝保佑每一个人。
一路上,子弹不停从他身边呼啸而过,在地雷或他妈的不知什么东西爆炸过的小径上,美军残骸四处散落。我的眼睛瞎了,他当时尖声喊叫,扛着萨利,感觉萨利的鲜血浸湿他的军服,而萨利也不断尖叫。如果萨利当时停止尖叫,威利会不会就让他滚落肩头、自顾自逃命、想办法逃离这场伏击?
也许不会,因为他当时已经知道萨利是何许人,知道他是老乡,是曾经在家乡和卡萝尔·葛伯交往过的萨利。我的眼睛瞎了,我的眼睛瞎了,我的眼睛瞎了!威利扛着萨利,一路上不停地尖叫。没错,当时周遭全是一片白茫茫,但是他还记得看到子弹穿透树叶、射入树干;还记得看到稍早时也和他们一起在村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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