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3/3)

出息到家了。

一晚上都没吃饭,自己煮了点粥也早放凉了,我不由得想起五一的时候,宣桦的BOSS给他们发钱,然后我俩兴冲冲跑出去吃日本料理,结果面对一坨生冷和呛人的绿芥末无从下口。回来煮了锅挂面卧俩鸡蛋吃了,才算把自己打发过去了,当时还嘲笑对方长个农民胃非要充冤大头学小资。现在我是彻底的女光棍了,也算赶回时尚,大龄青年不找对象。

好吧,我是彻底戒毒了,但是,你可不可以不要老在我眼前晃?翻开书本,扉页上写着:“陈默宣桦购于联合书城。×年×月×日。”打开电脑,桌面是两人拳脚相向的照片。我喜欢睡觉时手里抱点东西,宣桦就买了一个超级厚的深绿色圆靠枕放我床上,看起来很像一只龟,所以床上也不能呆。走投无路,我背着书包出去上晚自习,楼下超市里陈奕迅幽怨地唱着:

“你的背包背到现在还没烂却成为我身体另一半千金不换它已熟悉我的汗它是我肩膀上的指环。”

我拽着肩上的书包带子揉着眼睛边走边哭。书包倒不是宣桦投的资,是我在CONVERSE打折时买的情侣包,一人一个。宣桦嫌这包太孩子气,我揍了丫一顿硬逼他背上了。

陈奕迅,你丫别让我看见你,从今天起,我见你一回抽你丫一回,抽死为止。

就此不禁生出些变态的想法,觉得爱一个人就要伤害他并离开他,这样才能永远在他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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