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她那时的样子,我是在一家乡村小医院找到她的。她那时已经瘦得皮包骨头,像一具会呼吸的骷髅,我几乎认不出那就是她。她身边只有一个简单的旅行包,里面只有几件磨得不像样子的衣服和这件崭新的男士衬衫。”
他把那件男士衬衫递给了我,我恍恍惚惚地接过来,用颤抖的手指细细地触摸衬衫的纹路,我好像看到我可怜的筱乔,在时光的另一端,像我一样抚摸着它的纹路,一个人哭得肝肠寸断。
我的眼睛模糊了,泪如雨下。
“七天,我整整找了你七天,筱乔苟延残喘等了你七天,你竟然就晚了那一步。你不知道,她有多想见到你。她一天一天的等,一个小时一个小时的等。为了见你,她创造了七天的奇迹。最后竟然……”
他说不下去了,我也听不下去了,我的心,被人千刀万剐,剁成了粉末。
他忽然笑了起来,接着狠狠扇了自己一个耳光,“我也是个混蛋!如果,我肯早一点帮她找到你,就不会落得这样的结果。可是,现在说这些……已经没有意义了。”
的确没有意义了。
我们都知道,死亡,就是最终的结束。一旦超越,任谁都无法改变结局。
“这个给你,是筱乔的日记,我在给她收拾遗物的时候发现的。她写了很久,上面记的差不多都是你们之间的事。还有这张照片,一直夹在日记本里,应该对她很重要。”
临走之前,他又将另外两样东西交给了我。他说,看到这本日记,他终于明白,他在我们的故事里,一直是个配角。可是,他并不后悔。爱上筱乔,他永远不会感到后悔。
筱乔没有死,她会一直活在他心里。那段与她一起的日子,他愿意用一生的时间去品味回忆,至死方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