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甲子风云(10/13)

也或者是后悔之泪。不管是什么泪,都无法洗刷他们的罪恶。黎腾蛟家族贩毒团伙,除了黎海鹏和蔡罗之外,差不多都在看守所聚齐了。为了追逐金钱,曾经富甲一方的黎氏家族刀头舔血,疯狂制贩毒品,聚敛了无数财富,但这些不义之财并没有带给这个家族幸福,而是他们的集体毁灭。

在讯问过程中,黎腾蛟和蔡东梦都承认,自从接触毒品起,他们就一直处于恐慌当中,生怕哪一天被警察抓住。实际上,这也是毒品犯罪分子共同的心理,而黎腾蛟和蔡东梦的结局,也是所有毒品犯罪分子必然的结局。2016年7月12日上午,陆丰市公安局举行公开悬赏通缉抓获大毒枭郑创的奖金兑现仪式,向提供郑创藏身线索的群众兑现奖金100万元,受到奖励的举报人戴着摩托车头盔,从林毅手中领取了沉甸甸的100万元现金。

发放奖金之后,林毅在接受采访时说,陆丰警方多年来一直努力缉捕蔡罗。在破获“11·24”毒品走私案后,也获取了一些线索,但蔡罗警觉度高,经常变换居所,增加了缉捕难度。陆丰警方希望征集有效线索,尽早将蔡罗缉捕归案。

蔡罗,成了扎在林毅和陆丰禁毒民警心中的一根刺!除了林毅时刻惦记的蔡罗,黎海鹏到底去哪儿了呢?在广东省公安厅禁毒局,邓建伟、翟凯夏、金效国他们不时发出这个追问。而在深圳市公安局禁毒支队,邓长城、程煜奎两人也最关心这个问题。

毕竟,黎海鹏是在深圳逃脱的。黎海鹏的逃脱,让深圳禁毒界的老哥儿俩时刻惦念着。但是,省厅禁毒局并没有把追踪黎海鹏的任务交给深圳和汕尾,而是交给了佛山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翟凯夏如此安排任务的理由是,“11·24”案的真正起点在佛山,黎海鹏正是在佛山开始与警方展开较量的。

佛山是黎海鹏的起点,也很可能是黎海鹏的落脚点,他在佛山深耕多年,在这里还有好几处豪宅。查找黎海鹏的任务,落在了刚从顺德市公安局副局长调任佛山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担任负责人的颜起龙身上。他是一名老刑警,擅长分析犯罪性格和犯罪轨迹,他找来禁毒大队副大队长李腾霄,根据相关材料,先琢磨起了黎海鹏的性格。

两人研究发现,黎海鹏具有典型的海陆丰人的性格,平时低调温顺,一旦有什么事情,却可能走极端。就像当地的一句口头禅:要干就干票大的。同为海陆丰人,这种骨子里不变的敢为人先的性格,体现在黎海鹏等毒枭身上,也体现在身为缉毒英雄的林毅等人身上。

只是,毒枭用毒品贻害国家、贻害人民,而警察则用钢枪围猎毒枭,保护人民!那么,黎海鹏最可能逃亡的方向是哪儿呢?颜起龙和李腾霄盯着全国地图,画了无数个圈圈,最终两人认为,黎海鹏有着鲜明的海陆丰口音,如果在外地很容易露馅儿,藏身在广东可以淹没在茫茫人海之中,他很可能还藏在珠江口附近的某个地方。

以前追逃,往往受制于经费、信息、人员保障等因素,而信息化建设带来的科技应用,使公安机关的禁毒工作如虎添翼,织就了真正的天罗地网。广东省公安厅禁毒局搭建的大米系统,使网上追逃工作条件逐步成熟。而广东禁毒的成果,更来自于禁毒民警对大米系统的普遍掌握与运用。

颜起龙和李腾霄两人劲儿一处使,死死盯着黎海鹏的所有蛛丝马迹。“这小子是不是就藏在佛山、深圳一带?会不会就藏在我们眼皮底下?”在对“11·24”专案的全部案犯进行梳理时,李腾霄重点把黎海鹏和蔡罗的信息,与深圳地区的各情报信息系统进行比对碰撞。

冥冥之中,李腾霄觉得这个黎海鹏仿佛与深圳和佛山有着某种联系,甚至跟自己有某种联系。尤其是拿到黎海鹏照片的那一瞬间,李腾霄断定自己肯定在哪儿见过这个人,至于具体在哪儿,李腾霄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李腾霄之所以有这种感觉,是因为黎海鹏在深圳和佛山开过鹏展豪车俱乐部,而在黎海鹏的老家陆丰市甲子镇,他的父母和所有联系人都已经被打掉,他最有可能藏匿的地方,就是深圳和佛山这几个他深耕多年的地区。

在对黎海鹏的关系人信息进行比对的时候,李腾霄意外从网上发现了黎海鹏公司的财务总监高梅月的信息。在黎海鹏逃走的2016年2月份之前,高梅月和黎海鹏到深圳时,曾在深圳的宾馆开过十几次房。围猎甲子港之后,深圳再也没有任何高梅月的住宿记录。

黎海鵬逃走后会不会找高梅月?颜起龙和李腾霄两人讨论的结果是:高梅月是黎海鹏的情人,两人在一起的可能性最大。“那就从高梅月查起,看看能不能循线追踪找到黎海鹏。”颜起龙一直盯着大米系统,查询着高梅月的蛛丝马迹。

终于,两个月之后,颜起龙惊奇地发现,自从围猎甲子港之后,消失近一年的高梅月居然再次出现,而且与一个香港男子何畅在深圳罗湖区一家旅馆开房入住。这个香港人何畅,会不会是黎海鹏的化名?管他是不是呢,就当买一次彩票,赌一把。

万一是黎海鹏,那可是张“A级彩票”!颜起龙立即与李腾霄赶往旅馆调查,找到了高梅月与那个香港人何畅入住时的视频资料。可这一次,两人又失望了,视频资料中的何畅与通缉令上的黎海鹏,身高、年龄、相貌差距都很大。

视频记录显示,高梅月来了不久就迅速离开,第二天一早何畅才离开。回来后,颜起龙立即查询了这个何畅的出入境记录,发现最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