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见过面的。”“是的,我们一起捕捉过天鹅!”两个人抱在了一起。靳掌柜说:“胡德尔,古掌柜初来乍到,我们该用点稀罕物什来招待他才好。”胡德尔楚鲁立刻明白了靳掌柜的意思,说:“我这就去打点儿野味回来!
”言罢脚步呼呼地去了。靳掌柜脚步匆匆地走来走去,亲自拿来了一坛驼奶——自从古海来到驼场,他就一刻也不停歇,总忙着好像要应付什么紧急的事情;又从窖里搬出一个贴“魁记”的酒坛子,老人把酒坛子放在炕上,用大手拂掉粘在坛子上的潮湿的草屑,一边打开泥封的坛盖,一边对古海说:“这酒放在地窖里十年了,一直不舍得喝,是咱字号自己的酒房酿出来的,是真正的二锅头!
”酒坛盖打开,靳老汉把鼻子抽搐着在坛口上嗅,眼睛眯缝着是满脸的陶醉,又说:“咱手下这帮子人能喝着哩!这酒要是不藏着点儿,眨眼的工夫就被他们喝个底朝天了!……不过话又说回来,他们能喝酒也能干活!驼场离不开这些人,都干熟路了。
只是有一点你必须小心——这藏酒的地方千万不能让他们知道,不然等你想喝的时候就没了……”“我不喝酒。”古海说。“什么?——你说你不喝酒?”靳老汉被古海的话惊得眼睛睁得老大,满脸的皱纹又扩展开来露出一道道粉红色嫩肉的花纹。
“是哩,我不喝酒,在归化城总号时和乌里雅苏台分庄都不让喝。我也不会喝,嫌辣哩。”“哈哈——咄咄怪事!……居然遇见一个不喝酒的人!”老人笑了一阵,又郑重地对古海告诫道,“记住我的话,把窖里那些老酒藏好了!
你会喝酒的,一定要喝酒的,等你想喝酒的时候,就明白我的话挺要紧了!”靳老汉兴致勃勃地张罗着招待接替他工作的古海,匆匆忙忙地走来走去,找酒碗拿筷子,嘴里不停地说着话。被靳老汉安顿在炕上的古海盘腿坐在小炕桌跟前,望着忙来忙去的靳老汉,心里却在纳闷——他不理解靳老汉这个人,个问题旋风似的在他的脑子里打转:“难道这就是大盛魁的一个掌柜子吗?
三十年的时间几乎可以说是一个人的大半辈子了,除了告老还乡以后所剩无多的休闲时光和不谙世事的少年岁月,人生最美好的一段精华岁月就是在这人迹罕至的偏僻草原上度过的,他还能算作一个买卖人吗?要知道他这一辈子就只做了这样一件事情,那就是放骆驼!
”实际上像靳老汉这样的人在大盛魁为数并不多,我说的是那些能够在万金账上被幸运地标上“己”字的人,要说到普通的顶身股的掌柜,一般的常年受雇的牧工、驼工,那人数多得难以计数了,大盛魁员工近万人呢!他们也许在大盛魁做了一辈子,而这一辈子很可能就做一件事,或牧驼或放羊或赶马或者是饲养狗。
他们就像一部庞大机器上的一个毫不为人注意的螺丝钉,他们直到死也不曾看见过大盛魁这部大机器的全貌,更不会知道这部机器是如何运转来着。还有人一辈子只管理了一座食堂,在采买蔬菜肉类的工作中消耗了一生,可是所有这些人,在局外人的眼里全都是商人,是那种概念中的记账簿打算盘买进卖出赚大钱的商人。
古海爹就是这么认为的,苦心训练儿子学会双手打算盘的本领,教他写字记账簿的本领,现在看来所有这些商人的本领对古海来说都没有用了。他需要做的是如何养好骆驼!仅只这一样事情!大概没有半个时辰,胡德尔楚鲁回来了,肩上扛着一只死狍子出现在古海的面前。
那年胡德尔楚鲁才十五岁,却是一个不可小觑的人物,他从自己父亲那里学得一手抛石击兽的过硬本领。胡德尔楚鲁猎杀野物既不用枪也不用弓箭,而是用石头,就是那种在草原上随时随地都可以俯身拾来的石头。拳头大小得心应手,骑着马追赶猎物,不管是天上飞的地上跑的,几十步之内百发百中!
而且倘若猎获目标是野兽的话,那石头的着击点必定是在致死的脑门子上。他们吃的这只狍子就是胡德尔楚鲁用石头击倒后捉住的。胡德尔楚鲁曾经用石头击毙过整整二十只恶狼,是喀尔喀草原上颇有点名气的打狼英雄。自古英雄出少年,这个在马背上长大的草原儿子,生着一张圆乎乎的娃娃脸——当然他实际上也还是个孩子,个头不太高,脖子短粗,胸部和两条胳膊上的肌肉特别发达;在炎热的夏天里他喜欢光着膀子干活,高原上的太阳把他的身体晒成了黑红黑红的颜色。
胡德尔楚鲁捉骆驼,扛料包的时候一棱一棱滚动的腱子肉在他的两条胳膊上、裸露的胸前和脊背上隆起,给太阳的光一照就好像他的身体不是拿肉做成的,而是用铜铸的一般。简单的酒宴过后,喝了老酒的十二名牧工都去睡了。
小炕桌上只剩下吃剩的大块的冷羊肉,两盏羊油灯喷吐着腥味极浓的黑烟,照着餐桌旁的古海和靳老汉。隔着炕桌,醉眼迷离的靳老汉开始向古海传授他的神秘而又高超的养驼经。老汉跳下炕,摇摇晃晃地走着,从一面挂满了各种草的墙上摘下一串草枝拿在古海的眼前,问:“这草你认得吗?
”古海摇头。“这叫百步草!是专治骆驼口疮病的……你好好看仔细了——椭圆形的叶子,麻蛇一样的根,这根最重要,药性的一大半在根里呢!骑着马往西走,三十里开外有一片蓬蒿草一眼望不到边际,有一人多高。百步根就在那蓬蒿草的草丛中间长着哩!
……挖百步根的时候要注意着,要在霜降的时候去挖,霜降时百步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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