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一个人走回家。除了睡觉,什么都不想。下班一回到家,他就躺到帆布床上小睡片刻。躺在那儿迷迷糊糊的时候,总要做梦。所有的梦里都有安东纳帕罗斯。他的双手紧张地抽动,梦里的他在和安东纳帕罗斯说话,而后者正看着他。
辛格试图回忆认识伙伴以前的时光。他试着梳理年轻时发生的某些事情。可是,他想要回忆的那些事里,没有一件像真实的。他想起一件特别的事,只是,这事对他毫不重要。辛格记得,虽然自己一出生就聋了,却从来不是一个真正的哑巴。
他很小就被遗弃,成了孤儿,被人送进聋哑人机构。他学会了手语和阅读。九岁之前,他就会用美式的单手手语来交谈,后来又掌握了欧式的双手手语。他学会观察人们唇部的运动以理解他们说的话,后来,还有人教会了他讲话。
在学校时他是公认的聪明人,他的功课学得比其他同学都要快,但他从不习惯用嘴说话。那使他不自在,老感觉嘴巴里的舌头像头鲸鱼。看见人们脸上的茫然表情,他感觉自己说话的声音一定像某些动物,或者他的发音让人厌恶。
对他来说,用嘴说话是痛苦的事,而他的手则随时可比划出他想说的词语。二十二岁时,他从芝加哥来到这个南部小镇,随即遇到了安东纳帕罗斯。从此他再也没用舌头说过话,因为和安东纳帕罗斯在一起,无此需要。一切都不像真的,除了和安东纳帕罗斯在一起的十年。
在他恍惚的梦里,他的伙伴看起来真实生动,醒来后,巨大的孤独使他心痛。他偶尔会给安东纳帕罗斯寄箱东西,却从未收到回音。在终日的空虚与昏昏然中,几个月就过去了。到了春天,辛格有点变化。他睡不着觉,身体焦躁不安。
夜晚,他在屋里枯燥地走来走去,无法排解多余的精力,只有天亮前的几小时他才能稍微休息——昏沉沉地入睡,直到上午的光线像把弯刀突然刺开他的眼皮。他开始在镇上晃悠,以此消磨夜晚。安东纳帕罗斯生活过的房子他再也待不下去了,便在离镇中心不远的一栋杂乱无章的公寓里租了个房间。
他在一家隔了两条马路的餐馆里吃饭。餐馆位于长长的主街的尽头,名字叫“纽约咖啡馆”。第一天,他飞快地浏览了菜单,写了张字条交给老板。每日的早餐,我要一个鸡蛋、一片吐司和一杯咖啡——0.15美元中餐,我要汤(种类随意)、一份夹肉三明治和一杯牛奶——0.25美元晚餐请给我上三种蔬菜(除了卷心菜都可以),鱼或者肉,一杯啤酒——0.35美元谢谢。
老板读了字条,警觉老练地瞥了他一眼。他是个严厉的人,身材中等,蓄着漆黑浓密的胡子,他的脸部下方看着像块铁板。他通常站在收银台的角落里,双臂叠抱在胸前,沉默地观察着周围的一切。辛格对这个男人的脸渐渐熟悉了,毕竟,一天三顿都在他的店里吃。
每到夜晚,哑巴要在街上独自漫步好几个小时。有时候,刮起三月湿冷的风,夜晚变得寒凉,还下着很大的雨。但他都不在意。他走路的样子烦躁不安,双手永远紧紧地插在裤兜里。几周过去后,天气变得暖和慵懒。他的焦躁逐渐被疲惫取代,他的样子看起来很平静。
他的脸上渐渐露出忧郁而平静的表情,这表情通常在很悲伤或很睿智的人们的脸上才能见到。可他仍然在镇上四处晃悠,总是一个人,沉默无语。2一个漆黑闷热的初夏夜晚,比夫·布瑞农站在“纽约咖啡馆”的收银台后面。深夜十二点。
外面的街灯早已熄灭,咖啡馆的亮光在人行道上投下清晰的黄色矩形。街上荒凉无人,但咖啡馆里有六七个顾客,喝着啤酒、桑塔·露西亚葡萄酒或威士忌。比夫漠然地等候着,他的胳膊肘靠在柜台上,拇指擦着他的鼻尖。他的眼神专注,特别留心着一个又矮又胖穿工装裤的男人,那个男人已经喝醉,吵吵闹闹的。
间或,他的目光落在哑巴身上——那人独自坐在餐厅正中的一张桌子前,或者落到柜台前的几个顾客身上。不过,他的目光总会回到那个醉醺醺的、穿工装裤的男人那里。夜深了,柜台后的比夫继续沉默地等待。终于,他最后扫了一眼餐馆,向通往楼梯的后门走去。
他轻轻地走进楼上的那个房间。里面很暗,他小心翼翼地走。走了几步,他的脚指头碰到了什么硬邦邦的东西,便蹲下身子,摸索地板上那个手提箱的把手。他在房间里没待几秒钟,正要离开时,灯亮了。艾莉斯从乱糟糟的床上坐起来,看着他。
“你动那个箱子做什么?”她问,“你难道就不能把那个疯子直接打发掉?早被他喝光的东西还得给回他?”“你先清醒一下吧,自己下去。去叫警察,让他和一堆戴镣铐的犯人泡在一起,每天吃玉米面包和豆子。去吧,布瑞农太太。
”“他明天要是还在下面,我会的。但你别动那个箱子,它不属于那个白吃白喝的家伙了。”“我了解那些白吃白喝的人,布朗特不是那种人,”比夫说,“至于我自己,我不太了解我自己,但我肯定不是小偷。”比夫平静地把箱子放在外面的楼梯上。
房间里的空气没有楼下那么污浊和闷热,他决定在这里多待一会儿,用冷水泼洗一下脸,然后再回去。“我可是早和你讲过,你要是今晚不把那个家伙打发掉,我会做什么。白天他就在后面睡觉,到了晚上你让他吃吃喝喝。一个星期了,他一分钱没掏过。
他那些疯疯癫癫的言论和举止只会将体面的生意都毁掉。”“你不了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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