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不了解生意,”比夫说,“我们讨论的这家伙,十二天前第一次来到这里,在镇上谁也不认识。刚到那一周他就给了我们二十美元的生意,至少二十。”“接着,他就赊账了,”艾莉斯说,“赊了五天,醉得一塌糊涂,简直有损体面。
再说了,他除了是个瘪三,是个怪物,其他什么都不是。”“我喜欢怪物。”比夫说。“我就料到你喜欢!我知道你肯定会喜欢,布瑞农先生,你自己就是一个怪物。”他揉擦着深色的下巴,不再理会她。他们婚姻生活的头十五年里,他们只是简单地称呼对方“比夫”和“艾莉斯”。
后来,某次争吵之后,他们开始称呼对方“先生”和“太太”,从那以后,他们的关系再没有好到足够把称呼改回去。“我这是警告你,明天我下去时,他最好别在那里。”比夫走进浴室,洗过脸后,他觉得还有时间剃一下胡子。
他的胡须又黑又密,仿佛留了三天。他站在镜子前,搓着脸沉思。他懊悔和艾莉斯说话。和她在一起,最好保持沉默。在那个女人身边,他永远做不了真实的自己。他变得粗暴、渺小和庸俗,就像她一样。比夫的眼睛冷漠地凝视着,下垂的眼皮将眼睛遮去一半,仿佛嘲弄一切。
长茧的小指上戴着一枚女式婚戒。身后的门开着,通过镜子,他能看见躺在床上的艾莉斯。“听着,”他说,“你的问题是你缺乏真正的善意。我认识的女人里,只有一个具有我所讲的这种善意。”“嗤,我知道你会做世上别的男人都羞于启齿的事。
我了解你——”“也许,我说的是好奇心。重要的事情你都看不见,听不到。你从不观察,不思考,从不动脑子想问题。也许这就是我们之间最大的区别。”艾莉斯几乎又睡着了,透过镜子,他漠然地看着她。在她身上,没有什么特征能吸引他的注意力,他的目光从她浅褐色的头发滑到她的一双脚在被子里形成的粗胖轮廓。
她脸部的柔和线条连着圆实的臀部和大腿。她不在身边时,他脑子里想不起她的任何特征。她在他的记忆中只有一个整体的、无破绽的形象。“看人间百态的乐趣你从没有体会过。”他又说。她的声音疲倦。“楼下那家伙就是一出戏,没错,也是一个马戏团。
可我受够他了。”“见鬼,那个人对我毫无意义,既不是我的亲戚,也不是我哥们儿。你就是不懂,收集完整的一套细节,你会看到某种真实的东西。”他拧开热水,麻利地刮起胡子来。是的,就在五月十五日的清晨,杰克·布朗特走了进来。
他立刻注意到他,开始观察。这个男人很矮,壮实的肩膀就像横梁。他留着乱糟糟的小胡子,胡子下面的嘴唇好像被大黄蜂叮过一样。这家伙身上有许多自相矛盾的地方。他的脑袋硕大,形状匀称,但脖子却又细又软,像个小男孩。
那小胡子看起来很假,好像是为了参加化装舞会才贴上去的,仿佛语速一旦过快就会掉下来。这让他看起来像中年人,不过,那高而光滑的额头和眼睛圆睁的脸却很年轻。他的双手巨大,染有污渍,长满老茧,身上穿着一套廉价的白亚麻西装。
这男人身上有一股滑稽的气息,然而,同时又有另一种让人笑不出来的感觉。他要了一品脱烈酒,不到半小时就喝光了,接着坐在雅座上吃了一份大的鸡肉套餐。然后,他喝啤酒,读书。这是开始的时候。尽管比夫很仔细地观察了布朗特,却怎么也想不到后来所发生的种种疯狂之事。
他从未见过谁在短短十二天内如此多变。他从未见过哪个家伙喝得如此之多,醉得如此彻底。比夫用大拇指推了一下鼻尖,好刮嘴唇上的胡子。刮完之后他的脸看着清爽多了。当他经过卧室下楼时,艾莉斯已经睡着了。手提箱很沉。
他将它拎到餐馆前面,放在收银台之后——他每晚所站之处。他按着顺序扫视了周围。有几个顾客已经结账离开了,屋里没那么多人了,但气氛还是一样。聋哑人还在中间的桌子边独自喝咖啡。酒鬼依然在高谈阔论。他没有和周围哪个特定的人讲话,也没有谁听他讲话。
这天晚上,他穿着蓝色工装服来了,换下了那套穿了十二天又脏又臭的亚麻西装。他没穿袜子,脚踝被抓破了,还沾了泥巴。警觉的比夫偷听到他的只言片语。这家伙似乎又在谈论匪夷所思的政治话题。昨天晚上,他一直在谈论去过的地方——得克萨斯、俄克拉何马和卡罗来纳。
他一度谈到妓院,然后是不堪入耳的荤段子,只好用啤酒堵他的嘴。不过,大多数时候,没人知道他到底在说什么。讲——讲——讲。词语就像瀑布从他喉咙里涌出来。重点是,他的口音随时改变,还有他的用词。他的言谈有时像个草包,有时则像个教授。
他会用到一英尺长的生词,却搞错语法。难以判断他的家庭情况或者老家在哪里。他变化多端。陷入沉思的比夫抚弄着鼻尖。不合逻辑。然而逻辑通常跟随大脑。这个男人脑袋的确灵光,但他从一件事跳到另一件事,毫无道理。
他仿佛为什么事情而开小差了。比夫靠在收银台上,开始细阅晚报。报纸的头条新闻是市镇议会经过四个月的深思熟虑,决定本地财政预算不会支付某些危险路口的交通灯开支。左边的栏目则报道了东亚的战事。两条新闻比夫都仔细看了。
他的眼睛随着铅字移动,剩余的感官却时刻在留意周围的种种喧闹。文章虽然看完了,他半睁的眼睛仍然盯着报纸。他感到不安。那家伙是个问题,清晨之前他得找到一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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