峻事实是:拥有将近三百英亩陡坡和谷地,一幢房屋和外围建筑,一个牲口棚,却一筹莫展。弹钢琴让她心情愉快,却无补于最近遇到的麻烦——她在田垄里给豆子除草时,把半数豆秧也拔光了。如今这种时候,只要她有一丁点关于栽种和烹饪食物的实用知识,也远胜过理解绘画中的透视法,这让她突然有些恼恨。
然而,父亲从来都不会让她体验到劳动的艰辛。从她记事起,父亲总是雇用足够的长工,有时候是解放的黑人,有时候是没有土地的善良白人,有时候是奴隶,工资直接付给奴隶主。在山里传教的六年内,门罗大部分时间雇用一位白人和他有一半切罗基血统的老婆来经营这块土地,艾达只要制订一周的菜单,此外几乎不用干活。
她一如既往地自由自在,总能把时间花在读书、刺绣、画图和音乐上。可是现在那位雇工已经走了。那个人对脱离联邦不太热心,战争最初几年,他庆幸自己年纪太大,不用志愿参军。但那年春天,弗吉尼亚州的军队人手特别短缺,他开始担心自己很快得应征入伍。
因此,门罗过世后不久,他便带着老婆不告而别,翻越山区边境,进入联邦军占领的区域,留下艾达自己过活。自从孤零零一个人生活,艾达才发现自己谋生的技能少得可怕。她的父亲经营农场,与其说是为了生活,不如说是为了理想。
门罗对许多乏味的农业门类提不起兴趣,他的看法是假如买得起粮食和饲料,那只要种够烤着吃的玉米不就行了?假如他买得起培根和排骨,为什么还要麻烦地饲养生猪?艾达有一次听见,他派雇工去买十几头绵羊,跟奶牛一起放养在院子前面的草地上。
雇工表示反对,跟门罗指出奶牛和绵羊一起放牧不好。那个人问道,你为什么想养绵羊?为了羊毛,还是羊肉?门罗的回答是,他想要一种情调。但是,人很难靠情调生活。所以,眼下似乎只有黄杨树丛能提供艾达所需要的安全感。
她决定待着不动,起码得找到三个有说服力的理由,才会离开那丛灌木。但是,她想了好几分钟,却只能想出一条理由:她不想死在黄杨树丛中。正在此时,那只红母鸡猛地冲进了树叶,半张着翅膀、拽着尾巴在泥土中乱跑。母鸡跳上艾达头顶的一根树枝,咯咯地扯起嗓子啼叫起来。
随后,一只黑金色的大公鸡冲了进来,它凶猛的样子经常让艾达有点害怕。公鸡一门心思追逐母鸡踩蛋,出乎意料地看见艾达在那里,吓了一跳,随即停住。公鸡昂起脑袋,一只闪亮的黑眼睛盯着她,它往后退了一步,用爪子挠着地面。
公鸡离艾达很近,她甚至能看清它黄色脚杆纹路间的污泥,琥珀色的爪子像手指一样修长,头顶和颈部的金色羽毛好像头盔一样,蓬松柔软、油光锃亮,仿佛擦了马卡牌发油。它抖动了一下身体,让羽毛恢复原状。它身上的黑羽毛闪着蓝绿色的光泽,仿佛水上漂着的油脂。
它黄色的喙一张一合。艾达想,假如这家伙有一百五十磅的体重,一定会毫不犹豫就地啄死我。她膝盖着地挪动身体,手挥舞着喊道:嘘!公鸡闻声扑到她的面前,在空中一扭身,爪子先扫过来,翅膀扑腾着。艾达伸出一只手把它挡开,手腕被它的爪子划了一道口子。
她一巴掌把公鸡拍到了地上,但它又站起来,张开翅膀朝她冲过来。她像螃蟹一样趴在地上,想爬出灌木丛,公鸡跑来伸出爪子挠她,结果爪子钩住了她的裙褶。她猛地用力一拨,从灌木丛中跌出来,站起来就逃,公鸡还是挂在她裙子齐膝盖的地方。
它啄着她的小腿,没有缠住的一只脚上的爪子不断蹬她,翅膀也拼命地拍打。艾达双手一顿乱拍,总算把公鸡弄了下来,然后她跑到门廊上冲进屋里。她坐进一把扶手椅,检查了一下伤口。手腕上有一道血痕,她把血迹擦去,发现不过是擦伤,不禁松了一口气。
裙子破了三个洞,粘到鸡粪弄脏了。她把裙子掀起来,查看自己的双腿,看到好几处刮破和瘀青,但伤口没有深到流血的程度。她的脸上和脖子火辣辣的,钻出灌木丛的时候划伤了。她摸了摸头发,发现满头乱蓬蓬的。我现在落到了这种境地,她想,我生活在一个陌生的新世界里,就算是找个鸡蛋也会有这种下场。
她从椅子里站起身来,爬上楼梯,到卧室里脱下衣服。她走到大理石台面的洗手盆旁,拎起水罐往脸盆里倒水,用一块薰衣草肥皂和一块布盥洗。她用手指梳理着头发,把黄杨树叶子捋出来,然后任由头发披散在肩膀上。当时流行两种发式,她一样都不愿打理——一种是把头发全部拢起来,脑袋两边梳成两个发卷,像猎犬耳朵一样垂下来;另一种是头发紧贴头皮梳到脑后,挽成一个发髻,像沾了泥盘起来的马尾巴。
她既不需要也没有耐心梳妆打扮。即便她看上去像藏书票里的男人婆一样,也能满不在乎地走来走去,因为有些时候,她十天半个月都不会看见一个人影。她想到衣柜抽屉里找干净的衬裙,但是一件都没有,已经很久没有人洗衣服了。
她从一堆脏衣服底下找出几件亚麻内衣穿上,寻思着也许衣服放的时间长了,会比刚换下来的干净些。她在外面套了一件稍微干净点的裙子,不知该怎样挨到睡觉的时间。世事何时开始变化?她不再想如何愉快而有益地过日子,而是想怎样打发时间。
她行动的欲望几乎消失了。门罗去世以后的几个月,她最大的成就是整理了他的遗物,包括他的衣服和文件。甚至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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