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天赋的话。斯托布洛德讲述了他们凑到一起去的经过,男孩毫不关心他说了些什么,似乎既不知道、也不在乎自己成为讨论的话题。据斯托布洛德的说法,潘哥儿长大的过程有点随意。大家都觉得他是个废物,因为他脑子稀里糊涂,也没有人能强迫他劳动。
差遣他干的活太累,他就一屁股坐下。用鞭子抽他,他也毫不畏惧,仍然一动不动。因此,他早早就被赶出家门,一直在冷山里东游西荡,熟悉了山上每一道罅隙、沟壑。他有啥就吃啥,无论蛆虫还是野味,他都不挑食。他不在乎白天黑夜,若是夜里有皎洁的月光,他就干脆只在晚上出来活动。
夏天,他睡在铁杉和香脂树下芬芳的枯叶堆里;阴雨绵绵下个不停的时候,他就在突出的岩石底下躲雨。冬天,他学着蟾蜍、土拨鼠和熊的方法,找一个山洞做窝,寒冷的月份几乎不再活动。结果潘哥儿十分惊奇地发现,逃兵们在他的山洞里住了下来,于是他就跟他们混在了一起。
他很喜欢小提琴曲,因此跟斯托布洛德特别要好。在他的眼里,斯托布洛德学识高深,是一位天才和先知。有时,斯托布洛德拉起弓弦演奏,潘哥儿就会跟着一道唱起来,但他的嗓音好像在吹鸭哨。被别人喝止之后,他便爬起来,跺足跳起一支神秘的舞蹈,古代凯尔特人跟罗马人、朱特人、撒克逊人、盎格鲁人和不列颠人打了几次败仗后,也许就会表演这样的痉挛抽搐式舞蹈。
男孩手舞足蹈地跳着,直到筋疲力尽、汗珠四溅,然后他便跌坐在山洞布满尘土的紧实地面上,仔细聆听小提琴曲,鼻子随着空中的音乐旋律起伏,好像看着一只苍蝇在盘旋。斯托布洛德会拉出一串音符,一遍又一遍重复这个旋律,过了一段时间,音乐就会像符咒一样迷住潘哥儿的心灵。
潘哥儿喜欢斯托布洛德的演奏给他的感觉,因此痴迷着小提琴和小提琴手。他开始跟着斯托布洛德四处转悠,就像摇尾乞食的猎犬一样忠诚。晚上,在逃兵们的山洞里,他会醒着躺在那里,等待斯托布洛德睡着后就爬过去,紧靠他弓起的后背躺下。
斯托布洛德在黎明醒来时,会用帽子抽打男孩,把他赶到适当的距离以外。接着,男孩会盘腿坐在火边凝视着斯托布洛德,仿佛随时都会发生奇迹。斯托布洛德是在一次“突袭”中弄到潘哥儿的班卓琴的。“突袭”是山洞里的逃兵们给最近养成的习惯遮羞的专用语,富裕的农民只要稍微得罪过他们中间某个人,就会遭到他们的抢劫。
十年前的怠慢也会成为借口:当你走在泥泞的路上,有人跑过去时,泥水溅到了你;有人从店铺出来,擦肩而过时撞到了你的胳膊,却没有一句道歉;有人雇你干活,却克扣你的酬金,或者对你颐指气使,让你觉得低人一等。任何斥责、诽谤、讥讽,无论年代有多久远,都可以作为借口。
现在正是算账的最好时机。他们洗劫了一个姓沃克的人家里。他是本县少数几个绅士之一,一个领头的大奴隶主,而单单这一点就惹到了山洞里的那群人。他们的基本观念最近发生了转变,开始谴责是黑人奴隶主导致了战争,带来了各种麻烦。
再加上很久以来,沃克一直目空一切,自认高出所有人一等,是个飞扬跋扈的混蛋,那些住在山洞里的人决定让他得到应有的惩罚。傍晚,他们下山来到农场,把沃克和他老婆绑在楼梯栏杆上,轮流扇沃克的耳光。他们搜索了外面的库房,洗劫了所有能轻易找到的食物——火腿、猪中段肉、大量腌制食品、一袋袋面粉和粗玉米粉。
他们从房子里抢走了一张红木桌子、银餐具和银烛台、蜂蜡制的蜡烛、一幅从餐厅墙上拿下来的华盛顿将军油画肖像、英国制造的瓷器、田纳西的窖藏烈酒。后来,他们就用这些战利品把山洞装饰起来。华盛顿的肖像放在壁龛里,蜡烛插在银烛台上。
餐桌上放着韦奇伍德[1]瓷器和银质餐具,尽管他们中间很多人这辈子都只用葫芦和牛角做的瓢盆吃过饭。然而,不知为何,斯托布洛德在沃克家抢劫的时候有些心不在焉,潘哥儿的班卓琴是他唯一的战利品。琴是他从沃克家一间工具房的钩子上取下来的,看上去有点丑陋,圆形的琴身不是很对称,但琴头是猫皮做的,琴弦是羊肠线做的,音调优美圆润。
他只扇了沃克一记耳光作为报复,多年以前他喝醉酒坐在路边一根木头上,徒劳地想用小提琴拉出曲子来,却无意中听到沃克说他是傻瓜。我现在小提琴拉得可好啦,斯托布洛德打完沃克已经通红的脸颊后说道。回想起来,那次对沃克的洗劫令他不安。
生平第一次,他觉得自己的行为会遭到报应。回到山洞里,斯托布洛德把班卓琴给了潘哥儿男孩,教给他自己所知道的一点技法:怎样拧动琴栓调音,怎样用拇指和食指弹奏,有时扫弦,有时像横斑猫头鹰抓野兔一样,猛地勾弦。
男孩显然有惊人的天赋,并且衷心渴望给斯托布洛德的小提琴提供适当的伴奏,他毫不费劲就学会了弹奏,就好像学习打鼓一样轻松。那次突袭之后,他和潘哥儿除了沉迷音乐,几乎无所事事。他们有沃克的好酒喝,除了偷来的果冻什么都不吃。
他们只有喝醉了无法演奏时才肯睡觉,连洞口都很少去,甚至不知道白天黑夜何时降临。正因为如此,潘哥儿男孩对斯托布洛德的所有曲目了如指掌,他们成了二重奏组合。鲁比终于回来了,她只带了一小块包在纸里的血淋淋的牛腩,还有一壶苹果酒,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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