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睡着时的照片;还想让我知道这件事。这个人,知道简的事。我用两只手去拿酒杯,喝下一口,一大口,吞下去,再拿起电话。利特尔的声音轻柔又沙哑,让人想到枕套。也许他刚刚睡醒。无所谓。“有人在我家里。”我对他说道。
现在我站在厨房里,一手拿手机,一手拿酒杯,盯着地下室的门;当我把那些听起来不太可能发生的事大声讲出来时,我的声音没有起伏,无法让人信服。缺乏真实感。“福克斯医生,”他好像挺高兴,“是你吗?”“有人在半夜两点进了我家。
”“别急。”我听到他换了手,把手机移到了另一个耳朵上,“有人在你家?”“半夜两点的时候。”“你为什么不早点报警?”“因为我那时在睡觉。”他的声音柔和下来,显然认为发现了我的漏洞:“那你怎么知道那时候有人在你家?
”“因为他拍了一张照片,用电子邮件发给我了。”一阵停顿。“什么照片?”“我的照片。在睡觉。”他再次开口时,好像离话筒更近了:“你确定?”“是的。”“这——好吧,我不想让你感到害怕……”“我已经害怕了。
”“你能肯定,现在,家里没有别人吗?”我愣住了。完全没想到这一点。“福克斯医生?安娜?”“我在。”当然没有别人。否则这么半天我肯定会发现的。“你能——你可以走到外面去吗?”我差点放声大笑。但还好,我忍住了:“不行。
”“好。那就——待在家里。别——就待在那儿好了。你希望我不要挂电话,再陪你聊一会儿吗?”“我希望你过来一趟。”“我们这就赶来。”我们。也就是说,诺雷利会和他一起来。很好——我希望她这次在场。因为这件事真真切切。
有据为证,无法否认。利特尔仍在讲话,电话里能听到他的喘息声:“安娜,我希望你照我说的做,好吗?走到前门口。以防你需要离开那里。我们很快就能到你家,几分钟而已,但万一你要……”我朝门厅门看看,走了过去。
“我们已经上车了。很快就到。”我慢慢地点点头,望着那扇门,慢慢靠近。“福克斯医生,你这两天看电影了吗?”我无法迫使自己拉开那扇门,无法让自己立于那个阴暗的门厅。我摇摇头。头发甩在了脸颊上。“那些惊悚老电影?
”我又摇摇头,开始用语言回复他时,突然意识到自己还拿着酒杯呢。不管有没有侵入者——我觉得现在真的没有——我都不能这样子去应门。我得把酒杯拿走。但我的手抖个不停,现在,红酒都洒到睡袍的前襟上了,留下一块血红色的污渍,刚好在心脏上方,看起来很像伤口。
利特尔仍在我耳畔喋喋不休——“安娜?你还在听吗?”——我又回到厨房,手机压在太阳穴上,把酒杯放进水槽里。“一切都好吗?”利特尔在问。“很好。”我回答他,然后打开水龙头,脱下睡袍,只穿着T恤和家居长裤,再把酒渍凑到流水下冲洗。
酒渍在冲水后溶解,好像伤口渐渐停止了流血,颜色变淡,变成淡粉色。我又搓了搓,指尖在冷水下变得苍白。“你可以走到前门吗?”“可以。”关掉水龙头,我把睡袍从水槽边拎起来,拧了拧水。“好的。就待在门口。”把睡袍抖干的时候,我才发现没有纸巾了——纺锤形的纸巾架上空空如也。
我拉开放亚麻餐布的抽屉,结果,又一眼看到自己的脸——就在叠成四方形的一摞餐巾布的最上面。不是近距离的沉睡中的脸,不是陷在枕头里的半张脸,而是带着笑容的正脸,头发拢在脑后,眼神明亮而热切。那是用纸笔画出来的我的肖像。
绝妙的小把戏,我这样称赞过。简·拉塞尔原创作品,她这样讲过。然后,她签上了自己的名字。70画像在我手里微微颤动。我看着最下角斜体字的签名。我差点有了怀疑,差一点就去怀疑她,但铁证在手:那个消失的夜晚留下了纪念物。
记忆。死亡的警告。记住你终有一死。记住。我是记住了:记得象棋和巧克力;记得香烟、红酒,在我家的参观。最重要的是,我记得简,健谈又贪杯,生龙活虎;记得她补过的牙齿;也记得她靠在窗前眺望她家的模样——好地方,她曾这样喃喃自语。
她来过这里。“我们马上就到你家。”利特尔在说话。“我找到——”我清了清嗓子,“我找到——”他打断了我:“我们已经转到……”但我没听见他们转到了哪条街,因为这时,我刚好透过窗户看到伊桑从他家前门出来。他肯定一直都在家里待着。
整整一小时,我时不时就朝他家飞快地瞄几眼,像打水漂一样,目光从厨房跳到小客厅再跳到卧室;我不知道怎么会没看到他。“安娜?”利特尔的声音变轻了,像是从很远的地方飘来的。我低头一看,发现握着手机的手已经垂到腰胯了;也发现睡袍堆在我脚边。
接着,我把手机搁在厨台上,把画像放在水槽边。我用手掌去拍玻璃窗,用力拍打。“安娜?”利特尔又叫了我一回,我没理他。我一直用力地拍打玻璃。伊桑已经转弯,走上了人行道,朝我家的方向走来。很好。我知道自己必须做什么。
手指抓住窗格。指尖用力,抓紧,弯曲手指,闭上眼睛,往上抬。凛冽的空气一下子裹住我的全身,那样生猛,那样粗暴,我的心都快停止跳动了;寒风吹动薄薄的衣裳,布料在我身上剧烈颤抖起来。寒风灌入我的耳朵。寒意汹涌,充满了我。
但我还是喊出了他的名字,一声大吼,两个音节,冲破我的嘴巴,像枚炮弹一样飞向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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