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包括那至高的“非我”。威廉·詹姆斯在《宗教经验种种》一书中列举了一些例子,在吸入一氧化氮之后,人会感知“麻醉般的天启”。酗酒者有时也能体验到类似神出现的情况,而且,几乎每一个醉鬼在烂醉的过程中都可能有机会感知到如下的情况,即在一瞬之间,他们可能意识到在他们那支离破碎的自我中,一个“非我”的高级存在忽然现身。
但要获得这样的天启的闪光,代价是巨大的。对于那些吸毒者,圣灵现身的时刻(假如它真的到来)迅速让位给非人的恍惚、狂怒、幻觉,紧随其后的,便是一种沮丧的宿醉感,最终对其身体、心智造成永久的、致命的伤害。只有在极其偶然的情况下才会出现一次“麻醉般的天启”,就像其余神出现的情况一样,它激励那承受者努力转变自我,以达到向上的自我超越。
此类事情确实曾发生过,但不能因此就要求使用化学方法以达到自我超越,因为这种方法实际上是向下的,绝大部分采用这种方法的人将变得堕落,在此堕落的状态中,忽而进入非人般的狂喜,忽而意识到那极其可鄙的自我之存在——以至于任何逃离(纵使采用药物上瘾的慢性自杀方式)似乎都要比做一个人更好。
凡对毒品而言属实的,经过修改,亦将符合对世俗性行为的论述。道路是向下的没错,但滑落的过程中可能也偶然有神出现——劳伦斯称呼这样的神为黯黑之神,它或许会伪装,变得光辉明亮。在印度,有一种密宗瑜伽,建基于一种精致的生理、心理控制术,其目的乃是为了将世俗性行为那向下的自我超越之路调整为向上的自我超越之路。
在西方,与密宗瑜伽最相似的,乃是由约翰·汉弗尔·诺伊斯(15)设计,并由奥奈达公社的成员所践行的那种性爱纪律。在奥奈达公社,世俗性行为不仅成功地表现出相当的文明,而且它还与新教相符合,且服从新教教义,牧师们严肃地宣讲这样的性行为,而信众则热诚地遵照执行。
集体性谵妄比世俗性行为更彻底地瓦解了人的自我,它激发狂怒、罪恶、提升人受暗示的程度的作用,只有药物迷狂才能比得上,这样的药物包括酒精、印度大麻、海洛因。但是,即使一个身处亢奋暴民群体中的人,也或能碰见(在那向下的自我超越的相对初始阶段)那超越自我之上的他者的真实现身。
这也就是为什么在一些最为狂魔乱舞的宗教大会上也会出现一些好事的原因。人群之中,既有好事发生,也会出现相当大的邪恶,这是因为那时的男男女女变得比平常更加易受暗示。在那样的状态之中,他们接受了强有力的布道,当他们清醒过后,却仍然残留着催眠时接受的命令。
像煽动家一样,宗教复兴运动者和宗教仪式研习者将人们聚集起来,向他们灌输足量的“徒劳重复”、韵律声音,直至瓦解听众的自我。然后,与煽动家不同的是,他们向听众灌输一些暗示,而这些暗示,却可能是真正的基督主义。
如果听众“接受”了这些,那么他们那瓦解破碎的自我将在某种更高的维度上得以重塑。召唤暴民的政治家所发出命令的残留影响倒也有可能重塑人的个性,但这些命令一方面是对仇恨的煽动,另一方面却要求盲目地服从并给予一些补偿性的幻觉。
如果有人摄入大量的集体性迷狂的毒素,且被一个雄辩的疯子(此人同时也是一个马基雅维利(16)式的人物,善于挖掘人们的弱点)说服并受其引导,那么这样而来的政治“转变”亦将导致一个人新个性的产生,然而,这新的个性却比旧个性更糟糕,且更加危险,因为他们所全心投入的党派,其首要目标就是根除所有的对手。
我对煽动家和宗教家进行了区分,认为后者有时能做些好事,而前者依其本性是不可能做什么好事的,他们只会做坏事。但不能因此就想象那些善于诱发集体性谵妄的宗教家就完全清白无辜,相反,他们要为过去时代里制造的祸害负责,他们所制造的祸害,与今日革命煽动家们所制造的祸害(还要加上煽动家们的受害者接着制造的伤害)几乎不分上下。
在过去的六七代人的时光里,纵观整个西方世界,宗教组织作恶的能力已极大地衰落,这主要归功于应用科学的惊人发展,以及由此而导致的民众对补偿性幻觉的极大需求——技术使这种幻觉具有了实证主义的风格,不再那么形而上学了。
煽动家提供了虚假的实证主义幻觉,而宗教却没有。当宗教的吸引力衰落之后,其影响力也就一落千丈,其财富、政治权力以及大规模作恶的能力都相应地衰退了。如今形势的发展将神职人员所受的一些诱惑祛除了,在过去的时代里,他们的前辈们几乎总是向这些诱惑屈服。
然而,还有一些诱惑,他们虽自愿接受别人的告诫要祛除,但却依然存在。这些诱惑中比较显眼的,就是那种迎合信徒永不满足的向下自我超越的欲望以获得权力的诱惑。故意诱发集体性谵妄,即使假借的是宗教之名,即使其目的完全是为了亢奋的信徒好,这样的行为在道德上也是站不住脚的。
至于水平的自我超越,倒没有多少可说的,不是因为这样的现象不重要(其实远非如此),而是因为太过明显而无需分析,也因为它的发生太过频繁,来不及进行分类。为了逃离那对自我隔绝的恐惧,绝大部分人在绝大部分时间选择的,既非向上也非向下的道路,而是侧面的路。
他们为自己找了些比自己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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