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人问:“那被告方可不可以证明自己无罪呢?”
“当然可以啦,这是被告人的权利嘛!证明权利和证明责任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作为权利,被告人可以证明,也可以不证明,这不会影响审判的结果。但如果是责任,那就必须证明了,否则就要承担不利的后果。所以,证明责任包括三层含义:第一,就本方的主张向法庭举出证据;第二,用充分的证据说服裁判者;第三,在未能说服裁判者的情况下承担不利的裁判后果。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但是像今天这个案子,被告人说是正当防卫,他也不需要举证吗?”
“你这个问题很好。看来,你已经入门了。一般来说,刑事诉讼的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责任,但是也有例外,那就是当被告方提出一个积极的抗辩主张时,就要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如果被告人只说自己没有杀人,这是消极的事实主张,他不承担证明责任。但是,如果被告人说自己是正当防卫,这就是一个积极的事实主张,他就要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了。这是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转移。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不过,被告方的证明不用达到公诉方那么高的标准。这是证明标准问题,我们下次再讲。”
“可是,我还有一个问题。既然被告方没有证明责任,那还要辩护律师干什么,就等着检察官证明不就行了吗?”
“辩护律师是非常重要的。即使在被告方不举证的情况下,辩护律师也要质证,就是对公诉方的证据进行质疑。你明白我的意思吗?辩护方的质证一般针对公诉方证据的三个问题,即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真实性。今天上午,公诉方的一个证人证明被告人有虐待那个姑娘的行为,辩护律师就提出,这个证言与本案的杀人事实没有关联性,要求法庭排除。公诉方还有一个证人是被告人的邻居。她作证说,案发当晚曾听见被告人说,‘你再不走,我就打死你’。辩护律师指出,这个邻居的住房离现场几十米远,很难听清当事人的谈话,因此这个证言不可信。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另外,辩护律师的重要作用会在法庭辩论阶段体现出来,下午你就会看到了。”
下午开庭,法官传唤了最后一个证人,即那位“东食西宿”的姑娘。何人听不懂她的陈述,但是可以看到她在哭泣,特别是在辩护律师提问的时候。不知为什么,杨先生一直沉默不语,没有给何人翻译或解释。
下午3点钟,法庭调查结束了。接下来是公诉方和辩护方的法庭辩论。首先是检察官发言。这是一位中年男子,看上去精明强干。他站在与法官席同等高度的公诉人席上,胸有成竹地讲了起来。他的发言持续了将近一个小时。辩护律师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太太。由于辩护律师席位较低而且她身材矮小,所以她讲话时必须抬头看着高高在上的法官。这与检察官讲话时居高临下的姿态形成鲜明的对照。然而,根据法庭上人们的表情来看,辩护律师的发言相当精彩。
法官让被告人做最后陈述之后,便宣布退庭。法官和陪审员将一起对案件进行评议。杨先生解释说,法国的陪审员职能与美国的不同。在美国的审判中,陪审团负责认定案件事实,法官负责适用法律,二者分工明确。但是在法国的审判中,法官与陪审员没有职责分工。他们一起评议,共同表决。在投票表决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同意才能作出有罪判决。
何人和杨先生随着人群走出法庭,站在明亮的走廊里,等待宣判的时间。据说至少得等两个小时呢。何人看了看手表,知道这正是杨先生每天去教堂的时间,就问他是否在这里等候宣布判决。看来杨先生对这个案件的审判结果很感兴趣,因为他居然放弃了去教堂的生活习惯。这让何人感到几分惊讶。走廊里等着听判决的人们分别聚在一起,或站或坐,小声地谈论着。
杨先生带着何人参观了法院的设施。何人是第一次走进外国的法院,自然对一切都感到新鲜。当然,有很多房间的门是锁着的。当他们回到一层侧楼的走廊时,何人看见旁边有一些小单间,没有门,便走了进去。里面只有一张长条桌和两把长椅。杨先生说这是供律师和当事人谈话和休息用的。两人便面对面坐在了桌子两旁。
坐了一会儿,杨先生突然问:“你一定听说过‘自由心证’这个概念吧?”
何人点了点头,“是的,但是我一直不太明白它的含义。好像是唯心主义的东西吧?”
“这不能怪你,你又没有系统学习过证据法。别说你啦,国内的一些法学家都没有真正弄懂这个概念的含义。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他们认为自由心证是唯心主义的证据观,其实质就是让法官在审判中不顾客观事实,随心所欲,想怎么判就怎么判。这完全是对自由心证的误解和歪曲。我告诉你,要想准确地把握这个概念的含义,我们必须了解它产生的历史渊源。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咱们有些学者就是这样,整天批评别人歪曲事实,断章取义,其实他们自己就经常歪曲事实,断章取义。”
“究竟什么是自由心证呢?”
“自由心证是一种自由证明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法律不对证据的采纳和采信做出限制性规定,完全让法官或陪审员根据自己的良知和经验作出判断。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心证’本是个佛教术语。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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