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就有‘燃灯坐虚室,心证红莲喻’的诗句。这就是说,法官和陪审员在裁判的时候,对案件事实的认识一定要达到排除一切怀疑的认知境界。”
“您认为这个案子会怎么判?”何人饶有兴趣地问。
“我希望法庭能判被告人无罪。”杨先生闭上了眼睛。
何人看见走廊里的人们纷纷走向法庭,便告诉了杨先生。于是,他们站起身来,跟着人群进入法庭。由于以前在法庭里发生过宣判时旁听群众骚乱的事件,所以书记员让旁听者都站在旁听席的后面,两旁是戒备森严的法警。检察官、辩护律师以及当事人和证人都站在自己的座位前,等待着。
终于,法庭左前方那扇小门又打开了,法官和陪审员鱼贯而入。法庭里非常安静,人们可以听见法官们那并不响亮的脚步声。各就各位之后,主审法官用平缓的声音宣布法庭评议结果: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是考虑到被告人的人生经历和案件发生时的具体情况,法庭决定从轻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0年,已经羁押的时间计算在内。
然后,法官问被告人对判决有何意见。被告人表示没有意见。法官又告知其上诉的权利,然后宣布审判结束,法庭解散。
何人看了看检察官,他似乎对这结果很满意。何人又看了看辩护律师,看来她也挺高兴。也许,他们都完成了自己的工作。
何人跟在杨先生后面走出法庭,只听他不住地喃喃自语:“杀人罪,杀人罪……”
何人的心底突然升起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那似乎也是一种心证。
第20章 合理的怀疑
何人已经订好了回国的飞机票。前一段时间,他思乡心切,恨不能立刻飞回北京,与亲人团聚。然而,此时真要回国了,他又对小城埃克斯产生了依依不舍之情。人的感情真是非常奇怪。
由于在埃克斯还有些事务要处理,而且还要到巴黎去住上几天,所以何人只能再到杨先生家上一次课了。通过这段时间的接触,杨先生在何人的心目中已经不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怪人,但是他的身份以及他为何隐居他乡,仍然是何人很想破解之谜。何人还没有收到国内朋友的回信,但估计快到了。也许,他可以在这最后一课时问一下杨先生的身世。
10月16日,星期五上午,何人就这样胡思乱想着走进了杨先生的家门。
杨先生在简短的问候之后,就像一位一丝不苟的教师那样开始了讲课:“今天是你的最后一课,我们要讨论证据学中最后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那就是证明标准问题。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何人看着杨先生的表情,听着他的声音,总觉得他有些像法国小说《最后一课》中的那位老师。何人的心中也有些酸溜溜的。他不再用问题打断杨先生的讲话,只是全神贯注地聆听,并竭力记住每一句话。
杨先生讲道:“在讨论证明标准之前,我们先要明确两个概念,那就是证明目的和证明标准。虽然人们有时把这两个概念互相替用,但是二者的含义并不完全相同。司法证明的目的,是指司法证明主体追求的目标,是司法证明活动的标的。司法证明的标准,则是指司法证明必须达到的程度和水平,是衡量司法证明结果的准则。那天在法院我说过,根据无罪推定原则,公诉方必须承担证明责任,而且公诉方的证据要达到能够说服裁判者的程度。这就是证明标准。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杨先生停了一会儿,见何人没有提问的意思,便问道:“你听说过美国的辛普森案吗?”
“听说过。前两年有很多报道,号称是‘世纪审判’!”
“审判结果如何?”
“陪审团判辛普森无罪!”
“你认为陪审团的无罪裁决怎么样?”
“那我可不敢恭维!说心里话,我一直闹不明白,那么多美国人都相信辛普森是凶手,为什么那些陪审员就认为他不是凶手呢?难道就因为他们都是黑人,就昧着良心颠倒黑白吗?再说那陪审团里也不都是黑人呀!”
“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毫无疑问,种族问题在辛普森案件的审判中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或者像一些专家所指出的,辛普森的辩护律师们非常出色地利用了他们手中的‘种族牌’。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但是我告诉你,很多人在陪审团裁决问题上有误解。他们以为陪审团的无罪裁决就意味着那些陪审员都相信辛普森不是杀人凶手。其实不然。准确地说,那个无罪裁决仅仅意味着陪审员们认为辛普森不一定是杀人凶手。你明白我的意思吗?这就涉及证明标准问题了。在美国,要认定被告人有罪,公诉方的证据必须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
“什么是‘排除合理怀疑’呀?”
“所谓‘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就是说公诉方的证据必须能够排除陪审员心中对被告人有罪的任何合理的怀疑。换句话说,虽然陪审员们认为辛普森可能是杀人凶手,但是只要他们心中对此还有怀疑,而且根据人们的常识来说是合理的怀疑,他们就不能裁定辛普森有罪,而只能宣布其无罪。疑罪从无,这是无罪推定原则的要求。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您的意思是说,那个案件的陪审员并没认为辛普森不是凶手,只不过他们认为公诉方的证据没有达到法律要求的证明标准。对吗?”
“可以这么理解。”
“但是我听说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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