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的便利店下了车。店门口游人如织,这些人多是赶在国庆节前出游的游客。人们坐在刷着彩漆的门廊上,吃着手中的冰激凌。“你吃不吃蛋筒冰激凌?”格雷格掏出几美元,问道。“不用了,一会儿再说吧。”我压低了声音,想要掩盖住自己的渴望。
我当然想吃蛋筒冰激凌,我只是怕交不起旅馆的房费,因而舍不得买。走进人头攒动的商店,我尽量不让自己的眼睛往食品那边看,只是站在收银台旁边,一边等着格雷格,一边翻看观光手册。格雷格买完东西走了过来,我一边拿着亮光纸印刷的小册子扇风,一边对他说:“1852年布特山上的积雪崩塌,把这整个城市都给埋了。
”格雷格一面好像早有耳闻似的点点头,一面舔着他的蛋筒冰激凌。看着他的吃相,我的心中挺不是滋味,于是把脸转到了一边,说:“希望你别介意,我得找个便宜点儿的旅馆住,我是指今天晚上。”其实对我来说,找个免费的扎营处才是正道,但我已是又困又累,实在不想再在外露营了。
上一次睡觉,还是我在塞拉高地时的事情。“这里怎么样?”格雷格边说边指了指对面的一栋木制小楼。小楼的楼下是酒吧兼饭店,楼上是带公共卫生间的出租房。虽然才刚到一点半,但酒吧里的女工作人员还是让我们提前入住。
交完房费后,我只剩下了13美元。我们来到各自的房间,在相邻的两扇门前站定。格雷格问:“今晚要不要一起去楼下吃饭?”“好吧。”我的脸微微有些红晕。我虽然对他没有兴趣,但还是不由自主地希望他能对我感兴趣——这很荒唐,这一点我自己也清楚。
我的安全套说不定就是他拿的,想到这里,我的全身似有兴奋的电流通过。我们好像是目前为止整层仅有的住户。格雷格指了指走廊尽头供整层使用的卫生间,说:“你要是需要的话,可以先进去。”“谢啦。”说完,我打开自己的房门走了进去。
屋里的一堵墙边靠着一台老旧的木制古董梳妆台,台上带着一面圆形的镜子。另一堵墙边摆着一个双人床,床边是一台摇摇晃晃的床头柜和一把椅子。天花板的正中,垂下来一只没有灯罩的灯泡。我把“怪兽”放下,坐在了床上。
床发出了刺耳的咯吱声,随着我的体重往下一沉,不安稳地摇晃着。只是坐在床上,我就几乎要因这舒适的快感而飘飘欲仙了,真好像从炼狱之火中解脱出来一般。我用来兼做睡床用的野营椅上没有软垫,步道徒步的途中,我虽然每夜都能熟睡,但这不是因为床很舒服,而是因为我累得顾不上挑剔了。
我虽然困乏,但四肢满是泥土,浑身恶臭,这副模样上床简直是天理难容。自从两周前在里奇克雷斯特的旅馆里住过一夜,我再也没正经洗过澡。我穿过走廊来到卫生间,发现里面没有淋浴,只有一只大大的瓷质四爪浴缸,以及一个堆着许多毛巾的架子。
我取下一条毛巾,嗅了嗅毛巾上那沁人心脾的香皂的芬芳,然后宽衣解带,站在全身镜前打量着自己。我被自己的样子惊呆了。与其说我像一个在野外背包旅行了三周的女人,还不如说我是一场离奇的暴力事件的受害者。我的四肢、后背和臀部布满了颜色由黄渐黑的累累伤痕,好像有谁用棍子把我狠狠揍了一顿似的。
我的髋部和双肩上满是水疱和红疹,被背包磨破的地方鼓着肿包,留着深色的血痂。在瘀青、伤口和泥土之下,新长出的肌肉若隐若现,身体上不久前还松垮的部分,如今已经变得紧致结实。我把浴缸蓄满水,然后用搓澡布和肥皂搓洗全身。
不到几分钟的时间,缸里的水被我全身洗下的泥土和血染成了黑色。我把水放掉,又重新接了一缸。泡在第二遍水中,我把身体往后靠在缸壁上,心中涌起一股前所未有的感激之情。过了一会儿,我仔细地检查了一下我的双脚,只见脚上满是水疱和伤口,几个脚趾的指甲已经完全变黑了。
我摸了摸一个指甲,发现这指甲已经几乎与脚趾完全脱离了。最近几天,这个脚趾一直让我疼痛难忍,越肿越大,好像要把我的指甲从上面顶下来似的。但现在,剧痛已经基本消失。我拔了拔那片指甲,随着钻心一痛,指甲掉了下来。
指甲原来生长的地方,是一层不像指甲也不像皮肤的东西,呈半透明状,还带有些光泽,好像一小片保鲜膜似的。吃晚餐时,我对格雷格说:“我掉了一个脚指甲。”“你的脚指甲掉啦?”格雷格问道。我嘟嘟囔囔地说:“只掉了一个。
”我意识到其他的脚指甲也有脱落的危险,更觉得自己又蠢又可笑了。服务生端着两盘意面和一篮子蒜蓉面包朝我们走来。格雷格对我说:“可能是因为你的靴子太小了。”吃晚餐之前,我跟着格雷格一起去了洗衣店,又花去了50美分,所以我更需要在点餐时节省一些了。
但自从我俩在桌旁坐下,我就不由自主地点了和格雷格一样的菜品,既点了餐前的朗姆可乐,又对蒜蓉面包来者不拒。吃饭时我极力掩饰,不想让格雷格看出我脑子里正在一个劲儿地计算着餐费。格雷格已经知道我这次旅行的准备有多么仓促了,我不想再在他面前露怯了。
但我就是个名副其实的大蠢瓜。等到我俩拿到账单、加上小费,然后AA制各自付了钱之后,我只剩下65美分了。饭后我回到房间里,打开我的《太平洋屋脊步道旅行手册》,想读一读下一段路程的情况。下一站是贝尔登镇,到了那儿,我就能领到我那装着20美元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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