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徒步行走太平洋屋脊步道感觉就像爬一座高山。旅途终端的哥伦比亚河是这条线路的最高点,而不是最低点。这条线路的海拔一直大起大落。碰到上坡的时候,感觉实在爬不动了。有时,每爬一步都会感觉肌肉和肺部在灼烧,难受得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但当我觉得自己爬不动的时候,这条线路却又突然平坦起来,然后开始出现下坡。最开始往下走的时候感觉真是太爽了。向下,向下,再向下。直到后来连走下坡路也开始变得艰难、痛苦,我又开始希望再有上坡。我突然想到,下坡就像把刚刚费事织好的毛衣拆了,到最后只剩下一堆毛线。
在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就像不停地织,再不停地拆,一遍又一遍,就好像忙活了很久,却一无所获。下午2点,我高兴地穿上了大一码的新鞋从城堡岩出发。斯泰茜和雷克斯一个小时前一起出发了,而两对情侣还要再等几个小时。
“我是‘大脚野人’!”我开着玩笑,和那对情侣告别。太阳最毒的时候,我就已经开始爬坡了。但是我感觉精力充沛,看来宿醉留在身体里的酒精已经随着汗水蒸发了。那天下午和第二天,我一直在爬坡。我对新靴子的三分钟热度已经消退,取而代之的是赤裸裸的现实:只要跟脚有关的,对我来说都没什么差别,因为新靴子更磨脚。
一路上的美景我已经习以为常,我的身体最终也被开发到最大潜能,但是因为脚伤,我却一下子掉进了谷底。我还记得在贝尔登镇和布伦特一起对着星星许下的愿望。但是好像因为当时大声地说出来,反而给自己带来了霉运。或许我的脚永远也好不了了。
离开城堡岩的第二天,我开始胡思乱想。刚开始差点踩到一条盘坐在路上的响尾蛇,走了几英里,一不留神又差点踩到一条。其实两条都发出咝咝声警告过我,但我到最后一刻才注意到。一阵后怕过后,我开始试着让自己冷静下来,一边走,一边天马行空地想象——一会儿想象双脚已经从身体中分离出来,一会儿又想象现在感觉到的不是痛,仅仅是一种感觉而已。
实在热得受不了,加上对自己又气又怨,我停下脚步,选了一个树荫把防水布铺开,斜躺在上面。前一晚我和雷克斯还有斯泰茜一起露的营,而且计划这天晚上会再碰上,另外那两对儿却落后一大截。也就是说今天白天都是我一个人。
猛禽在远处的山峰盘旋,天上偶尔慢悠悠地飘过一丝云。我竟然不知不觉睡着了。半个小时后,我被噩梦惊醒,吓得大喘气。重点在于,前一天晚上我做的是同一个梦。梦里,一个大脚野人把我绑架了。但是他还算比较人道,靠近后只是拉着我的双手把我拖进丛林深处,拖到整个都是大脚野人的村落。
在梦里,看到这么多大脚野人,我又吃惊又害怕。“你们怎么能躲这么久不被发现呢?”我怯生生地问那个绑架我的大脚野人,但他只咕噜了几声。定睛一看,我才发现他并不是大脚野人,是一个人类,戴着面具,穿着毛茸茸的外套。
我甚至能看到面具边缘露出的苍白的人的皮肤,这把我吓个半死。那天早上被惊醒时我没放在心上,觉得可能是因为在城堡岩买的那张明信片搞的。但是现在又做了同一个梦,这就有了更深层次的含义,就好像这个梦不是梦而是一个灾祸的前兆。
但到底是什么灾祸,我也不知道。我站起来,重新背好包,又细细看了一遍周围和远处耸立在片片森林中的峭壁、石峰和高耸的灰锈色悬崖,心里感到隐隐的不安。当天晚上跟斯泰茜和雷克斯会合后,我终于松了一口气。之前的几个小时有点过分紧张,树丛里的轻微响声和长久的寂静无声都让我草木皆兵。
“你的脚怎么样了啊?”当我在斯泰茜的帐篷边上扎营的时候,她很关切地问我。我没有说话,只是坐在地上,脱掉靴子和袜子,把两只脚给她看。“可恶,”她轻轻地说,“看着都疼。”雷克斯这时突然说:“猜猜我昨天早上在商店打听到了什么?
”他搅着正在煮着的什么东西,脸上的红晕还没有消退。“蛤蟆湖现在在举办一个彩虹集会的活动。”“蛤蟆湖?”我激动地问。那一刻,我突然记起来在内华达州里诺市汽车站碰到的那个女人,她当时就是要到这儿。“是啊,”雷克斯一本正经,“离徒步路线只有半英里远,在这儿以北9英里的地方。
我觉得咱们应该去看看。”我高兴地拍手赞同。“彩虹集会是什么呀?”斯泰茜仍然迷惑不解。几年前的夏天我去过,所以吃晚饭的时候就给他们讲了讲大体情况。彩虹集会是由一群自称“自由思考者”组成的“彩虹之家(Rainbow Family of Living Light)”组织的,这些人倡导世界和平与爱,每年夏天在国有林地搭建营地,吸引了数以千计的人前去庆祝。
整个活动在国庆周会达到顶峰,但是整个夏天断断续续都会有活动。“他们会敲鼓庆祝,升起篝火,举办派对。”我眉飞色舞地向他俩解释,“但最棒的是那儿有一流的户外厨房。人们可以用那儿的厨具烤面包、做菜。谁都可以去,随便吃。
”“谁都行?”雷克斯干着嗓子问。“对,”我的兴致无比高昂,“带上自己的杯子和勺子就行。”说话的时候,我就已经下定决心要在彩虹集会上逗留几天,管他什么进度表呢。我需要让双脚痊愈,再次生龙活虎地上路,并且赶快忘掉自己可能被神秘的大脚野人绑架的想法。
有可能,很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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