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能跟一个帅哥嬉皮士共度春宵呢。晚些时候,我回到帐篷。把包翻了个遍,终于找到这一路上都带着的安全套——先前艾伯特本来要从我的包里拿出来扔掉,但被我偷偷抢回来一只。它还装在这个小白袋里完好如初。现在应该是时候用一下了。
上路六周以来,我一直都没有动过这个念头。每天晚上除了读书,累得一动都不想动,只能睡觉。第二天我的脚步比平常加快了很多,但是每走一步就痛得皱一下眉。这段路起伏很大,海拔在6 500英尺到7 300英尺,能俯瞰近处的湖泊和远处的绵延山脉。
中午,我们踏上了从太平洋屋脊步道下来后通往蛤蟆湖的支路。当我们站在350英尺的高度驻足凝望下面的湖泊时,雷克斯忽然若有所思地说:“看起来好像没那么远啊。”“看上去而已。”我淡淡地回答。湖边长着一片参差不齐的松树,沙斯塔山就坐落在东方。
在帽溪沿的时候,这座山曾经出现在我北望的视线中,这说明现在我已经绕过那座14 000英尺高的雪峰了。我们走到湖边,发现连个人影儿都没有,更别提什么营地、载歌载舞的人群和芳香四溢的美味佳肴了,当然也就没有黑面包和性感嬉皮士了。
“可能集会没设在水边。”斯泰茜仍不放弃。彩虹集会泡汤了。我们三个只能灰心丧气地在湖边午餐,但是觉得东西难吃得无法下咽。之后,雷克斯去游泳了。我和斯泰茜没有背包,沿着陡峭的小径,朝旅行手册上标明的那条越野车道走去。
尽管事实明摆在眼前,但我们还是隐隐希望能找到彩虹聚会的踪影。10分钟后,我们到了那条崎岖的土路,什么都没有。除了树就是土、石头和杂草,就好像它们自地球诞生之初就待在这里了。“我猜我们得到的信息有误。”斯泰茜环绕四周后得出结论,音调明显上升。
她现在一定和我一样满心愤怒和后悔。我感到失望的情绪在慢慢生长、聚集,仿佛下一刻就会让我像3岁那年一样大发脾气。路边有块大卵石,我走过去躺了下来。闭上眼,这样就不用再看到这个愚蠢的世界,也不会因为这件事情而流泪了。
自上路以来,我一直忍耐,一次都没哭过。卵石温暖又光滑,像桌子那么宽,躺在上面的感觉真是太好了。“等一下,”过了一会儿,斯泰茜突然冒出一句,“我似乎听到了什么。”睁开眼,我竖着耳朵听了一会儿,但是什么都没听到。
“是风吧。”刚刚被调动起来的情绪瞬间又冷却下来。“可能吧。”她望着我,然后两个人疲惫地相视一笑。她戴着一顶系带儿太阳帽,穿着超短裤,护腿一直伸到膝盖处。她这身行头总是让我有种女童子军的错觉。最初见面时,我稍微有点失望,因为感觉她跟我的朋友和我气质不同。
她更加安静,感情内敛,没那么热衷女权主义和政治,也不文艺,偏向于普通青年那一类。要是我们不是在路上碰到的话,我不知道我俩会不会成为朋友。但是现在,她已经成了我的挚友。“我又听到了。”过了一会儿她突然又提了一句,然后顺着路,往下张望。
过了一会儿一辆挤满了人的破破烂烂的小皮卡车从路上转过弯,我站了起来。车子挂的是俄勒冈州的牌照,不减速地朝我们开过来,在只有几英尺的地方突然刹住了车,发出刺耳的声音。司机还没熄火儿,车上的七个人和两条狗就跳下了车。
这几个人散漫邋遢,穿着是典型的嬉皮风,一看就知道是彩虹之家的成员。甚至连他们的狗狗都系着大花帕,戴着珠子,打扮得一副文艺派。我伸出手,想要摸一下它们的背,但它们却一下子跑开,蹿进了杂草中。“嗨。”斯泰茜和我异口同声地对站在我们面前的四男三女打招呼。
不过他们只是眯眼盯着我们,一副眼睛睁不开的样子,就好像刚从洞穴里钻出来,而不是刚从车上下来。看样子他们一晚没睡,或嗑了药,或者两种情况都是。“这是彩虹集会吗?”先发话的是那个司机,黝黑矮小,头发又长又卷,头上包了一条白色束发带。
“我们也在找呢,但是这里没别人。”我回答他。“可恶!”一个皮肤白皙身材瘦小的女人抱怨着。她穿着露脐装,精瘦的肚子上是一组杂乱的凯尔特式文身。“我们从阿什兰开了一路车,到了这儿什么都没有?”她径直走到我刚才躺的那块卵石上,大剌剌地躺了下去。
“我要饿死啦!”“我也饿了。”另一个女的也抱怨起来。她头发乌黑,是个小矮子,系着一根满是小银铃的腰带。她走到瘦女人旁边,抚摩了一下她的头。“去他妈的的主办方!”发带男突然吼了一声。“真可恶!”另一个男人也开始嘟囔。
他剃着莫希干头,染成了绿色,鼻子上戴着个大银圈儿,就是偶尔在牛鼻子上挂着的那种。“你知道我要怎么办吗?”发带男气鼓鼓的,“我他妈的要去火山口湖自己办一个集会。我也不需要可恶的主办方跟我说要去哪儿。我在这儿也是有头有脸的人。
”“火山口湖离这儿多远啊?”最后一个女人开了腔,有澳大利亚口音。她高挑漂亮,金黄色头发,打扮入时——头发梳成发绺,耳环看起来像是真的鸟骨,手指头上全都是闪闪发亮的戒指。“不太远,亲爱的。”发带男赶紧献殷勤。
“别叫我亲爱的。”她有些反感。“难不成在澳大利亚‘亲爱的’是骂人的话?”他又觍着脸问。她粗声叹了口气,没有再接茬儿。“好啦,宝贝儿,那我不叫你亲爱的了。”接着仰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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