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有石头的遮蔽,我也就不管那么多了。毕竟,过去几个月我在野外也干过各种各样别的事情。我能闻到蜂蜜的味道,还有咸咸的沙子味儿和青苔、浮游生物的淡淡的味道。但是很快,这一切都被抛之脑后了,我忘记了自己在户外,忘记了蜂蜜,忘记了他是否问过我哪怕一个问题。
回阿什兰的路上我们没怎么说话。我现在很累,加上没怎么睡觉,所以几乎没劲儿说话。我们安静而平和,一路上听着尼尔·杨的歌声回到了青旅。在那里,我们也没什么仪式,就结束了22个小时的约会。“谢谢你做的一切。
”吻他的时候我轻声地说。现在虽然是周日晚上9点,但是比昨晚更加安静。人们要么都在室内低调办活动,要么在家休息,还有一半的游客已经回家了。“你的地址。”他边说边递给我一张纸和一支笔。我把丽莎的地址写了下来,心里有一种感觉在升腾,不是悲伤,不是后悔,不是期待,而是一种混合了这三种情绪的感觉。
这段时间毫无疑问很开心,但是现在我觉得内心很空虚,就好像没得到某个东西,然后才明白自己其实一直都很想得到它。我把纸笔还给他。“别忘了你的钱包。”他从座位上把我的小红袋子拿起来。“再见。”我拿过包,准备开门下车。
“先别急。”他说着又把我拉过去,狠狠地吻了我。我更加疯狂地回吻他,就像一个延续了我一生的时代就要结束了。第二天早上,我换上了徒步的行头:原先那件有污点的运动内衣,一条上路以来一直穿着的有点破旧的海军蓝徒步短裤,还有一双新羊毛袜,最后一件准备穿到终点的新T恤,一件写着“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黄字的浅灰色T恤。
我背着“怪兽”,腰间挂着滑雪杖,胳膊抱着一个箱子,走到供销社,在熟食区占了张桌子,把包里的东西又重新归置了一遍。我把东西分成三份:一份是我的装满东西的整齐的“怪兽”背包;一份是装着牛仔裤、文胸和内裤的小箱子,准备稍后寄回给丽莎;还有一个塑料购物袋,里面装满我实在吃不下去的食物,准备在出镇的时候留在邮局那边的徒步客免费箱里。
我的下一站是火山口湖国家公园,大概有110英里远。我需要回到太平洋屋脊步道上,但是现在却不想离开阿什兰。我从包里翻出那条“Strayed”项链,戴在脖子上。道格给我的那根乌鸦毛还贴在包的内面,放在最初的地方,只不过有点破损凌乱。
我抚摩着它,把毛理顺,又重新放好。我把侧包拉链拉开,把里面的急救箱抽出来打开。我从莫哈维沙漠一路带到这里的安全套还在那里,完好如初。我把它拿出来,放进那个要送出去的食物袋里。然后我背好“怪兽”,拿着箱子和塑料购物袋,离开了供销社。
没走多远,我就看到在蛤蟆湖碰到的那个发带男,正坐在上次看见他时坐的地方,面前摆着咖啡罐和一张小纸板。“我要出镇了。”我站在他前面对他说。他抬起头,看着我点点头。他似乎还没有记起我来——无论是第一次在蛤蟆湖还是前几天在这里。
“你们去找彩虹集会的时候我见过你,我跟另一个叫斯泰茜的女生一起,我们跟你说过话。”他又点点头,晃了晃只有几个零钱的咖啡罐。“我这边有一些不需要的食物,不知道你要不要。”说着我把塑料袋放在他身边。“谢谢你,宝贝儿。
”我转身要走的时候他这么说。我停住脚步,转过身。“嘿!”我大声喊了一下,“嘿!”这次喊得声音更大,直到他注意到我。“别叫我‘宝贝儿’!”我有些愠怒。他双手合十,像是在祈祷,然后向我低下头去。(1)WILCO是芝加哥的一支另类乡村音乐乐队。
—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