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禁,连魏恩都不例外,我们大笑着,笑得热烈而长久,然后我们全躺下来,不再满嘴胡话,只静静地喝着可乐。我觉得自己因为这么一折腾而周身温暖,异常祥和平静。我还活着,也很高兴自己还活着,周遭的一切都显得特别亲切,虽然我始终无法把这种感觉大声说出来,但没有什么关系——或许这种亲切感,我只想个人独享。
我想从那天起,我才知道为什么有人会成为冒险家。几年前,我花二十块钱看柯尼沃[32] 翻身跃下蛇河谷的表演,我太太简直吓坏了,她说如果我生在古罗马,一定会坐在竞技场里,一边嚼着葡萄,一边看着狮子囫囵吞下基督徒。
她错了,虽然要我解释起来很困难(而且,说真的,她一定以为我在骗她),我花二十块钱并不是为了在全国闭路电视上看他一跌殒命,虽然我知道八成会有这种结果,不过我去的原因是为了那一直横在每个人心中的阴影,是为了史普林斯汀的歌中提到的那种阴影,我想每个人偶尔都会想跟这阴影拼拼看,尽管上帝只给了我们这一副臭皮囊。
不对……我们之所以冒险,正是因为上帝给了我们这副臭皮囊,而非不顾生命。“嘿,说说那个故事吧。”柯里突然说着坐起来。“什么故事?”我问道,不过我猜我知道他指的是什么。每次大伙讲到我的故事时,我总会觉得不安,虽然大家好像都很喜欢这些故事——想说故事,甚至想把故事写下来…
…这种志愿就跟长大以后想当个下水道巡查员或是大赛车的机械师一样特别、一样酷。以前常跟我们玩在一起、后来搬到内布拉斯加州的李奇,是第一个知道我长大要当作家的人,而且知道我想做个专业作家。当时我们正在我的房间里玩,后来他在衣柜里一箱漫画书下面发现一堆手稿。
这是什么?李奇问。我说没什么,想抢回东西,李奇把手抬得高高的,我够不着……我得承认,当时我其实没有太费劲去抢,一方面希望他读一读我写的东西,一方面又不想让他看——这种交织着骄傲与腼腆的不安情绪一直到现在都没有改变。
对我而言,写作像手淫一样,是很私密的事情。对了,我有个朋友,居然可以在书店或百货公司的橱窗里写作,不过这个人简直是勇气十足到疯狂的地步,如果你在人地生疏的地方突然心脏病发而倒在路旁,就希望这种人刚好在你身边。
对我而言,写作就像正值青春期的青少年搞的那玩意儿,非得关起浴室门来,还要上锁不可。那天下午,李奇就一直坐在我的床头看我写的东西,内容大半受到那些恐怖小说的影响,也就是那种让魏恩做噩梦的漫画书。李奇看完之后,以一种崭新而奇异的眼光注视着我,好像他不得不把我这个人重新估量一番似的。
他说:你写得蛮不错的,为什么不拿给柯里看看?我说不行,我想保住这个秘密;李奇问:为什么?你的东西又不会娘娘腔,我的意思是,你写的又不是诗。不过我还是逼他答应保守秘密,当然他还是说了,大家都很喜欢我的故事,内容大部分是有人被活活烧死,或什么死刑犯复活后屠杀当初判他死刑的陪审团成员,以及杀人狂把许多人斩成肉块等。
为了有点变化,我还写乐迪欧的故事,乐迪欧是法国的一个小镇,一九四二年,一整班疲惫的美国兵想要从纳粹手中夺回这个小镇(两年后我才发现,盟军直到一九四四年才登陆法国)。他们在街头进行巷战,一直想尽各种办法来夺回小镇,我在九岁到十四岁时,就这个题材写了四十个故事。
泰迪对乐迪欧故事特别着迷,我最后十来个故事几乎都是为他而写——那时我写乐迪欧故事已写到想呕了,也很厌烦继续卖弄“我的上帝”[33] 、“找找德国佬”[34] 和“关门”[35] 之类的法文。在乐迪欧故事中,法国农夫老是叫美国大兵:“关门!
”[36] 。但是泰迪埋首于这些故事中,眼睛张得大大的,眉头挂着汗珠,脸上扭曲着各种表情,我几乎可以听见他脑袋瓜里响起白朗宁手枪的声音。他吵着要看乐迪欧故事的狂热令我一方面很高兴,另一方面也很害怕。如今写作成了我的工作,乐趣因此略为减少一些,那种带着罪恶感的自淫快感,渐渐混杂了医院中人工授精的冷酷气氛,我现在完全根据出版合约上的规定来写作。
尽管没有人会称我为现代的伍尔夫,我也不觉得自己是个骗子,因为我每次都全力以赴,像做爱时一样,否则就会很奇怪的,感觉自己好像同性恋一样。可怕的是,最近我时常觉得写作很痛苦,过去总觉得写作真是他妈的愉快,愉快得几乎有点厌恶自己,最近我偶尔瞪着打字机,纳闷着自己会不会有江郎才尽的一天,我不希望有那么一天,我想只要还能写出好东西,日子过起来就爽快得多。
你懂吗?“什么故事?”魏恩不安地问道,“戈登,不是恐怖故事吧?我不想再听什么恐怖故事了,一点兴趣也没有。”“不是恐怖故事,”柯里说,“这故事很滑稽,虽然不雅,但很滑稽。戈登,快讲吧!”“是不是乐迪欧的故事?
”“不是那个故事,你这神经病,”柯里说着捶了他一拳,“是吃饼大赛的那个故事。”“嘿,这故事我还没写下来呢!”我说道。“没关系,照讲不误。”“你们想听吗?”“当然,”泰迪说,“大作家。”“好吧。是关于一个叫格那的小镇,这镇名是我取的,缅因州的格那镇。
”“格那?”魏恩咧开嘴笑道,“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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