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节(2/2)

。”

  “哈,棒极了,已经抓住他的品性了,是不是?好吧,现在应该起床出发了。哦,老天!我全身都僵硬了!我说,本特,我还有衣服可穿吗?”

  “我已经尽量将您的衣服洗刷好弄干净了,大人,可是没有达到我期望的样子,但是我想您可以穿着回到里德斯戴尔。”

  “我猜街道上也不会十分拥挤。”他的主人说道,“现在我十分想洗一个热水澡。有刮胡水吗?”

  “我可以从厨房那里拿到,大人。”

  本特放轻脚步走开,温西勋爵嘀嘀咕咕,龇牙咧嘴地穿上衬衫和裤子,然后站在窗前巡视。像一般艰苦的农户人家一样,这里窗户紧紧关闭,窗框间被塞上了厚厚的纸团,以防止它咔嗒作响。他将纸团抽出来,将窗子推开,风呼啦啦欢闹着吹进来,带来了沼泽地的泥土味儿。他深深呼吸了两口。毕竟能再一次看到太阳,这实在是一件十分值得高兴的事——像一根棍子一样直挺挺地死在彼得壶中,这可太让人厌恶了。他在那里站了几分钟,为自己仍旧活着说了一声感谢,然后开始把衣服穿齐。作为填充物的纸团仍然被捏在手中,当他准备将它投入火中的时候,一行字紧紧抓住了他的眼球。他把纸张展开,阅读的时候,他的眉毛微微向上挑着,嘴巴以一种古怪而无法言说的方式张着。当本特带着热水返回的时候,就发现他的主人在那里出神,一只手里拿着一张纸,另外一只手里拎着袜子,嘴巴里低低地哼着巴赫一段晦涩的曲子。

  “本特,”他的主人说,“毫无意外,我是基督教世界最大的傻瓜。一件事情就发生在我的鼻子底下,我却没有发现。我拿着望远镜到斯泰普利去寻找答案。我真应该被倒钉在十字架上,以治愈我的大脑贫血症。杰里!杰里!当然,你这个大傻瓜,这不是很明显吗?简直就是个笨蛋。他为什么不能告诉莫伯斯或者告诉我呢?”

  本特先生向前一步,做出询问状。

  “你看——你看!”温西说,然后爆发出一阵歇斯底里的笑声,“哦!我的老天!哦!我的老天!塞到窗框里让其他人去寻找。正是杰里会干的事。签写了他名字的一英尺长的信,装满秘密,放在如此惹人注意的地方,然后走开,保持骑士精神,沉默到底。”

  本特将水壶放到脸盆架上,以防发生意外,然后上前拿着纸张。

  这就是来自汤米·弗里伯恩的那封消失了的信。

  毫无疑问就是它。可以证明丹佛的证词的证据。更进一步说——是十三日那天晚上他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

  不是卡斯卡特——是丹佛。

  丹佛建议狩猎小组十月份来到里德斯戴尔,他们八月份曾经在这里度过了松鸡猎季。丹佛趁着格兰姆索普出门去买机器,十一点半之后偷偷摸摸匆忙出门,步行两英里穿过荒原来到这里。丹佛粗心地将写有他签名的任何人一眼就能看到的一封重要的信件,随手塞在暴风雨的晚上咔嗒作响的窗框里去了。丹佛凌晨三点轻手轻脚地回家,像一只有回家本能的雄猫,然后在花房门口绊到了卡斯卡特的尸体。丹佛,这个愚蠢的、认为英国绅士的名誉高于一切的家伙,顽固地选择蹲监狱,也不向律师说明他那天晚上去了哪里。因为丹佛的误导而产生的谜团终于真相大白,当她投身于他兄弟的怀抱的那个难忘的晚上,她以为那个声音是丹佛的。丹佛应付陪审团的那套贵族理论,不过是为了保护一个女人的名誉而已。

  这些日子里,精选组成的贵族委员会正围桌而坐,“比照以前贵族刑事案件的审判过程,检阅议院的议事录,为了能更快地将丹佛公爵的案件提上审判日程,并且向议院报告他们由此可以得出怎样更加适合的办法”。程序是这样的:由携带白色法杖的贵族将陈词提交给陛下,告知陛下他们拟定的开庭日期;安排将威斯敏斯特的皇家美术馆收拾妥当以备迎接审判;申请足够的警力维持现场秩序和安全;请求陛下指定一位皇家总管大臣;通知所有被传唤出庭的贵族们要穿着他们的长袍入场;每一位贵族都要将右手放在胸脯上,以自己的名誉宣誓,并做出判断;议院纹章官以国王的名义宣布大家安静——如此这般,没完没了。然而,就在这里,被塞在窗缝里的这张脏兮兮的纸,如果被早点儿发现,这整个荒谬可笑的仪式就完全没有必要举行。

  温西在沼泽里的冒险,现在还让他胆战心惊。他在床边坐下来,失声大笑,泪水却肆意流淌。

  本特先生不知道该如何安慰他。他默默地拿出一把剃刀——温西直到最后也不知道他是怎样从谁那里拿到的——在磨剃刀的皮带上磨快刀片。

  这时候温西振作起来,走到窗前呼吸了两口来自沼泽地的新鲜空气。就在他这样做的时候,一阵杂乱的喧嚣声传入耳膜,然后他发现,就在下面的院子里,格兰姆索普大踏步地走过狗群,它们一吼叫,他立刻就朝它们甩出一鞭子。忽然他抬起头看了一眼窗户,表现出强烈的恨意,温西如同遭受到重击一般,立刻缩回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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