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先生是个了不起的人。不过,叫人感到有点可怕。说不上是喜欢的人。”
“就是说,你还没有喜爱的人。……嗯,有可能找个喜爱的人吗?”
“可能还是有的。”
“那为什么不找呢?”
“不是不能找。”
“那为什么呢?是怕连先生吗?”
“要说怕,也有点儿怕。不过,还有另外的……”
“就是说,有了真正喜欢的人,就必须跟连先生分手。这样,经济上就会发生问题。是这样吗?”
“这种事,小孩子是不该过问的。”
“也许不能像过去那样过悠闲自在的生活。今后找的人不一定是个大财主嘛。”
“别说啦!”
“要说!我是认认真真地在说。”
“认认真真的?”
“对。我劝姐姐快快找个真正喜欢的人。”
“啊呀!啊呀!”
“如果是因为经济问题,那不用担心,由我来解决。”
“看你说的。不是当上了买办,马上就可以发大财啊!你不要把这个社会看得太简单了。”
“得,行啦。不久你就会明白的。”谊谭胳膊肘撑在桌子上。
需要有伙伴。找谁好呢?墨慈老头人物太大了。这个同伙应当是和自己同等的人。谊谭的脑子里出现了一张张墨慈商会英国职员的面孔。
保尔?休兹——他是谊谭在商店仓库甲板上的吵架对手。后来他们俩最要好。他是一个豪爽的好汉,可是脑子有点粗。作为朋友很有意思,当作搞买卖的帮手不太理想。
在澳门帮忙卖鸦片的哈利?维多怎么样?
他也很难说是很恰当。这家伙不时地流露出一种奇怪的正义感。谊谭策划的当然不会是什么正经事业。他感到像哈利这种人不可信赖。
谊谭想起了约翰?克罗斯那苍白的面孔。听说这家伙在国内生活很苦。他亲身体会到金钱的宝贵;为了钱,一般的事他都会干。他的脑子不像保尔那么粗,性格也不像哈利那么单纯。约翰?克罗斯的经历,对谊谭是一种吸引力。
谊谭作了这样的观察和思考,很难想象他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年。他过去一向只和姐姐两人捍卫自己的堡垒,丝毫不顾他人;在对人的关系上,他养成了一颗异常冷酷的心。
不过,约翰的身体不强啊!
西玲看了看默默沉思的弟弟,小声地说:“这孩子真叫人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