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4)(3/3)

街出来,从人行道溜达到垃圾桶周围,再重新到人行道,再回到商业大街。保罗那时也太笨了,他将废纸塞满塑料袋,将塑料袋拿在手里,开始尾随在那名男子身后。一直到中午一点,他才回来,手里拿着一个长而白的面包,他完全可以把面包藏在腋下带回来。第二天早上,他在七点一刻到了大街,然后在七点五十分,就在那名男子在垃圾桶周围溜达时,带着那个折裂的面包回家了。那人约莫四十岁左右,戴一条十字架金项链,一只内臂上有铁锚,另一只内臂上有“安娜”字样的刺青。他住在桑树大街的一幢淡绿色行列式住宅里,每天早上,在到垃圾桶周围溜达前,他都要将一名哭泣的男孩交到幼儿园去。他从幼儿园回家,除了消遣之外,在我们的居住小区里恐怕找不到什么东西。尽管每天绕道而行并不是什么消遣。保罗说:

因为就在酒吧附近,所以他到垃圾桶那里去。前不久因为心情不好,他去过那里。发酵垃圾的白酒气味多少减轻了他的内疚心理,他可能掉转头来,在酒吧里要了第一杯白酒。所有其他一杯一杯白酒都是自然而然来了。大约九点的时候,有一个人坐在他边上,那个人只是喝了两杯咖啡,坐在桌旁,到十二点差五分结束,因为这时候他必须去接回那个孩子了。如果看到他在等,孩子中午也会哭泣。

对我来说,垃圾桶闻起来并没有白酒的臭味,对喝酒的人而言,那可能就另当别论了。可今天,他既然在下面走路,为何还要抬起头来仰望呢?而那个穿着短袖棕色夏装的五十岁男人究竟怎么啦?为何要陪着他呢?如果保罗说,为了在回家路上不会对酒瘾产生负罪感,有人伸出脖子望天,我想他是在说他自己吧。还有,孩子看到他为何要哭泣呢,或许是人地生疏吧。保罗说这话的时候,并没有起过疑心:

谁借过这个孩子啦?

他从不去买东西,否则他就知道,那些人之所以要借孩子,是因为他们可以在商店里买到更多份额的肉、牛奶和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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