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一代贤君称首。历观往古,莫不皆然。可见兴亡治乱之几,在言路通塞之间而已矣。为人君者,宜以文帝为法。原文 九月,诏曰:“农者,天下之大本也,民所恃以生也。而民或不务本而事末,故生不遂。今兹亲率群臣农以劝之,其赐民今年田租之半。
” 直解 文帝二年正月,既纳贾生之言,亲耕籍田,以率天下矣。这年九月,遂下诏说:“百姓的职业有为耕农的、有为商贾的,朕看来惟农事乃是天下的大根本。盖民生于食,食出于农,这是百姓每所赖以生养,而不可一日废者也。
那商贾不过是末技耳。而今百姓每或不专力于本,而乃从事于末,为商贾者多,为耕农者少,五谷何繇生?日食何繇给?所以民生不遂。朕为此故亲率群臣首耕藉田,以身劝率天下之民,使皆力于农事,庶本业不废,而民生有资。
然民尽力以耕田最是劳苦,而又不能不取其租,若不体恤,反不如那做商贾的,得以坐享其利矣,朕甚悯之。今国家租税固有定额,然朕每事节省,亦自彀用。今年的钱粮且只着百姓每办纳一半,其余一半尽行蠲免,以苏天下之民。
”夫文帝即位之初,国用浩繁,又屡岁下诏蠲免租税,宜其用之不足矣。而史称当时太仓之粟,红腐而不可食,京师之钱,贯朽而不可校,府库充溢,海内富庶。至于武帝用桑弘羊等,言利析秋毫,取利尽锱铢,宜其用之有余矣。
而动见匮乏,卒致海内虚耗,盖其用之有节不节故也。可见足国者,不以厚敛为得计,当以节用为先务矣。原文 释之为廷尉。上行出中渭桥,有一人从桥下走,乘舆马惊,于是使骑捕之,属廷尉。释之奏当:“此人犯跸,当罚金。
”上怒曰:“此人亲惊吾马,马赖和柔,令它马,固不败伤我乎!而廷尉乃当之罚金!”释之曰:“法者,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是,更重之,是法不信于民也。且方其时,上使使诛之则已。今已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一倾,天下用法皆为之轻重,民安所措其手足!
”上曰:“廷尉当是也。” 其后人有盗高庙坐前玉环,得,下廷尉治。释之奏当弃市。上大怒曰:“人无道,盗先帝器,吾欲致之族,而君以法奏之,非吾所以共承宗庙意也。”释之免冠顿首谢曰:“法如是,足也。今盗宗庙器而族之,假令愚民取长陵一抔土,陛下且何以加其法乎?
”帝乃白太后,许之。直解 奏当,是法司议拟罪名的意思。跸,是驾出清道。长陵,是高帝葬处。两手掬物叫做抔。不敢斥言发掘陵墓,故只说取长陵一抔土。文帝时,张释之为廷尉,一日圣驾出行,从中渭桥过。有一人在桥下行走,惊了驾辇的马,文帝使兵骑拿获,发与廷尉问罪。
释之问拟冲突仪仗罪名,该纳金赎罪。奏上,文帝怒,说:“此人亲惊吾马,幸得马还调良,不曾失事。假若是不驯熟的马,吃他这一惊,奔逸起来,岂不至败车而伤我乎?情重如此,而廷尉止拟罚金,何其轻也!”释之对说:“法者,高帝所定,布之天下,与共守之。
天子不敢以喜怒为重轻,人臣亦不敢承上意以出入。今犯跸之罪,论律只该罚金,而欲更为加重,是法可繇人增减,而百姓不以为信矣。且当犯跸之时,上若立遣人杀之,法虽不当,与臣无干。今既发下廷尉,付之法司,臣居法司之官,只知守法而已,岂敢随上意以为轻重乎?
夫朝廷之设廷尉,正要详审刑狱,使情法得中,轻重平允。若廷尉之法一偏,则天下从而效尤,必将任情用法,故为轻重,受冤之人不止一犯跸者而已矣,民安所错其手足乎?”文帝闻言而悟,说:“廷尉问拟的是。”允其所奏。
其后又有人偷盗高帝庙中神座前供御的玉环,吏卒捕获那为盗之人,送下廷尉问拟罪名。释之奏说:“此人盗宗庙服御物,依律该处斩。”文帝大怒说:“这人无理,乃敢盗我先帝的庙器,朕欲将他全家处死,诛灭其宗族。你却只照常法奏拟,何以重宗庙而慰先灵!
非朕所以敬奉宗庙之意矣。”释之乃免冠顿首谢说:“窃盗之罪,不至于死。今以盗宗庙器问拟死罪,已是尽法处了,岂可复加。今人盗宗庙一器便诛及宗族,设或有等无知愚民,盗取高帝陵墓上一抔土,此时陛下愤山陵之侵损,必欲重处此人,又当万倍于盗庙器者矣,不知更有何法,可加于族诛之上者乎?
”于是文帝感悟,乃禀白于母薄太后,而听许之,竟从张释之所拟。夫释之为朝廷持法,而不徇人主之喜怒,文帝能容释之之持法,而不任一己之喜怒,皆古今美事,可以为后世法,故史臣记之如此。原文 上议以贾谊任公卿之位,大臣多短之曰:“洛阳之人,年少初学,专欲擅权,纷乱诸事。
”于是天子后亦疏之,不用其议,以为长沙王太傅。后帝思谊,召至入见。上方受厘坐宣室,因感鬼神事,而问鬼神之本。谊具道其所以然之故,至夜半。帝前席。既罢,曰:“吾久不见贾生,自以为过之,今不及也。”乃拜为梁太傅。
直解 厘字,解作福字,受厘是祭神毕而受福胙也。宣室,是殿名。文帝爱贾谊之才,欲任以公卿之位。其时大臣周勃、灌婴等,嫌其多事,常短毁之于文帝面前,说道:“洛阳贾生,年少初学,未更世事,恃他有些才华,便要专擅事权,纷更变乱高帝的成法,此人不可大用。
”于是文帝从此遂疏远之,不复用其所言,而出为长沙王太傅,盖欲老其才而用之也。其后文帝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