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 宗(1/7)

太宗皇帝,名世民,高祖第二子。年十八劝高祖起义晋阳,削平群盗,代隋而有天下。初封为秦王,后高祖以其功大,遂立为太子,因传位焉。在位二十三年,庙号太宗。原文 贞观元年正月,上宴群臣,奏《秦王破阵乐》。上曰:“朕昔受委专征,民间遂有此曲,虽非文德之雍容,然功业繇兹而成,不敢忘本。

”封德彝曰:“陛下以神武平海内,岂文德之足比。”上曰:“戡乱以武,守成以文,文武之用,各随其时。卿谓文不及武,斯言过矣!”德彝顿首谢。直解 此时高祖自称太上皇,传位太宗。太宗即位,改年号为贞观。贞观元年正月,太宗大宴群臣,乐工承应,奏《秦王破阵之乐》。

太宗与群臣说道:“朕往时为秦王,蒙父皇委任,得专征伐,往往以身先士卒,摧破强敌,故民间有秦王破阵的歌曲。今因而润色,以为乐章,用一百二十人,被甲执戟而舞,虽发扬蹈厉,不似文德之雍容,然实用此以取天下,今日功业繇此成就,何敢忘其所自。

故制为乐舞,庶使后世观者,知朕创业之艰难也。”那时尚书右仆射封德彝进说:“陛下以神武定海内,削平祸乱,弘济苍生,区区文德,岂足比拟。”太宗面折他说:“天下方乱,戡定固须用武,王业既成,持守尤当用文,文武两件,不可偏废,而时变不同,故或用武,或用文,各随其时耳,非有轻重于其间也。

卿乃谓文不及武,岂天下独可以武治乎!这话差矣。”于是封德彝自知失言,叩头谢罪。自古说文武并用,长久之术,如天道阴阳一般,春夏虽阳气用事,然未尝无阴,秋冬虽阴气用事,然未尝无阳,二者相济而后不偏。故陆贾对汉高帝说:“马上得之,岂可以马上治之。

”夫戡乱之时,固宜用武,亦必济之以文;守成之时,固宜用文,亦必济之以武。昔成康之世,治定功成,而周、召二公,犹惓惓以克之长虑,守成者不可不深思也。原文 上以兵部郎中戴胄忠清公直,擢为大理少卿。上以选人多诈冒资荫,敕令自首,不首者死。

未几,有诈冒事觉者,上欲杀之。胄奏:“据法应流。”上怒曰:“卿欲守法而使朕失信乎?”对曰:“敕者出于一时之喜怒,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也。陛下忿选人之多诈,故欲杀之,而既知其不可,复断之以法,此乃忍小忿而存大信也。

”上曰:“卿能执法,朕复何忧!”胄前后犯颜执法,言如涌泉,上皆从之,天下无冤狱。直解 大理少卿,是掌法之官。太宗以刑狱至重,掌法贵于得人,乃选择群臣之中,见兵部郎中戴胄居官忠清公直,堪为法司,遂擢用他为大理寺少卿。

此时士人选官者,多诈冒恩荫,滥授爵级,太宗深恶其弊。乃降敕禁革,凡官员诈冒者,准令自首免罪,不首者论死。未及几时,遂有犯诈冒事觉者,太宗就要拿去杀了。戴胄奏言:“诈冒官爵者,据法止该流徙远方,罪不该死。

”太宗怒说:“卿所言者虽是法,但朕已有敕旨,信不可失,今卿要守法,岂可使朕失信乎?”戴胄答说:“敕书失信是小事,法令失信是大事。盖敕书之颁,出于一时之喜怒,喜则从轻,怒则从重,不可为常;至于法令一定,喜不可得而减,怒不可得而加,乃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确乎其不可移者也。

陛下恶选官诈冒者多,激于一时之怒,故要杀之,既而知非正法,复断之以本等罪名,此乃忍一时之小忿,而存国家之大信,所失者小,所全者大也,岂可任情而废法,乃为不失信乎!”太宗感悟,因褒美之说:“朕所忧者,常恐行法不当,人心不服,卿能执法如此,则轻重不得那移,小民知所遵守,朕复何忧!

”戴胄自为大理,凡太宗用刑有不当处,前后犯言谏争,言如涌泉,一无所隐,太宗鉴其忠直,所言都允从之。自是法令画一,天下刑狱悉归平允,无有冤枉之民焉。于此可见戴胄能持正守法,而不挠于人主之威,太宗能虚己受言,而不泥于已成之说,君明臣直,两得之矣。

但国法固所当重,而王言亦不可轻,惟详审于制法之初,使法立而可守,慎重于申命之日,使令出而惟行,则有法以为整齐之具,有敕以寓鼓舞之权,固有交相为用,而不相悖者,何至有偏废之患哉!此议法者所当知也。原文 上令封德彝举贤,久无所举。

上诘之,对曰:“非不尽心,但于今未有奇才耳。”上曰:“君子用人如器,各取所长,古之致治者,岂借才予异代乎?正患己不能知,安可诬一世之人!”德彝惭而退。直解 太宗以致治在得贤,而贤人或伏于下僚,或遗于草野,朝廷不能尽知,乃诏朝臣各举所知,以备简用。

尝命右仆射封德彝着他举荐贤才,他只应承了,终无所举。太宗问其故,德彝对说:“臣非不尽心访求,但一时未有奇才可应诏命者耳。”太宗责他说:“人的才能,各有所长,君子用人,就如用器皿一般,大的大用,小的小用,各取所长,岂可苛求责备?

且天之生贤,何代无之,一世之才,自足以供一世之用,古来致治之主,都赖贤臣,岂是从异代假借来用?也只取于当世而已。今正患自家识见浅陋,不能知贤,何可尽诬一世之人,以为无贤可举乎!”于是德彝羞愧而退。尝观贤不肖之相引,各以其类,故惟贤然后能知贤,亦惟贤而后能举贤。

德彝本邪佞小人,何可以此望之!盖小人不乐进贤,其情有三:忌其形己之短,是一件;恶其不为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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