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 宗(7/7)

亲族突利可汗内相攻伐,此其灭亡近在朝夕,岂能久存?朕方选将厉兵,乘此天亡之时,为你每灭此残虏扫清沙漠之地,使华夷一家永无边患,又何用重劳民力,远修边塞乎!”这是太宗审时度势,自信其兵力足以制之,故其言如此。

若论守国御夷之道,则修城垣、乘障塞,乃其先务。故周平狁,城彼朔方,诗人美之;秦筑长城,虽毒民于一时,而使匈奴不敢南向,万世得因以为利。此乃中国之备,不因夷狄之盛衰以为兴废者也,筹边者宜留心焉。原文 十月,上以瀛州刺史卢祖尚才兼文武,征入朝,谕以“交趾久不得人,须卿镇抚”。

祖尚拜谢而出,既而悔之,辞以疾。上遣杜如晦等谕旨,祖尚固辞。上大怒曰:“我使人不行,何以为政!”命斩于朝堂,寻悔之。他日,与侍臣论齐文宣帝何如人。魏徵对曰:“文宣狂暴,然人与之争事,理屈则从之。”上曰:“然。

曏者卢祖尚虽失人臣之义,朕杀之亦为太暴,繇此言之,不如文宣矣!”命复其官荫。徵容貌不逾中人,而有胆略,善回人主意,每犯颜苦谏,或逢上怒盛,徵神色不移,上亦为之霁威。直解 贞观二年十月,太宗以交趾边郡兼领诸蛮州,非文武全才,不能镇抚,遍求其人,得瀛州刺史卢祖尚才兼文武,堪任此职,遂征召他入朝,亲谕他说:“交趾地方,久不得人,须卿往彼镇压抚安之。

”祖尚领命,拜谢而出,既而自悔,不欲行,推说有疾去不得。太宗必欲他去,遣廷臣杜如晦等宣谕旨意,祖尚再三左辞,终不肯行。太宗大怒说:“君为臣纲,随其所使,无不从命,才是政体。今我要使一人,而人不听命,后将何以治人!

”遂斩卢祖尚于朝堂,以警戒百官,少顷又复追悔,已无及矣。一日,与侍臣论北齐文宣帝是何等人主。魏徵答说:“文宣帝贪酒嗜杀,虽是个狂暴之君,然事有不可,臣下或与他争辩,若自己理屈,便肯听从。如青州长史魏恺改光州不行,以其辩说有理,竟不加罪,这一节也可取。

”太宗说:“委的是如此,朕因此自反,往时卢祖尚违命不肯行,虽失人臣之义,然其罪不至死,朕遽杀之,未免太暴,繇此言之,朕似不如文宣矣!”遂命复卢祖尚原官与恩荫,以示悔过之义焉,从魏徵之说也。魏徵的容貌,虽不过与寻常人一般,而有胆气才略,善转回人主的意思,每每触犯颜色,苦心谏诤,或遇太宗怒盛,群臣震恐,魏徵神色不变,举止自若,太宗亦往往为之霁止威严以从之。

此虽魏徵回天之力,而从谏弗咈,则太宗之明达,尤常情所难也。然人臣事主,贵于有忠爱之实意,积至诚以感动之,则虽刚暴昏暗之主,亦未有不可以理喻者,况明哲如太宗者乎!尝考魏徵本传,言其忠谏恳至,尝劝太宗力行仁义,以君不及尧舜为耻,则其忠爱之诚,孚于上者久矣。

岂徒以其有胆略而已乎?故人君以从谏为圣,事君以勿欺为本。原文 上曰:“为朕养民,唯在都督、刺史。朕常疏其名于屏风,坐卧观之,得其在官善恶之迹,皆注于名下,以备黜陟。县令尤为亲民,不可不择。”乃命内外五品以上,各举堪为县令者,以名闻。

直解 都督,是唐时各路总管官名,如今之巡抚都御史。刺史,是唐时各州太守官名,如今之知府。太宗说:“国以民为本,为朕惠养斯民,使之得以安生乐业者,唯在各路都督与各州刺史。这两样官,职在宣布朝廷恩德,督察守宰,最为紧要,故朕尝记录其姓名于便殿屏风上,坐卧观览,时加察访,得其在官所行的事迹,或善或恶,都各填注于本官名下以备将来,恶者罢黜之,善者升用之,使有所劝戒。

至于县令之职,于百姓尤为亲近,得其人,则一县百姓都受其福,不得其人,则一县百姓都受其害,尤不可不慎加简择。”于是命内外五品以上官,各将平日所知,其才力操守堪为县令的,俱列其名,奏闻朝廷,以备选授。这一段,是记太宗慎重民牧的意思。

《书》曰:“德唯善政,政在养民。”又曰:“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然天子端居九重之中,爱民虽切,其势不能独治,须要方面守令之官,宣德布化,然后治功可成。太宗深察治本,用心于选贤养民如此,又定为制,凡都督、刺史,皆天子临轩册授,受命之日对便殿,赐衣物,所以宠任责成者,可谓至矣。

贞观之治岂偶致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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