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大雅·抑》“谟定命”。以上亦自在上者之命一义出,引申为政令。《小雅·十月之交》“天命不彻”。《小雅·小宛》“天命不又”。《大雅·文王》“其命维新”。同,“帝命不时”。同,“假哉天命”。同,“天命靡常”。
同,“永言配命”。(又见《下武》) 同,“骏命不易”。同,“命之不易”。《大雅·大明》“有命既集”。同,“有命白天”。《大雅·皇矣》“受命既固”。《大雅·文王有声》“文王受命”。《大雅·既醉》“景命有仆”。
《大雅·卷阿》“尔受命长矣”。《大雅·荡》“其命多辟”。同,“其命匪堪”。同,“大命以倾”。《大雅·云汉》“大命近止”。(再见) 《大雅·江汉》“文武受命”。同,“于周受命”。《大雅·召旻》“昔先王受命”。
《周颂·维天之命》“维天之命”。《周颂·昊天有成命》,昊天有成命。同,“夙夜基命宥密”。《周颂·思文》“帝命率育”。《周颂·敬之》“命不易哉”。《周颂·桓》“天命匪懈”。《周颂·赉》“时周之命”。(又见《般》) 《商颂·烈祖》“我受命溥将”。
《商颂·玄鸟》“受命不殆”。同,“殷受命咸宜”。《商颂·长发》“帝命不违”。同,“帝命式于九围”。《商颂·殷武》“天命降监”。(笺曰,“天命乃下视下民”,故此句之命字为名用,与“天命玄鸟”之为动用者不同。
) 以上天命。《召南·小星》“寔命不同”。同,“寔命不犹”。《鄘风·螮蝀》“不知命也”。以上自天命之义引申而出,为“命定”之义。(“命正”“命定”诸解,均详中卷。) 据上文所分析,《诗经》中命字之字义,以关于天命者为最多,其命定一义,则后来儒墨争斗之对象也。
所有《诗》《书》中之天命观,及东周时代此一线思想之演变,均详中卷。(选自《性命古训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