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五脏六腑都几乎给掏空了,却仍睁大双眼看着任怨,一时未死。
──那眼神连任劳也得作了两夜恶梦。
任怨却只轻描淡写的埋怨了一句:“那血好臭好腥,洗了两天仍不干净。”
从那时起,老吠吠就知道自己远不如这个年青小伙子:无论在阴毒、用刑、狠辣方面,他都比不上任怨。
但任怨这种满手血腥的年轻人,居然十分好洁,也是很诡异的事。
不过任怨的确好洁,甚至让任劳觉得任怨很纯洁。
也因为这点,一向杀人愈多人愈苍老,忧患愈多人愈疲惫的任劳,对这个年轻人产生了一种很奇特的感觉。
他对任怨又怕。
又敬。
又畏。
还又……
──甚至一两天不见到这年轻人,就会思念他,乃至对他的欺凌、侮辱、打压、讽嘲,都会坦然承受,从不反抗,甘之若饴。
可是,此际,任怨却尘埃满身。
满衫。
满衣──也就是说,好洁的任怨,身上的泥屑决不是他自己要沾染的,再进一步的推论:是任怨与追命在半空交手,已落了下风,形势危殆。
这发现让他胆栗。
更可怕的发现是第三个:
那十名杀手,还是没冲出去!
──那十名刀客,竟没因为他和任怨加入战团,而能冲开追命的防线!
他们全给追命逼了回去。
追命现在不是一个人逼住了十名刺客。
──而是一个困住十二个!
(天哪,那是什么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