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3/3)

特腊克却坚持要再传3位证人,丹佛的约翰·赖利·密尔顿和萨凡纳的雷诺·洛夫兰迪对他们之间的分歧推波助澜。他们在这一批全世界最伟大的专家身上已花了他妈的那么多钞票,现在干吗要草草收兵,不让他们上台?

他们争辩道。这些了不起的证人肚皮里还有至关重要的证词没有掏出来呢,陪审团并没有作何表示嘛。他们的确是有点厌倦了,可又有哪个案子的陪审团不感到厌倦?总不能因为有几个陪审员打不起精神就半途而废呀。应该照既定方针办,把这出戏唱到底,把这个案子里里外外审个透。

波士顿的卡尼·莫里森反反复复没完没了地叙述陪审员咨询顾问们的每周情况小结。陪审团对证人的证词并不信服!根据密西西比州的法律,要使裁决通过,在12个陪审员中必须获得9票,而莫里森认为他们并未掌握这么多。但罗尔对陪审员专家们的分析却不屑一顾,他们目前仍在领取高得离谱的报酬,更使他打心底里感到厌恶。在调查陪审员候选人时需要他们协助是一回事,如今已经开了庭,再让他们干些鬼鬼祟祟的勾当,每天打个报告把陪审员在庭上的反应告诉律师们,则又是完全不同的另一回事。他罗尔比哪个专家都更能看透陪审员的心思。

来自迈阿密的阿诺德·莱文律师很少开口,但他的想法在场的每一个人全都清楚。他曾代表通用汽车公司打过一次官司,那场官司庭审前后拖了整整11个月,因而对他来说,6个星期只够热热身。

争论双方势均力敌:4比4。但他们没有通过抛掷硬币来决定胜负。早在挑选陪审团前,他们已取得了共识:这件案子是温德尔·罗尔的案子,是在他的家乡起诉,是在他的法庭上当着他的法官和他的陪审团与对方交锋。原告律师团在某种程度上虽是一个民主的组织,但罗尔有着不可忽视的否决权。

他在深夜作出了决定。那几位自命不凡的对手离开时虽已伤痕累累,却并未受到致命打击,时机一到,他们会扮演事后诸葛亮,对他横挑鼻子竖挑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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