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尚書作「哉霸」,今文尚書作「載魄」也。王莽傳:「元始四年,群臣奏言:『公以八月載生魄庚子,奉使朝用書,臨賦營築。』」字亦作「載魄」,與此同,皆本三家書。今偽孔本康誥、顧命作「哉生魄」,乃雜采今、古文為之。
康誥釋文引馬云:「魄,朏也。謂月三日始生兆朏,名曰魄。」鄉飲酒義云:「月者三日則成魄。」孔疏云:「魄謂月輪生,傍有微光也。此謂月盡之後而生魄,非必月三日也。若初以前月大,則月二日生魄;前月小,則三日乃生魄。
」藝文類聚二引乾鑿度云:「月三日成魄,八日成光。」白虎通日月云:「月之為言,闕也,有滿有闕也。所以有闕,何歸功于日也?三日成魄,八日成光,二八十六日轉而歸功晦至朔旦,受符復行。故援神契曰:『月三日而成魄,三月而成時。
』」初學記一引釋名云:「朏,月未成明也。魄,月始生魄然也。」併引注云:「承大月,月生二日謂之魄;承小月,月生三日謂之朏。」是其義也。「既望則終魄于東」,書鈔一百五十引作「月之望則魄落於東」。「其遡於日乎」
者,御覽四引劉向七略載京房易說云:「月與星,至陰也,有形無光,日照之乃有光。喻如鏡照日即有影見。(類聚二引物理論引京房說作「如以鏡照日而有影見」。)月初光見西方,望已後光見東(一),皆日所照也。」宋史律歷志引京房占云:「月有形無光,日照之乃光。
始知月本無光,遡日以為光。」即此文所本。此文蓋為元后發也。古以月為后妃之象,元后之生,其母有夢月之祥,故子雲作元后誄云:「太陰之精,沙麓之靈,作合於漢,配元生成。」漢書元后傳引此,而釋之云:「太陰精者,謂夢月也。
」莽既篡,改號太后為新室文母,絕之於漢,不令得體元帝。墮壞孝元廟,更為文母太后起廟,獨置孝元廟故殿,以為文母篹食堂,太后驚泣。莽知太后怨恨,求所以媚太后無不為,然愈不說。具見元后傳。子雲蓋有感其事,故著此語。
言后之於帝,猶月之於日,月不能背日以為光,后豈得絕帝以為尊?以見莽之為逆人情而悖天理也。注「載,始也;魄光也」。按:此皆尚書舊訓。皋陶謨:「乃賡載歌。」鄭注云:「載,始也。」魄之為光,義見上引各條。劉歆作三統歷,推算牧誓、武成、召誥、顧命諸篇所紀月日,乃以死霸為朔,生霸為望。
見漢書律曆志。彼孟康注云:「月二日以往,月生魄死,故言死魄。魄,月質也。」偽孔承之,云:「始生魄,月十六日,明消而魄生。」於是,說書者一變舊義。偽武成孔疏云:「魄者,形也,謂月之輪郭無光之處名魄也。朔後,明生而魄死;望後,明死而魄生。
」正與其所作禮記疏之說相反。此說盛行,學者習知魄為月質,遂以古訓為非。雖近人治許書者,亦不免此惑。徐氏灝說文注箋云:「月體渾圓,隨天旋轉,受日而成光,其黑體謂之霸。晦則光盡,至朔而蘇,謂之生明。明生而霸死,故曰死霸。
望則光滿,既望,黑體漸見,謂之生霸。故漢志曰:『死霸,朔也;生霸,望也。』古通作『魄』,孟康云:『魄,月質也。』是也。許云『月始生霸然』者,謂月初生明時,見其黑體霸然也。蓋光盛則霸不可見矣。鄉飲酒義、白虎通謂月三日成魄,蓋就月魄初見時而言,猶自可通。
若馬融以為『月三日始生兆朏,名曰魄』,則大誤矣。」此正以不誤為誤也。此文宋注云:「朏為明,魄為晦。」月未望者,即始生明之時也,正文宜曰:「月未望則載朏于西。」夫月既望者,即始生魄之時也,正文故曰:「既望則終魄于東。
」今未望亦言魄,蓋字之誤也。司馬從之,於「載魄于西」云:「『魄』當作『朏』,明也。」皆襲偽孔之謬。雷氏浚說文引經例辨云:「霸從月,月始生為本義,假借為王霸。哉生霸,今書作『魄』,假借字。魄,陰神也,與『霸』
義遠而音相近。淺人不知其借音,泥魂魄之義以求之,遂有以魄為月質者,以哉生魄為月十六日,皆巨謬也。生魄為月之三日,見於經文者,見於漢人舊注者,皆與許合。而劉歆三統歷獨云:『成王元年,正月己巳朔。後三十年,四月庚戌朔,十五日甲子哉生魄。
故顧命曰惟四月哉生魄云云。』其說引顧命為證,而實於顧命文義尚未了了。案顧命:惟四月哉生魄,王不懌;甲子,王乃洮頮水。哉生魄與甲子一日乎?非一日乎?後世又誤以十五日為十六日,相沿至今不改。段氏注說文,於『霸』
字條歷舉鄉飲酒義、周書馬注、白虎通及三統歷『死霸,朔也;生霸,望也』之文,而云『三統說是,則此說非矣。』蓋猶未免騎牆之見。云甘溪即以顧命文義證三統歷之謬,其言最中肯綮。愚更以聲訓求之,魄之為言,白也。
(見白虎通情性,又古微書引援神契。)月之始生,魄然而白,故謂之魄。因聲製字,則為霸。霸從月、●聲,●、魄古音同也。以魄為無光之處,乖於聲理。弘範不惑劉歆謬說,其識甚卓。」俞云:「李注曰『魄,光也』云云,此古義也。
魄者,『霸』之假字。壁中古文本作『霸』,後人因經傳相承作魂魄字,遂誤以魄為月質,而有『死霸朔,生霸望』之說,與禮記鄉飲酒義、白虎通之說皆不合矣。是故康誥之『惟三月載生魄』,實即洛誥之『惟三月丙午朏』。
」說詳群經平議。(按:釋名「朏為月三日,生魄為月二日」,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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