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法治国的今天,律师正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不过,律师是一个“舶来词”,在中国古代并没有这一称谓,古人将从事律师职业的人称为讼师。
在中国数千年的司法史中,讼师始于何时?追根溯源,据史料记载,2000多年前的春秋时期,郑国有个叫一邓一 析的政治家,他聚众讲学,传授法律知识,并帮人打官司,因而,一邓一 析被后人视为中国古代讼师的鼻祖。
一邓一 析不但是古代第一位有据可查的讼师,在中国历史上,他还创造了数项第一:第一个编修了私家刑书;第一个进行普法宣传;第一个使用“大字报”引导老百姓参政议政,成为中国最早的民一主 斗士!
中国最早的斗士
春秋战国时期可谓是中华文明的黄金时代,“数风一流 人物”,历朝历代没有多过这个时期的。一邓一 析与孔子都处于这一时期,然而,由于封建意识的影响,“孔圣人”是妇孺皆知,至今仍备受推崇,很多人却只把一邓一 析定位于讼师,其实,一邓一 析曾是一位引起社会轰动的、颇有反叛色彩的响当当的人物。
一邓一 析的一生,连续做了两件轰动天下的大事:一是私造竹刑,使法律不再由封建贵族独自掌握,而是走向了普通大众;二是助讼讲学,鼓励老百姓参政议政。
2005年1月28日,谈到一邓一 析,原新郑市一党一 史办公室主任郑中智先生介绍说,一邓一 析生于公元前545年,是春秋晚期的新郑人。一邓一 析在青少年时代就“好为智巧”,头脑灵活,很有学问。成年后一邓一 析做了郑国的大夫,是一个基层的低级小吏。
在一邓一 析生活的时代,法律曾经完全是由贵族们独自掌握的“专利”,对平民百姓一直是秘而不宣的。法律是贵族们手中的“橡皮泥”,贵族们愚弄老百姓是常有的事情。
一邓一 析是一位敢于向时代和权威挑战的勇士。郑中智先生说,子产当上郑国执政大臣后,以周朝的礼仪作为司法准据,“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称为鼎刑。一邓一 析成为郑国大夫后,反对以旧礼作为全社会的价值观念,要求摒弃旧制,进行刑法改革,主张“事断于法”。一邓一 析“欲改郑所著刑制,不受君命而私造竹刑”,由于深受子产铸鼎刑的影响,一邓一 析吸收了很多人的意见,私自拟定了一部新的法律条文,并把这些法律条文刻在竹简上,在民间传播,进行法治宣传,让人们学习 和掌握法律,在守法的同时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利益,受到群众的欢迎。人们称一邓一 析私自拟定的法律为“竹刑”。
竹刑比鼎刑造价便宜,易于传播,使得贵族和平民都能看到法律条文,提高大众的法律意识,也保护了平民的利益。一邓一 析制定“竹刑”之举,揭开了法律的神秘面纱,促进了法律的传播,具有明显的历史进步性,使法律终于走向了大众。
郑中智先生说,一邓一 析是个很有民一主 意识的人,他积极提倡平民百姓参政议政,引导群众用贴匿名帖的方法揭发当权贵族和大夫们的过失,议论国家的政事。匿名帖就是在文革中曾经泛滥成灾的“大字报”。如此一来,那些贵族们便害怕老百姓揭发他们的罪恶,对一邓一 析很反感,便向继子产之后的郑国执政大臣驷颛告了一邓一 析一状,说一邓一 析用匿名帖煸动平民百姓闹事,要造反。于是,驷颛下令老百姓不允许贴匿名帖。
不允许贴匿名帖的禁令并没有使一邓一 析退缩,他又教老百姓改变方式,用“致书”的方式来评议时政,就是把贴匿名帖改为寄匿名信,将议政的内容相互传递,甚至把举报揭发一些当权者犯罪的材料寄到执政大臣驷颛那里。驷颛又下令不准老百姓传寄匿名信。“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邓一 析又想出了“倚书”的办法,就是把评议时政的信夹寄在包裹里的其它物品中,继续相互传递,使匿名信一直难以禁止。
在两千多年前的专制时代,一邓一 析能够冒天下之大不韪私制竹刑,表现出了与时俱进的法制意识,而引导平民百姓参政议政,不但需要杰出的智慧,更需要不怕掉脑袋的勇气。一邓一 析以其非凡的胆识和智慧在民间传播着民一主 法制思想,因此,有学者把一邓一 析誉为中国最早的民一主 斗士!
千古诡辩第一人
综观古今中外,任何一种学说的成立,无不经历了辩论的检验和洗礼,经过辩论而站得住脚的学说才能够深入人心。“理越辩越明白”,辩论推动了人类思想的发展。
辩论这种艺术,始于百家争鸣的春秋战国时代,以研究辩论术著称的论辩家,被称为“名家”。一邓一 析是中国古代名家的先驱,以擅长辩论著称,他常常以论辩的形式来宣扬自己的思想,其辩论之术无人能敌。
新郑市地方史志办公室总编辑赵宪立介绍说,史书记载一邓一 析常常“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辞”,并能“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就是说一邓一 析同时肯定事物正反两方面的性质,提出两个逻辑上对立的判断,分别论证这两个判断的正确性,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论证,他都有无穷的对答之辞。一邓一 析做了大夫之后,很关心老百姓的生活,他经常深入田间地头,询问农夫的生产情况。当时,农夫们还是用瓦罐背水浇地,看到他们笨拙的劳作方式,一邓一 析很体恤农夫的辛劳。于是,一邓一 析就和农夫们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