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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言》看晚明商人(3)(4/4)

两,为重六百余斤,虽则文字为概叙,不必完全符合事实,但所携之本银,谅非小量。同书又云:“囊沉箧重,亦要留心,下跳上鞍,必须自挈,岂宜相托舟子车家”见于《山西商人の研究》,页300……其行李中所藏珍物,亦显系白银。

明代剩余资金,因无信用存款之机构,除经商及高利贷之外,只有埋藏地下。施润泽两次掘地得银,每次均在一千两以上。《杜子春三入长安》(《恒》)叙隋代事,但其中所说“他祖上埋下的银子,想被他掘着了”,可视为明朝社会常态。《膝大尹鬼断家私》内,倪太守竟埋金一千两,银一万两。虽其数量可能为小说作家之渲染,然藏银地下,则为富家习惯,其他资料,亦称如是《中国货币史》,页480;周玄《泾林续纪》(涵芬楼本),页5。,情节确凿,为中国商业资本不能发达之又一因。

《三言》中所叙之客商,无一人携眷经商。生活裕如之客商,则在客处娶妾。《蒋兴哥重会珍珠衫》中之薛婆称:“大凡走江湖的人,把客当家,把家当客”,即指此种趋向。《杨八老越国奇逢》中有诗一首,开句云:“人生最苦为行商,抛妻弃子离家乡;餐风宿水多劳役,披星戴月时奔忙。”因此杨亦在漳州另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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