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习惯动作而已。
但六指头却像触电似的浑身一颤,一种从未体验过的柔情顺着那根多余的指头流灌心窝。阿妈曾明确地告诉过他,就因为他右手多了这么一截指头,所以被视为琵琶鬼投的胎,被驱赶出朗雀寨。阿妈是世界上唯一爱他的人了,但阿妈活着的时候,也很忌讳看到他这根多余的指头。每当阿妈的视线不经意地落到他第六根指头上时,那眼光就像看见了狗屎看见了蝎子看见了毒蛇看见了蚂蟥看见了毛虫看见了屎壳郎一样,脸上出现嫌弃和厌恶的表情,眼光急速跳开去。在他的印象里,阿妈总是小心翼翼地避免看见他这根多余的指头。他小时候,阿妈亲过他的脸亲过他的眼睛亲过他的头发亲过他的身体甚至亲过他的小脚丫却从未亲过他的第六根指头。
在他二十岁那年,阿妈的身体己十分虚弱,整天喘咳不已,阿妈知道自己不久于人世,最大的心愿就是帮他说门亲事,娶个媳妇成个家,好歹也算一世人生。有一次阿妈在箐沟采药时遇到因患麻风病被赶进深山来的一对父女。父亲已病入膏肓,四肢的肌肉都开始腐烂了,也很想临死前给女儿找个归宿。萝卜找坑,坑找萝卜,两家一拍即合。
相亲那天,阿妈一再叮咛,要他把右手攥紧成拳头.什么时候都不要松开。那姑娘蒜鼻豆眼,面黄肌瘦,不怎么中看,但毕竟是个青年女子,倒也让他脸红心跳。
开始,他还记住阿妈的话,右手握拳,将那截多余的手指攥在手掌心,秘不示人,只用左手给女子递手帕递槟榔递烟草。渐渐地,他把阿妈的话忘到爪哇国去了。当那女子软声细语地要他帮她捉掉爬到她脖子上来的一只红蚂蚁时,他心旌摇曳、鬼使神差,伸出了那只拳头早已松开的右手。他不是左撇子,他习惯就是用右手做事的啊。那女子的眼光落到他奇形怪状的手指上,脸突然变得僵硬,就像大白天撞见了鬼似的,大叫一声,夺路就逃……
婚事自然是吹了,阿妈直摇头叹息。这以后,他也相信自己这根多余的指头,是一根丑陋的不洁的苦难的邪恶的凶兆的指头。
此时此刻,虎娃却在舔吻他的第六根手指。它舔得那么用心,舔得那么仔细,上下左右,前面背后,指尖关节,每一个细微处都舔到了。它的眼睛清澈明亮,没有任何虚伪做作。谁都厌弃他的第六根手指,包括阿妈在内,只有它不嫌他多长了一根指头。
他第一次感受到一个生命对另一个生命的理解、同情和尊重。他激动得浑身发抖,泪花闪闪。他把它举起来,抱到自己的脸面前,用自己布满褶皱的脸,轻轻摩挲它的额头和耳朵。它乖巧地把毛茸茸的小脸埋进他胡子拉碴的下巴,表现出完完全全的依恋和信赖。
一种从未经历过的亲情,在他心田萌发升腾,一脉从未体验过的怜爱,在他的心房缠绵袅绕,一股从未品尝过的暖流,在他心海汹涌澎湃。他觉得这不是普通的虎娃,而是天神恩赐给他的幸福。他抬起脚来,一脚就把辛辛苦苦花了大半天时间才编织好的竹笼给踹扁了。他再也不会将它带到古驿道去换胶鞋了,哪怕给他十双新胶鞋,他也舍不得换了。
自从阿妈去世后,他独自在这小小的葫芦洞里生活了十八年,形单影只,孤苦伶仃。他太想有个伴了,有个能说说话聊聊天的伴,但他生来就是长着六根指头的琵琶鬼,人们躲他唯恐不及,谁会来理睬他呀!有一段时间,他很想养条狗。听阿妈说过,狗是人类忠诚的朋友,整天伴随在主人左右。他自己偶尔也会在林子里望见带着猎狗撵山打猎的猎人,那狗,朝着主人拼命摇甩尾巴,那份友爱,那份亲呢,让他羡慕得直流口水。
那次,他猎杀了一只老熊,将一只熊胆和一副熊掌摆放在古驿道旁,旁边用树枝画了一条狗。也不知是他把狗画得太胖了些,还是遇到了存心想欺负他的奸诈商人,等到古驿道上望不见人影后,他从草窠里跑出来一看,原先摆放熊胆和熊掌的石头上,拴着一只小猪崽子。山上多的是野猪,只要他愿意,什么时候都可以弄到小猪崽子的啊,又何必要拿珍贵的熊胆和熊掌去换呢!
不不,他该像养狗那般去养这只虎娃的,他想,他要把它当做自己的女儿来养。“女儿,哦,你答应做我的女儿吗?”他把虎娃贴在自己的胸口,柔声问道。虎娃两只前爪玩弄他的胡子,圆圆的脑袋一钩一钩的,似在点头答应呢。“哦,你答应做我的女儿了,哦,从今后,我就是你的阿爸。女儿,你放心,我会做个好阿爸的。”他连连亲吻着它,喃喃地说道。
既然它是他的女儿了,他应当给它起个名字,六指头想。他发现它时,它身上盖着一层金黄的落叶,它的毛色也呈金色,他就给它起名叫金叶子好了。
“金叶子,哦,我的女儿;金叶子,哦,我有女儿了。”他把虎娃抱在怀里,兴奋得一夜没有合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