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好,它想,往江里一跳,一切惊恐和痛苦就都无影无踪了。它完全是凭着动物的求生本能才没自杀。月亮升起来了,太阳沉下去了;月亮沉下去了,太阳又升起来了。四天、五天……它已记不清究竟过了多少天,浮岛仍然顽强地在江心漂流。
离日曲卡山麓越来越远了,真的,太遥远了,它悲伤地想,现在即使浮岛靠岸,它也无法再回到伙伴中间去了。它在水里浸泡的时间太长,全身的筋骨已变得麻木;它已衰弱到极点,趴在树枝中间,连嚎叫的气力也没有了。恍惚间,它觉得太阳变成了蓝色,高山冰雪融化成的澜沧江水似乎变得像温泉;奇怪,被猎人剥了皮的公狼杰莫怎么跑来舔它的脊背了?
哦,不幸被大公鹿琥珀色犄色挑通肚肠的格格儿也来了……砰,一声巨响把它从半昏迷状态中惊醒,它费劲地睁开眼皮,面前竟然是一片藤萝交错大树参天的林莽。原来,浮岛漂进西双版纳的勐罕森林,在一个之字形的陡急的江湾,浮岛被一股激流冲出江心,撞到岸边,陷在一片淤沙里。
靠岸了!获救的兴奋使它生出些力气来,它颤颤抖抖地爬下浮岛,踩着没过膝盖的浅水,走上岸来。金沙滩上,躺着一具野牛的尸骸,只留有一张皮囊和一副白骨,大约是几天前被老虎吃剩的,散发着一股恶臭。它走过去,驱散叮在野牛皮囊上的一大群嘤嘤嗡嗡的绿头苍蝇,连嚼带吞地饱餐了一顿。
然后,迈着摇摇晃晃的步子,钻进密不透风的林莽。金色的柔软的沙滩上,留下一行清晰的狼的足印,不过,很快被潮水洗净了。白莎大病了一场,但终于活下来了。狼的生存能力是极强的。它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漂流到了西双版纳,它不懂人类的地理概念。
它只觉得自己现在生活的土地和遥远的日曲卡山麓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这儿离太阳更近些。这儿没有高山积雪,没有弯曲的雪线。这儿中午简直没法在沙滩上走,烫得像踩着火。这儿植物疯长,芭蕉树一天就可以长半尺高;野兔、沙雉、田鼠…
…各种动物繁殖比死亡快得多。这儿没有饥馑,也没有寒冷。只要它愿意,什么时候都能吃得饱饱的。日曲卡山麓就不同了。那儿气候寒冷,食物匮乏,特别在冬天,白雪盖住了整个山麓,许多动物都冬眠了,有时会一连几天都找不到可以充饥的东西。
在那种时候,要是狼群中有一头老狼病死了,或者谁中了猎人的铅弹倒毙了,饿极了的狼群便会一拥而上,把同伴的尸体抢吃净。这没有什么不道德的,反正是死了,与其遗弃在雪地里送给雪豹当晚餐,还不如自家享用。对狼来说,道德观就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生存竞争确实是很严酷的。人是逼出来的。狼也是逼出来的。尽管如此,它却更喜欢日曲卡山麓的生活。饥馑的滋味虽然不好受,但为了获得有限的食物,迫使它将爪子磨砺得更锋利些,筋骨更坚硬些,行动更敏捷些,噬咬更残忍些,和猛兽争食表现得更勇敢些。
这里简直不费吹灰之力便可猎获食物,虽然再也尝不到肚皮贴着脊梁的饥饿滋味,但它很快觉得自己筋骨在软化,肌肉在松弛,甚至连听觉和嗅觉都在退化,整天处于一种懒散慵倦的状态中。自然界充满了辩证法。日曲卡山麓终年不化的积雪固然可怕,有时一场暴风雪,冷得狼群夜里挤在一起,互相用体温取暖,冷得在皑皑雪野里凄声哀号。
但是,寒冷迫使狼快追猛跑,血液沸腾,生命之火熊熊燃烧,抵御大自然的严寒。狼是冰雪精英,柔软的雪花,把全身的狼毛摩擦得浓密厚实,油光闪亮,像涂了一层彩釉。现在的这块土地,整天热气腾腾,像生活在大火炉里。
狼没有汗腺,它只能张大嘴伸长舌头来散热。炎热的气候使它懒得动弹,行动明显迟钝了,紧凑的狼毛松张开来,失去了光泽。它很担心这样长久下去,它会退化成一条狗的。狼的最大天敌不是虎豹熊象,而是太阳和火;在亘古时代,狼和狗是同宗,后来,人类靠太阳和火,还有可以和太阳媲美的人类的温情把某些狼驯化成狗;太阳和火,还有人类的温情会融化狼的冰一样冷酷的心肠,会软化狼的铁一样坚硬的意志;太阳和火,还有人类的温情,把狗的尾巴烤软了,烤弯了,能卷得像朵菊花,这便于狗向人类摇尾乞怜。
狼的尾巴永远是竖直的。为了避免落到狗的下场,它在背荫的山崖里找到一个阴暗潮湿的山洞。白天它躲在山洞里睡觉,太阳落山,才出来觅食。最难忍受的是孤独。气候可以逐渐适应,但孤独却无法排遣。病好后,白莎就开始寻找自己的同伴。
一连几天,它转遍了山洞周围几十座高山和所有的深箐,都没发现狼的踪迹。在山坡上放牧的牛和马,在水塘里嬉戏的鸭和鹅,都把它误认作狗,见了它既不惊慌,也不逃避。有天傍晚它经过山寨旁那块水田,迎面碰上一伙人,不仅没撵着打它,还惊叹道;“谁家养的狗,这么漂亮!
”西双版纳确实没有过狼。它弄不明白这块丰腴的土地上为什么没有狼群。也许是惧怕太阳。其实,太阳也是可以征服的,它想。在人的脑袋里,这世界和宇宙是人的;在狼的眼睛里,这世界和宇宙是狼的;狼群应当征服一切,统治一切。
可惜,这片火热的土地上它是唯一的狼。它太孤独了。在山曲卡山麓,多热闹啊。几十条狼生活在一起,是个大家庭。虽然为了争食、争宠和争偶,大家庭中也免不了会发生吵架、斗殴、角逐甚至自相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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