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无表情地咧嘴,意在表现一种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大无畏。
“我希望这完全是出于自愿。”他更强调地说。我说我明白。表格被郑重地递到我手中。我拿出笔,用力看他一眼。往这张表上签名的是什麽人?骗子?小偷?杀人犯?没有比让一个说实话的人做测“谎”试验更屈辱的事了。我还是象一切骗子,小偷,杀人犯一样顺从地签了名。
到家天已黑,答话机上信号闪烁,我打开它。上面竞是lawerence气急败坏的声音。“……今天下午一点半,我得到国务院通知,我已不再有资格进出国务院大楼!……我去罗马的委任状也被撤销!”
我不相信自己的听觉,马上打电话去。lawerence正愤怒得冒烟:“他妈的!安全部刚刚来人讲我马上交回国务院大楼的出入证……”我立刻回忆起第一次见他时他胸前带的那块牌子。“你交了吗?”我问。“我坚持要他们那收据来,我才交……”
他口气越来越急,我怎麽劝他也安静不下来。从他不太成句的话里,我完全能想象他最后那个激烈却徒劳的行动;他接过收据后,将那出入证一把夺回,狠狠用剪子剪成碎片。
我突然意识到,再我往测“谎”表格上签字时,lawerence的命令其实已被决定了……就是说,FBI在向我强调这个测试自愿时,就知道外交部对lawerence的处置了。为什麽不放过我们呢?”
我们在电话的两边沮丧着,沈默着,感到我们各自背负的国家是多麽沈重,二十世纪末了,我和lawerence的结合还必须经历如此一幕;似乎古典,似乎荒诞。
“还没完呢——我还得去做那个测“谎”试验。”我说。“让他们去见鬼!”lawerence说。
“可我已经签了名,同意做了……”“从今天开始,他们要在打电话来烦你就直接对他们说:去见鬼!”
我想这大概是lawerence有生以来最愤怒的一次。他连夜给他认识的一位众议员写了信,将此事做了控诉性的陈述。几天后,众议员回信了,非常震惊,说无法相信美国竞存在着这样的一条戒规,更无法相信这条戒规真的被用来处理了一位普通外交官的婚姻。震惊之余,他表示遗憾,因为不能为我们的损失做任何补救了:他所能做的,是在国会提案,争取改变这条规定,不使任何其他人重复我们的不幸。
九二年秋天,lawerence和我在旧金山结了婚。他得益于自己的语言天赋,很轻易便在德国政府资助的商会里找到了工作,并负责西部分会。日子是平静的,明朗的,但我仍会冒出这麽个念头:他们真的放我长假了?我身后真的不再会有眼睛,电话上不再用耳朵了?会不会有一天突来个人,有客套又威逼地邀请我去做测“谎”试验?
……谁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