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犯之前应该去过受害人家里,可能偷偷跟踪过受害人,也可能是受害人的亲戚朋友、修理工或其他人。对其他受害人进行问询以后,他们发现“割纱工”的行为模式中又有了新的诡异之处,博斯和贝拉的理论被证实了。在每起案件中,受害人家里都有揭示女主人月经周期的标志。
而且,性侵往往都发生在女人生理周期的排卵阶段。第二位和第三位受害人在接受问询时表明,她们都服用过挤压式数药盘分装的避孕药,其中一个女人把装药板放在药柜里,另一个把装药板放在床头柜里。避孕药可以控制排卵期,数药盘和药片的不同色标经常被用来记录这五到七天的日子。
最后一个受害人是前一年的二月遭到性侵的。当时她十六岁,总统日放假独自待在家里。女孩说十四岁时她被诊断出患有幼年型糖尿病,她的月经周期会对胰岛素的需求量有所影响。她在卧室门上挂了一本日历,她和她妈妈可以通过日历上标注的月经周期准备需要服用的胰岛素剂量。
性侵在时机上的相似性非常明显。所有受害人都是在其排卵期遭到性侵的——女人们最容易受精的时段。在博斯和贝拉看来,这一点可以表明,这四起案子情况都是如此,这绝非巧合。他们的脑海中慢慢浮现出了强奸犯的身影。
罪犯显然仔细挑选了实施犯罪的具体日期。既然有关受害人生理周期的信息都能在家里找到,强奸犯想必已经提前知道了具体的信息。这意味着作案人偷偷跟踪过受害人,很可能事先潜入过受害人家中。另外,从对强奸犯的描述来看,很容易看出强奸犯不是个西班牙裔。
两个不说英语的受害人说,强奸犯用西班牙语对她们下命令,但西班牙语显然不是他的母语。案子之间的联系令人震惊,这就引出了一个令人深省的问题,在博斯作为志愿警探到圣费尔南多警察局工作之前,这里的警察为何没有把几起案件关联起来。
问题根源于警察局的预算缩减。性侵案正巧发生在警察局规模缩减的时候,侦查处剩下的人有更多案子要查,处理每起案子的时间就变少。四起强奸案最初由不同的警探接手。后两起发生时,调查前两起案件的警探都已经离职了。
没有人对发生的这四起案件具有宏观的理解,侦查处也缺乏持续的监督。因为没有警督,督察的工作只能由特雷维里奥警监负责,但特雷维里奥还要负责局里其他部门的工作,不可能知晓每起案件的情况,更别说了如指掌了。三起收集到精液的案件的DNA鉴证结果显示,作案的是同一个人。
博斯找到的案件关联被证实了。毫无疑问,有个系列强奸犯四年内在圣费尔南多小城至少犯下了四起案子。博斯相信受害人还不止这些。单单在圣费尔南多的人口中,估计就有五千个非法移民,非法移民中有一半是女人,其中许多人在遭到侵犯后不会打电话找警察。
另外,这个以强奸为乐的家伙似乎也不可能单单在圣费尔南多这个小城里作案。四个已知的受害人都是拉丁裔,外形都很相似:棕色的长发,黑亮的眼睛,苗条的身材——所有受害人的体重都没超过一百一十磅。毗邻的两个洛杉矶警察局的分局拥有更多的拉丁裔人口,博斯相信,在那两个分局的辖区一定能找到更多的受害人。
发现案子间的关联以后,博斯在圣费尔南多警察局的时间基本都花费在了与圣费尔南多谷周边芝加哥警察总局各个分局抢劫和性侵调查组的警探联络上。与此同时,博斯也和附近伯班克、格伦代尔和帕萨迪纳的警察局一直保持联络。
他对割破纱窗或纱门以及用到面具的悬案都非常感兴趣。迄今为止,博斯还没得到任何反馈,但他知道必须让警探们关注这个案子并进行调查,也许要让记事的合适警探知道。得到局长的同意,博斯还联系了在联邦调查局行为分析处担任资深侧写师的朋友。
博斯在洛杉矶警察局工作、梅根·希尔在联邦调查局工作的时候,两人一起合作过好几件案子。梅根现在已经从联邦调查局退休,在纽约约翰杰伊刑事司法学院担任法医学教授。梅根同时还做私人侧写顾问业务。梅根同意研究一下博斯的案子,收费优惠,博斯把“割纱工”案子的资料打包寄给梅根。
博斯特别想知道强奸犯的动机和心理。“割纱工”进行跟踪时为何要考虑潜在受害人的排卵期?如果想让受害人怀孕,他为何会选两个服用避孕药的女人?博斯感觉对嫌疑人的推断有所缺失,得找个专业侧写师帮忙分析才行。梅根过了两周才回复博斯。
梅根对案件的评估表明,作案人并不是想让受害人受孕而挑选的性侵日期。事实恰恰相反,他追踪受害人及之后性侵的细节表明,他对女性怀有根深蒂固的恶意,对女性经期流血的身体特征非常厌恶。他之所以选择受害人排卵的日子性侵是因为他觉得这天在女性生理周期中是最为干净的一天。
从心理上而言,这是性侵最为安全的一刻。梅根在侧写上补充道,强奸犯是个自恋的捕食者,智商比一般人要高。另外,强奸犯很可能拥有一份对智商要求不高的工作,使雇主和同事都觉得他行事低调。罪犯对规避警察识别身份和追捕的能力有着相当的自信。
在发生的这几起案件中,其在做计划和等待时都小心翼翼,但每次都会在受害人身上留下精液,似乎又犯下了一个严重的错误。梅根认为作案人不是想让受害人怀孕,而是意图奚落对方。罪犯向博斯提供了所有给他定罪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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