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了!”他拒绝道,又坐下来去拿熊腿,“我不需要谁来给我解释一件解释不清的事,读者的老师!靠写书挣钱!可笑!”
“想想荣誉吧,塞姆!”
“什么荣誉?”他迅速把脸转向我问道。
“书被很多人读的荣誉啊,这样会让人成名的。”
这一下,他高高举起拿着熊腿的右手,气冲冲地对我训斥开了:
“先生,赶快住嘴,否则我就把这块六磅重的熊腿扔到你头上去!就该往那儿砸,因为您和最蠢的灰熊一样蠢,也许还要蠢得多。靠写书出名!您以为出名是什么意思!我告诉您怎么才能出名。熊皮就放在那儿,您看看吧!您把它的耳朵割下来插在帽子上,把熊掌上的爪钧和熊嘴里的裂齿弄下来做一串项链挂在脖子上。每个走运打死灰熊的牛仔和印第安人都这样做,这样不管他去哪儿,人们都会说:‘看那个人啊,他和灰熊较量过!’每个人都会十分乐意地、充满尊敬地给他让地儿,他的名字会传遍每一顶帐篷,每一个地方。这样他就出名了,懂吗?您把您那些书插在帽子上,再在脖子上挂一串儿书试试看!人家会说什么,嗯?会说您是个疯疯颠颠的家伙!您竟想靠写书赢得这么一种名声。”
“可是塞姆,您干嘛发这么大的脾气呀?我做些什么,您完全可以无所谓嘛!”
“是吗?无所谓?见鬼,这也算是人吗,如果我没搞错的话!我喜欢他就像喜欢一个儿子,总是偏向他,还能对他干什么无所谓!这太过份了!这家伙有野牛那么大的力气,有野马那样发达的肌肉,有鹿一样的筋腱,有鹰一样的眼睛,耗子一样的耳朵,从脑门看来,脑子得有五六磅重。他打起枪来像个老手儿,骑起马来就像草原上的幽灵,以前从没见过野牛、灰熊,就敢冲上去,就好像那是些鼠海豚。这么一个天生就该当牛仔,而且比在草原上来往了二十多年的猎人还能干的家伙,却要回家去写书!这不是发疯了吗?这让一个敬重他的正派牛仔大为恼火,难道有什么奇怪的吗!”
他用质疑甚至是挑战的目光看着我,毫无疑问,他期待着我做出回答,可我就是不回答,我已经使他上了圈套。我从容地拽过马鞍,枕在头底下,摊开身体,闭上了眼睛。
“怎么?这是什么态度?”他问,手里还举着熊腿,“难道我都不配得到一个回答吗?”
“噢,当然配!”我说:“晚安,最好最好的塞姆,睡个好觉!”
“您要睡觉?”
“是的,是您刚才建议我这么做的。”
“那是那会儿,可现在我们还没说完呢,先生,我还有话跟您说。”
“可我没有要跟您说的了,因为我已经知道我想知道的了。”
“想知道的?是什么?”
“就是我天生该当牛仔,还有我比一些在草原往来了二十年的牛仔都能干。”
这下他举着熊腿的手垂了下来,尴尬地咳嗽了几声,惊得结巴了:
“见鬼!这个小家伙,这个‘青角’,他把我给……咳!咳!咳!”
“晚安,塞姆-霍肯斯,好好睡!”我又说了一遍,翻了个身。
他又冲我发火了:
“好啊,睡吧,您这个无赖!这总比您醒着好,因为只要您睁着眼,老实人就不知道是不是又被您牵着鼻子走了。我们之间算完了!我已经把您看透了,您是个骗子,人人对您都得提防着点儿!”
这是他在盛怒之下说出来的。在说了这番话,用了这样的语气之后,按说我该以为我们之间确实是完了,但是才过了半分钟,我就听见他换了柔和、友好的声调接着说:
“晚安,先生,快睡吧!这样我叫醒您的时候,您就又浑身是劲儿了!”
这个老塞姆-霍肯斯,他到底是个可爱、好心、正直的人啊!
我真的睡得很沉,一直睡到塞姆叫我。斯通和帕克也已经醒了,其他人还沉沉睡着,拉特勒也是。我们吃了块肉,喝了些水,喂了我们的马,塞姆又向两个伙伴吩咐了一下遇到各种情况的处理原则之后,我们就出发了。我们踏上随时可能出现险情的征途时,太阳还没有升起来。我的第一次侦察行动!我很想知道会有怎样的结局。后来我又干过多少次这样的侦察啊!我们朝着两个阿帕奇人的方向,顺着山谷向下,到了下面后,沿着森林的边缘转弯,草丛中还可以看到他们的足迹,就连我这个‘青角’也能发现。足迹向北延伸,而我们却该在我们的南边寻找阿帕奇人。我们在山谷拐了个弯儿,看到渐渐向高处伸展的森林中有一片空地,可能是一场大规模虫害的结果。足迹是向那里去的。空地在高处又伸展了很长一段。最后我们到达了一块草原,随着地势渐高,它就像个被用力压扁了的绿色屋顶,伸向南方。这儿的足迹也很容易跟踪。我们发现,阿帕奇人曾绕着我们走,最后当我们抵达的那个“屋顶”的“屋脊”时,发现我们面前是一大片宽阔平坦的草地,向南望去,犹如没有尽头的一般,虽然阿帕奇人已经走了大半天,我们却看到他们的足迹像一条直线从这平地上穿过,至今不曾说过一个字的塞姆,摇着头嘟囔着:
“我不喜欢这些脚印,一点也不喜欢。”
“我倒越来越喜欢它们了。”我声明。
“因为您是个‘青角’啊,先生,昨天晚上您还想争论这个。这年轻人,还以为我要夸奖他,竟拿他跟一个老猎人作比较呢!谁会相信这个呢!只要听听您现在说的话,立即就会知道您几斤几两了。您喜欢这些脚印吗?我想也是,因为它们这么清楚地摆在您面前,瞎子都可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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