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言情耽美 > 我不是LV > 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2/6)

过去,然后把手机扔到韩荆手边,一个人走向门口。

尽管心里疼得打跌我还是坚持昂首阔步地走,我以为这就是结束了,没想到这只是上天给我们安排的一个诡异的开场。

就在我刚走没两步的时候,我听到手机铃声,就在我之前座位的头顶上响起。

我惊讶地回头看去,她就在那里,就像她在短信里说的那样,她确实在看着我们,就在这家小面馆里,二楼那个小小的卡座上,仍然是一个人,小小的,坐得笔直,看着我们,虽然我们刚才一起点菜,吃饭,争吵,全落在她眼睛里。

韩荆也傻了,手足无措地站在我们中间。

孟湄哭了,低着头,眼泪一滴滴打在桌子上。她精致的鹅蛋脸哭起来还是那么美,像一尊象牙小雕像,我彻底心凉了。

我见过美得让人想犯罪的女孩子,也见过美得让人不敢犯罪的女孩子,孟湄是超越她们所有人的极品——她美得让人可以为她犯罪。

我从小饭馆门里出去,走过天桥。很冷啊,北京的深秋。不过我也感觉不到。我抱着毛茸茸的粉红猪,从一个受宠的公主变成了一个流浪的白痴。

大概走到小区门口的地方,韩荆从天桥那边追过来,我站在天桥脚下等着他。

他只说了一句话,“我只是和她说一声生日快乐。”

听完他这句话,我忽然觉得累极了,近乎虚脱。

我觉得自己没有办法战胜孟湄。

当她只是一个我脑海中近似虚拟的人物时,我已经觉得自己和她有距离。那距离是她和韩荆相处太久,情感太深,无法消除。而她自身也是如此出色的女孩子。

见到她以后,她在我心中更是一个有血肉的活人。一个万里迢迢关山涉水追到旧爱身边的女孩子。她比我美,比我年龄小,她比我更了解韩荆,我担心韩荆一直就没有真正的忘记她。她回来找他,就是我最大的噩梦。美梦成真的时候很少,噩梦降临却那么容易。

他说,窦白,别这样。求你别这样。

“她呢?”

“……”

我问他,“我们怎么办?”

他不说话。

“我们会分手吗?”

他肯定地说,“不会。”

想想又慢慢地补上,“你也知道,她跑了那么远,她是个很单纯的人,你能对她宽容一点吗……”

我看着他的脸,我从没见过这个男人脸上有过这种表情,那表情像……像彼得潘说起他的neverneverland。

每个人都有些想要保护的东西,紧紧锁在心里,旁人不可看,不可说,不可触及。他将永远记得如何在悠远春色里遇到盛开的她,光华炫目像一个美丽童话,那样心如碧水的初恋谁也不会被轻易背弃遗忘。

我和他靠得这么近,却不知道该怎么样把自己的心意传达到他的心里,他心里那些细微的念头,我永远也看不见。

我的梦里只有你,可你的梦里全是别人。

我强笑着拍拍他脸颊,“要不我让贤?”

“别闹了”,韩荆眼里全是疲惫,“我们好好的不行吗?我觉得特别累。”

我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他皱着眉,一本正经的样子。路灯下他的侧脸的线条几近完美,眉宇间拧起一个疙瘩,认真地发着愁。我的心变得柔软,我爱的天使他没有翅膀。

“回家吧。”我说。

韩荆小心地跟在我后面,“咱们不闹了好吗?”

我有气无力地跟他解释,“不是我在闹好不好?”

我也没话了,街灯把我们的影子映在路面上,我穿着韩荆的外套,背着毛毛熊,韩荆只穿件衬衫,两个人的步态都透着倦怠,我拖着他一步一步往家走,像一只大胖猫拖了一只瘦小的老鼠,走的又荒唐又凄凉。

晚上回去之后,韩荆一个人在阳台上抽烟,我留在客厅打着看娱乐节目的幌子神游。

每次他看到我看娱乐节目都会撇嘴说“低俗”,通常情况下我置之不理。有时也反唇相讥,“赵珍妮格调高雅,来大姨妈都会说‘我现在在period’,你怎么不去找她?”

赵珍妮对自己的前尘往事讳莫如深,她从野鸡中专毕业后应该有很长一段时间都在社会上打拚,如何流落到时尚业至今还是一个谜。她唯一愿意挂在嘴上吹嘘的就是她曾经给某名媛做生活秘书。对这位我们早有耳闻,名媛比她先生小三十余岁,之前是河北某农村出来的保姆。赵珍妮每次谈起这位名媛口气都像在谈论神,我想或许是她的成功论证了英雄不论出处这个真理,保姆也罢生活秘书也罢,嫁得好才是真的好。我们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她说这位夫人在欧洲某餐厅用餐,因为无法忍受邻桌的客人穿了一双劣质皮鞋而愤然离去的故事。

如果不了解中国当代史我会以为这就是传说中的贵族。

现在改也来不及了,我抱着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心态把声音开得很大,小S和蔡康永信口开河,我却什么都听不进去。韩荆的烟味一直顺着窗户飘进来。

我想向韩荆说明白看娱乐频道不能说明我无脑,我只是无聊。但是,又找不到借口去找他。这一晚上都别扭极了。

晚上回自己房间前,我探身出去客客气气向他说声“晚安。”

他正在发短信。见我就像见了贞子。

弄得两个人都很尴尬。好像我是故意抓奸似的。

真讽刺啊,天天笑话别人的生活充满狗血,到头来,狗血女王就是我。我倒在床上想。

年少的时候,总是在不断地寻找爱情,以为总有那么一个人会牵着我们的手,无论贫富,无论健康疾病,永远站在我们的身边。直到经历了世间种种,终有一天,我们会发现,永远牵着我们左手的,只是我们自己的右手。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