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做出的努力就已经被赋予了某种意义。仿佛单纯地置身于这圣洁的荒蛮之美中,就意味着我也可以如此圣洁无瑕,无论我曾遗失过什么,无论别人曾从我这里掠夺过什么,无论我对别人做了什么不光彩的事,也无论别人为我抹过什么污点。
虽然我对许多事情都抱着将信将疑的态度,但对这一点,我却深信不疑:我,是这纯净荒野的一部分。带着既忧郁又兴奋的复杂心情,我在沁凉的空气中向前迈着步。阳光透过树杈熠熠闪烁着,虽然我戴着太阳镜,但雪地反射的阳光还是非常刺眼。
周围仍满是积雪,但我发现这雪每分每秒都在我的四周悄然消融,渐渐变得少起来。积雪的消融,竟如一窝嗡嗡作响的蜜蜂一般充满了生机。积雪融化的声音偶尔像汩汩的水声,仿佛一弯埋在积雪之下的小溪正在潺潺流动。有时,融化的积雪会从树枝上大片大片地倾泻而下。
离开塞拉城的第三天,我坐在帐篷敞开的门旁弯着腰处理脚上的水疱,突然意识到前一天是国庆节。我在脑中栩栩如生地勾勒着我的好友以及万千美国人民在少了我的国庆日里欢庆的情景,不禁感到自己与他们越发疏远了。毫无疑问,他们一定又是开派对又是办游行的,把皮肤晒得红红的,还铁定开了焰火大会,但我却形影相吊地待在这冰天雪地中。
突然之间,我仿佛从空中看到了自己的身影,在这白雪和绿树组成的世界中,我渺小得犹如沧海一粟,和林中每只不知名的鸟儿一样微不足道。在这荒野中,7月4日(美国国庆日)和12月10日又有什么区别呢?对于所谓的日期,群山丝毫不以为意。
第二天早晨,我在雪地中走了几个小时后,来到一片开阔的空地。地上有一棵倒下的大树,树干上既没有积雪也没有树枝。我把背包取下,爬到了粗糙的树干上,然后从包里取出几条牛肉干,坐在树上边吃边痛快地往嘴里灌水。
不一会儿,一团火红色的东西从我的右手边闪电一般蹿了出来,原来是一只狐狸。它的爪子无声地落在雪地上,双眼直勾勾地凝视着前方,连看也没有看我一眼。虽然我坐的位置十分显眼,但它仿佛对我的存在毫无觉察。狐狸在我正前方大约10英尺的地方停了下来,转过头来平静地朝着我的方向看了看。
它用鼻子嗅了嗅,并没有与我的目光相会。从外表看,它兼备猫科和犬科动物的特征,小巧的面庞轮廓分明,身体灵活而机敏。我的心怦怦直跳,虽然想赶紧爬起来跳到树后躲起来,但还是抑制住了冲动,只是一动不动地静坐在原处。
我不知狐狸下一步会做什么,虽然觉得它不至于伤害我,但心中仍不免有些担心。这只狐狸虽然不过及膝高,但无可辩驳,它是这儿的强者。它身形矫健,身上每一根毛发都在彰显着它的优势。只需一眨眼的工夫,它就能把我治得服服帖帖。
这是它的地盘,在这儿,它是毋庸置疑的老大。我用最轻柔的声音叫了一声:“狐狸。”仿佛只要叫出了它的名字,我就既能对它有所防备,又能拉近与它的距离。它抬起骨骼分明的火红脑袋,一动不动地打量了我几秒钟,然后毫无戒备地转身离开了。
它走过空地,渐渐消失在了林海之中。“回来呀。”我轻声呼唤着。突然,我提高声音大喊道,“妈妈!妈妈!妈妈!”这个词毫无征兆地就从我口中溜了出来。然后,这喊声戛然而止,我陷入孤寂,精疲力竭。第二天早晨,我走到了一条公路上。
我曾在前几天穿越过被积雪覆盖、比这条路要狭窄和坑洼的越野车道,但一直没见到如此宽广和笔直的公路。看到这路,我惊得差点双膝跪地。白雪皑皑的山峰诚然壮美,但公路毕竟和我来自“同一国度”。如果这就是我所想的那条路,那么能到达此地就不得不说是一次胜利。
这意味着,我的确是沿着太平洋屋脊步道前进的,也意味着无论沿着公路的哪个方向走,我不出几英里就能见到城镇了。我终于能够看到我所熟悉的7月初的景致了。我卸下背包,在坑坑洼洼的雪地上坐下,思索着下一步的行动。
如果我所在的地方与我的估计相符,那么就是说,自从离开塞拉城后,我已经在四天里走了43英里。但是由于我不大会用地图和指南针,所以我的实际脚程可能比这还要多。我离贝尔登镇还有55英里,途中的路大多被雪掩盖,而我身上只有供几天吃的食物了,肯定不够维持路上的需求。
因而我放弃了贝尔登镇,沿路朝一个名叫昆西的小镇的方向走去。这条路和我前些天走过的寂静无声而满是积雪的荒野很像,不同的是,现在我不必再每过几分钟就停下来辨认方向了。我沿着道路朝前走着,脚下的积雪渐渐变成了泥路。
旅行手册上并没有提及到昆西的具体距离,只是说“需要走一整天才能到”。于是我加快了脚步,祈盼能在傍晚前到达。但是,口袋里只有60美分,我在那里又能做些什么呢?上午11点,我转过一个弯道,看到一辆绿色的越野车停在路边。
“你好。”比起在冰天雪地的荒野中喊出这个词时,现在我警惕了许多。没有人应声。我朝越野车近前走去,往里看了看,车的前座上搭着一件带帽子的毛衣,仪表盘上放着一只硬纸咖啡杯。除此之外,车里还有些杂物。看到这里,我激动万分地忆起了自己曾经的生活。
我沿着公路继续走了半个小时,突然听到身后传来汽车朝我开近的声音,我转头向后看。正是那辆越野车。不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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