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认为,”我有些结巴,“流浪者和徒步旅行者可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我把滑雪杖上的粉色带子绕到手腕上,然后用端部胡乱地刮手上的土。“我不是你想象中的徒步旅行者。”我辩解道,“我更像是个专业的徒步旅行者,每天走15到20英里。
日复一日,爬山又下山,走的都是荒无人烟的地段,经常连续好多天都见不到人影。可能你应该以这个为素材。”他抬起头,看着我。他的头发被吹得很凌乱,盖住了他苍白的脸。他长得很像我认识的许多人,而我也在想他看到我是不是也觉得我长得似曾相识。
“我还没见过女流浪者呢,”他自言自语道,“这太酷了。”“我不是流浪者!”这次我更加大声地强调。“女流浪者很难找的。”他不管我,自顾自地说。我有些愤愤不平,争论着这是因为女性被压迫得连流浪都不行。通常想去流浪的女性都被拴在家里,照看一堆孩子。
而这些孩子的爸爸都是游走在各处的流浪汉!“哦,我明白了,看来你是个女权分子。”“对了。”我应道。终于有件事情意见一致了,感觉很棒。“我最喜欢的。”他嘟囔道,但是没有说清楚到底最喜欢什么,又埋头开始写。
“但这些都不重要!”我喊出声来,“因为我不是个流浪者。而且,你知道,我做的事又不犯法。很多人都在沿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旅行呢,我又不是唯一的一个。你听说过阿巴拉契亚步道吗?这个就跟那个一样,就是地理位置在西边而已。
”我站在他对面,看他唰唰写个不停,貌似写的比我说的要多很多。“我想拍张你的相片。”吉米·卡特说完就钻进车里,找出一部相机,“顺便说一句,你的T恤很酷,我也很喜欢鲍勃·马利。我也很喜欢你的手链。你知道的,很多流浪者都是越战老兵。
”我低头看着手链上刻的字——威廉·J.克罗基特。“笑一下。”他边说边拍了一张。他说让我到时候去找秋季版的《流浪者时报》,上面会刊发他的文章,说得好像我经常读这本杂志一样。末了,他又补充,“我们的文章曾经被《哈珀斯》(Harper's)摘录过。
”“《哈珀斯》?”我愣了一下。“对啊,就是那本有名的杂志……”“我当然知道《哈珀斯》是什么,”我突然打断他,“我不想出现在《哈珀斯》上。或者说,我愿意出现在这本杂志上,但不是以这种身份。”“我之前并不觉得你是流浪者。
”说着,他转身把汽车后备箱打开。“嗯,我当然不是。所以上《哈珀斯》不是什么好主意。所以,你甚至不应该写这篇文章,因为……”“标准版的流浪者爱心包裹。”他打断我,硬塞给我一罐冰镇百威啤酒和一塑料袋挺重的东西。
“可我又不是流浪者。”我又争辩一次,但是底气明显不足,因为我担心他会收走这个包裹。“谢谢你接受我的采访,”他边说边扣上后备箱,“在外面的时候要注意安全。”“嗯,你也是。”“我想你应该带着枪吧。至少我希望你带着。
”我耸耸肩,不愿意说是,也不愿意说不是。“因为你从南边过来,现在要去北边。那就是说,你很快就要进入大脚城了。”“大脚城?”“对啊,就是大脚野人啊,你不知道吗?不骗你,从这一路向北到州境,进入俄勒冈州,你就到那个地方了。
世界上大多数发现野人的报道都来自那里。”他转身看着路边的大树,就好像担心上面会突然冒出个什么东西袭击我们似的,“很多人都相信这是真的。而很多流浪人士,我的意思是,在外面游荡的人,他们都知道。我一直能从他们那里听到关于大脚野人的故事。
”“哦,我想我没事儿的,最起码到现在还是好好儿的。”我大声笑了出来,但胃部还是抽搐了一小下。沿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旅行的前几周,我就在脑海中幻想自己一路上会碰到的熊、蛇、狮子,还有陌生人,所以没什么好怕的,但唯独没想到会有浑身是毛的野人!
“不过你应该没事儿的,我不担心。很有可能他们不会招惹你,尤其当你有枪的时候。”“对。”我附和地点点头。“那就祝你旅行顺利。”他边说边上了车。“也祝你顺利……找到流浪者。”我挥着手,看车子渐行渐远。我在原地站了一会儿,即使有车经过我的时候,我也没伸手拦车。
在这广袤世界里,我觉得自己无比孤独。阳光很毒,像抽打在我身上一样。我甚至能看到阳光穿过我的帽子。我心里猜想斯泰茜和特里娜在哪儿。她们俩现在应该在这儿以东12英里的地方,在下一个高速公路的交叉路口,向北然后再向西就到了老站,我们又可以再踏上太平洋屋脊步道了。
我们约定好在交叉路口见面。但是现在我隐隐地后悔最开始的时候让她俩先走。这时一辆车经过,我又竖起大拇指,准备拦车。但是车子没停,我这才意识到,我手里拿着一罐啤酒呢。这给人的印象不太好。我觉得自己脑子一阵发热,便把啤酒按在额前。
啤酒很凉,我突然想一饮而尽。为什么不喝呢?反正放在包里也会变热。我重新背起包,缓慢地穿过杂草丛,沿着斜坡下到排水渠,又沿着斜坡爬上来,走进森林里。有时候,我觉得森林就像我的家,是个让我觉得很自在的世界,而原先那个有道路、城镇、乡村的世界却感觉变得陌生起来。
我一直走,直到找到一块绝佳的阴凉地儿。我席地而坐,打开啤酒。实际上,我不喜欢喝啤酒。这罐百威是我喝完的第一罐啤酒,但是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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