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把三只小狼崽养得那么好的。你杀死了三只小狼崽,母狼岂肯善罢甘休?这不是在引火烧身吗?
狼没来找羊,羊能远远地躲开狼,对羊来说,应该念阿弥陀佛了,可这疯子,竞主动去招惹狼,还不知会闹出多大的乱子来呢!
记得前年冬天一个雪霁天晴的黄昏,奥古斯盘羊群经过日曲卡雪山半山腰一条隐蔽的小石沟,刚巧小石沟里住着一匹才生下两只豹崽的母雪豹:羊群丝毫也没有要跟那对像剥皮老鼠似的小豹崽过不去,可母雪豹却误以为自己刚生下的毫无防卫能力的小豹崽受到了羊群的威胁,怒吼一声冲出来,见谁咬谁。羊群丧魂落魄,没命奔逃。母雪豹一直追到日曲卡山脚下,这才告一段落。这场冤枉官司,奥古斯盘羊群有一头母羊尾巴被咬掉,一头公羊屁股被豹爪撕裂,一头老羊在跳涧时摔伤,一只羊羔葬身豹口:这还是母雪豹感觉到自己小豹崽受到威胁,倘若当时两只小豹崽确实被羊蹄踩死被羊角挑死,羊群即使逃到天涯海角,母雪豹也会咬到天涯海角来的。
一般的食肉兽羊群惹不起,带崽的食肉兽羊群更惹不起。
血顶儿竟然一口气杀了三只小狼崽!绕花鼎确实有一种天塌地陷的恐怖感觉,世界末日或许真的来临了呢。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赶快离开这里,逃得越快越好,逃得越远越好。
它抬起前蹄,想在石头上重重叩击十三下;这是一个带着凶兆的黑色数位,意味着危险带三个加号再带三个惊叹号,让羊群跟着它拔腿逃跑。可它才叩了一下,那边的土坎上赫然冒出一匹大狼的剪影:毛色漆黑,眼角上吊,额际长着两只黄颜色的尖耳朵。哦,就是三个月前在小河边遇到的那匹怀孕的黑母狼,也就是曾咬死母羊猴戏的那匹黑母狼!所不同的是,和三个月前相比,这匹黑母狼身段不再臃肿,腹部缩紧。显得很精干。绕花花鼎觉得自己的判断和预感都是很灵的,三只小狼崽背后果然有一匹身强力壮的母狼。母狼果然很快就赶回到狼窝来了。
要是自己再早一分钟用羊蹄叩击石头就好了,绕花鼎想,那么黑母狼从土坎冒出来时,它已带着羊群安全转移,避免这种尴尬的会面。不过,现在这场面,让黑母狼亲眼目睹一下也好,绕花鼎转念又想,它带着奥古斯盘羊群离土坎有相当一段距离,土坎前只有疯羊血顶儿孤零零地站在那儿;血顶儿浑身都是狼血。一对禾杈似的羊角上还像串冰糖葫芦似以的串着一黑一黄两只小狼崽。两只小狼崽还没死绝。四爪抽搐。嘴角翕动,尾巴抖颤:这场景很说明问题,唔,杀死小狼崽的纯属个别羊的个别行为,与奥古斯盘羊群无关,请狼女士明鉴,千万别张冠李戴:瞧,我们和这个疯子保持着这么远的距离,说明我们是不赞成这种疯狂的举动的。
看来黑母狼是理解了绕花鼎的苦衷,它看都没朝羊群看一眼,长嗥一声。像黑色的闪电。冒高临下扑向土坎下的血顶儿。它犯了一个母性在这种情景下必然会犯的致命的错误,没有对准血顶儿的脖子扑下去,而是对着血顶儿禾杈似的羊角扑下去;它看到串在羊角上的两个小宝贝还在动弹。它出于一种母性的强烈本能,要先把小宝贝救出来。它不知道只有消灭敌人才能有效地保存自己的道理,它不知道消灭敌人是第一位的,保存自己是第二位的。
它在空中画出一道漂亮的弧线,落点极其准确,两只爪子刚好抓住两只小狼崽。一扒拉,就把两只小狼崽从羊角上扒拉下来了。就像把冰糖葫芦从小竹棍上拔了出来似的。它和两个小宝贝同时落到地面。这时,它又犯了一个错误,它仿佛忘了血顶儿的存在,在落地的一瞬间,急忙用前爪把两只小狼崽搂进怀里,拼命舔它们闭紧的眼睛,大概是指望它们能重新睁开眼睛奇迹般地活转来,这当然是痴心妄想;两只小狼崽串在羊角上时,因羊角把窟窿封住了,血流得不多,所以还能垂死挣扎两下子,现在突然被从羊角拔出来,窟窿没了堵塞,血汩汩冒出来。生命之气也从洞里钻出去飘升天空,很快就气绝身亡。它仍然没完没了地舔着两只小狼崽的眼皮。唉,对一个母亲来说,天下最重要的事莫过于救活自己的孩子了。
话说血顶儿,是侧身站在土坎下的,与土坎的角度有点偏斜,头顶串着两只小狼崽,也阻挡了它的视线。再加上轻而易举取得的胜利陶醉了它的注意力。黑母狼登上土坎时,它竟然没发觉,直到黑母狼扑到它的羊角把两只小狼崽捋了下来、它才如梦初醒,哦。自己的面前蹲着一匹身强力壮的黑母狼;它两只羊眼聚焦,只一眼。就认出这匹黑母狼就是在它刚出生时咬死它妈妈猴戏的刽子手。
不是冤家不聚头。仇“人”相见,分外眼红。血顶儿还不仅仅是眼红的问题,它立刻觉得自己的前额湿漉漉的,像贴着一层浓浓的血浆,热得发烫;在它的感觉上,母羊猴戏将生命炸碎而飞溅到它额顶的那片血从来也没有干涸过,也从来没有冷却过;它看到自己的额顶笼罩着一片血光,一片灵光,在血光和灵光中,母羊猴戏被狼牙撕碎的特写镜头再次映显在它眼前:羊的胆怯和懦弱,羊畏惧狼的天性,都被迭现的血光、灵光和那个特写镜头压盖住了,一种不可遏制的复仇冲动从心底蹿向脑门,像两级跳远似的又从脑门蹿向角尖。它低下头,平举着禾杈似的羊角,朝离自己几步之遥的黑母狼刺去。
这时,黑母狼在两只小狼崽眼皮上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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