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这个绰号,倒是有以“Sha”开头的几个绰号,包括五个“Shadow”、四个“Shah”、两个“Sharkey”、两个“Sharkie”,以及“Shark”“Shabby”“Shallow”“Shank”“Shabot”“Shame”各一个。
博斯迅速回忆在水坝那儿的排水管上看到的涂鸦内容,那锯齿状有如嘴巴大张的S形,是鲨鱼嘴吗?他说:“查查拼法近似Shark(鲨鱼)的绰号。”金按了几个键,屏幕上方三分之一处列出新的琥珀色字符。根据电脑数据显示,“Shark”是住在河谷区的一个小伙子,和警方交手次数不多;他在塔扎邦的文图拉大道往公交车站的长凳上喷漆时被捕,刚被判处缓刑,还被罚上街清理涂鸦。
他只有十五岁。博斯猜测这小子星期日凌晨三点应该不会在水坝那儿。金接着查询那两个“Sharkie”,屏幕上写着:第一个“Sharkie”目前在马里布的少管所,第二个“Sharkie”已不在人世,死于一九八九年KGB(Kids Gone Bad——坏孩子)和维兰兄弟会两个帮派的火并,他的名字还没有从电脑记录里清除。
接着金调出了第一个“Sharkey”,屏幕上立刻出现一长串信息,而且页尾还有“下一页”的字样闪烁着。她说:“看来这小子常惹麻烦。”电脑显示绰号“Sharkey(阿鲨)”的少年本名为爱德华·涅斯,白人男性,十七岁,经常骑乘一辆黄色摩托车,车牌号JVN138,据悉他不属于任何帮派,仅使用“Sharkey”作为涂鸦签名,他与母亲住在查茨沃斯但经常离家出走。
后面两页是阿鲨的案底记录。博斯从历次的逮捕或审讯资料发现,这个阿鲨离家出走时总是会去好莱坞区或好莱坞西区。博斯浏览到第二页末尾,发现三个月前这小子在好莱坞水库因非法逗留遭到逮捕。“就是他!”博斯说,“不用查第二个‘Sharkey’了,你有报告原件吗?
”她敲了几个键,打印出档案,然后指了指沿整面墙摆放的档案柜。他走过去打开标着“N”的抽屉。他找到一份爱德华·涅斯的档案并将它拿出,里面有张彩色大头照。阿鲨是个金发白人,看起来很小。脸上有着青少年惯有的叛逆与受伤的表情,正如青春痘那般常见。
博斯觉得他很眼熟,却记不得究竟在什么地方见过。他把照片翻过来,背面写着两年前的日期。金将打印好的报告交给博斯,他在其中一张办公桌前坐下,开始细看档案内容。自称阿鲨的少年犯下的比较严重的(也是被抓获的)罪行有商店偷窃、破坏公物、非法逗留、持有大麻、超速。
他曾被拘留过一次,因吸毒被关进塞尔玛少管所,不过二十天后就放他回家了,而其他时候都是审问之后就交给他母亲看管。他总是离家出走,连警察局也不想要他。档案与电脑报告内容差不多,只是简单介绍了几次拘留的情况。
博斯迅速翻阅文件,终于找到有关那次非法逗留指控的报告,案件后来进入审前干预,却因该少年同意返回母亲家中不再外出游荡而撤销;但少年的诺言显然并未持续多久,两星期后他的母亲向警方报告儿子再次失踪。档案上表示,他们尚未找到他。
博斯看了警局调查员对那次非法逗留拘捕所做的报告摘要,上面写着:调查员讯问了穆赫兰水坝管理员唐纳德·斯迈利。斯迈利表示他当天早上七点进入水库环路边上的排水管内清理垃圾,发现该少年在排水管内铺了一堆报纸,躺在上面睡着了。
少年身上很脏,被叫醒时说话毫无条理,看来是服用了毒品所致。斯迈利通知警方,调查员到现场处理。被捕少年对调查员说自己经常睡在排水管内,原因是母亲不希望他待在家里。调查员后来确认他是那个母亲曾经报案的离家出走的少年,遂以非法逗留嫌疑将其拘捕。
博斯心想,看来这少年喜欢老规矩,他明明两个月前才在水坝被捕,却在星期日再度回到那里睡觉。博斯翻看剩下的档案,希望能从中发现少年的其他习惯,好尽快找到他。博斯从一份报告上得知,今年一月阿鲨在好莱坞西区附近圣莫尼卡大道上被警察拦下盘问,但未遭逮捕,当时他穿着一双崭新的锐步运动鞋,正在系鞋带,拦住他的警察以为他刚从商店里偷了球鞋,因此要求他拿出购买收据。
阿鲨也的确拿出了收据,事情本可以到此为止。但就在他从摩托车的皮革置物包里取出收据时,警察发现置物包内有一个塑料袋,于是要求一并查看袋中物品。塑料袋里装着十张阿鲨赤裸身体,骚首弄姿的照片。警察没收了照片将其销毁,并在报告上表示将通知好莱坞西区警局,阿鲨在圣莫尼卡大道上向同性恋者兜售色情照片。
情况大致就是这样。博斯合上档案,但拿走了少年的照片,他谢过泰莉亚·金,走出了窄小的办公室。正当他穿过后厅经过拘留所的长凳时,突然想起照片中那个少年很眼熟,他不就是早上被铐在长凳上的那名少年犯吗?尽管他现在头发长了,留成辫子头,脸上的叛逆已经盖过了受伤的表情,但应该是同一个人,博斯很有把握。
刚才泰莉亚在电脑上搜索时之所以没查到,是因为逮捕记录还没来得及输入电脑。博斯进入拘留所值班主管室,告知警官他的来意,警官给了他一个标着“早班”的文件箱。博斯翻着堆在箱内的一沓沓报告,终于找到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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