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楂泊好船,然后躺在岸上的一片浓荫里,爱德华仰面嚼着一根草茎,弗洛伦斯的头枕在他胳膊上。话说到一半,他们停下来,听到细浪在船底下轻轻拍打,那浪撞上泊船的树桩,发出闷闷的声响。时不时地吹过一阵微风,带来了班布里路上那听起来既惬意又轻快的车辆的声音。
一只画眉唱着复杂的歌儿,每个乐句都处理得拿腔作调,末了到底捱不住炎热,闭上了嘴。当时爱德华正在干着各种各样的临时工,主要在一家板球俱乐部里当管理员。她则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四重奏上。他们聚在一起的时间总是很难凑,于是越发显得弥足珍贵。
今天就是一个硬挤出来的周六下午。他们明白,这个日子属于盛夏的最后时光——已是九月初,树叶也好,青草也好,尽管仍然绿得一点儿都不含糊,却多少有点强弩之末的味道了。话说着说着,又讲到了他们头一回四目相对——如今,彼时彼刻已经被赋予了一个秘而不宣的神话。
为了回答几分钟前爱德华的发问,弗洛伦斯说,“因为你当时没穿外套。”“然后呢?”“嗯,松松垮垮的白衬衫,袖子直卷到胳膊肘,下摆几乎都露出来啦……”“胡说。”“还有灰色的法兰绒长裤,膝盖上打着块补丁,橡胶底的帆布鞋邋里邋遢,脚趾头那里都快磨破啦。
头发也挺长,差不多要盖住耳朵了。”“还有呢?”“因为你看上去有点儿野,就好像刚刚打完一架似的。”“我那天上午一直在骑车。”她倚着一只手的肘部撑起来,好仔细打量他的脸,两人的视线交织在一起。对他们来说,盯着另一个成人的眼睛,全无尴尬、随心所欲地连看一分钟,还是一种教人眩晕的全新体验。
他想,这会儿他们该是离做爱最近了吧。她一把拽落了他嘴里衔着的草茎。“你真是个老土。”“得了吧。还有呢?”“好吧。当时你走到门口停下来,将周围每个人都打量了一番,就好像这地方归你管似的。傲气。不,我是说,鲁莽。
”这话惹得他笑起来。“可我当时自己看自己都不顺眼呢。”“然后你就看见我啦,”弗洛伦斯说,“于是打定主意,死死地盯着我瞧。”“不是那么回事。明明是你朝我扫了一眼,然后打定主意,我根本不值得看第二眼。”她吻他,不是深深的那种,而是带点儿调笑的意思,反正他是这么想的。
在最初那些日子里,他觉得,像她这样出身于体面人家的仿佛从神话里走来的姑娘,跟他混到一起,这样的机会也就那么一丁点儿——没过多久,机会就来了。不过,他以为她肯定不会跟他一道出门,到这段常有人涉足的河岸边来。
他将她拉近,直到鼻尖几乎碰到一起,他们的脸笼上了一层阴影。他说,“那你觉得那是一见钟情吗?”他的口气轻描淡写,开玩笑似的,可她还是决定把他的话当真。要到很久以后,那些焦虑才会向她袭来,不过,时不时地,她也会怀疑自己究竟在往什么方向去。
一个月前,他们相互吐露爱意,那一刻既让人激动不已,也在后来的某个晚上,弄得她辗转难眠,心里隐隐担忧着自己是不是太冲动了,是不是放走了某种至关重要的东西,是不是把某种其实不属于她的东西给出去了。可是这事儿太有意思了,太新鲜了,太讨人喜欢了,太让人心醉神驰了,根本无法抵挡,爱上一个人,再把这话说出来,真是一种解放啊,她只能让自己越陷越深。
此刻,在这个夏季的某个日子里,在叫人昏昏欲睡的酷热中,她在河岸边一个劲地回想他在会议厅入口处驻足的那一刻,回想她往他那个方向张望时,究竟看到了什么,感受到了什么。为了让自己回忆得更真切,她抽出身子,挺直腰杆,视线从他的脸上移向那慢慢流淌的浑浊的绿色河水。
倏忽间,这河便不再平静。就在上游,他们刚才漂来的路上,出现了熟悉的一幕:两艘超载的平底船在侧转着绕过一处河湾时,互相垂直着卡在一起,撞得不可开交,随之而来的就是那些司空见惯的尖叫,像海盗一般的怒吼,四处飞溅的水花。
大学生总是自以为是、疯疯癫癫,让她不由地想起,她是多么渴望能离开这地方。即便在念中学的时候,她和朋友们就觉得这些大学生是叫人尴尬的家伙,对他们的故乡而言,这是一伙稚气未脱的侵略者。她努力让自己的精神更集中。
他的衣服固然不寻常,但吸引她注意的还是他的脸——一个若有所思、精巧雅致的椭圆,高高的额头,黑黑的眉毛又长又弯,还有他那散漫地扫过宣传册、进而凝注在她身上的目光,沉静如许——仿佛他根本就没呆在房间里,而只是在凭空想象,仿佛她是他的梦中人。
记忆毫无裨益地添上了一处她原本听不见的东西:他说话的时候略带点乡下腔调,跟当地的牛津口音差不了多少,有那么点西南部的味道。她转回头对着他。“我对你挺好奇的。”可是,实际情形要比“好奇”抽象得多。当时,她甚至并不想满足自己的好奇心。
她没想到他们会相逢,也想不出她应该做点什么好让这事儿发生。就好比,她自己的好奇心跟她浑不相干——她其实并不在这个房间里似的。坠入爱河以后,她渐渐发觉自己有多么古怪,多么习惯于封锁在自己每天的思绪里。每当爱德华问她“你觉得怎样啊?
”,或者,“你在想什么啊?”,她的答案总是傻头傻脑。难道非要过了这么久,她才能发觉自己缺少某种别人都有的简单的思维技巧吗?这玩意是那么稀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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